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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藩属体系”还是“朝贡体系”?——以唐王朝为例

【内容提要】关于历史上东亚存在的政治秩序,以往学者有不同的命名和解读。本文在梳理巳有观点的基础上,以唐王朝构建的政治秩序为例,认为朝贡活动只是唐王朝构建和维持“ 天下”秩序运转的政策之一,其存在的前提是政治上的隶属关系。东亚历史上藩属体制的存在多数情况下呈现多样化,既有中原王朝主导的一个大藩属体制,也有数个藩属体制并存的情况,而在大的藩属体制之下也经常会存在着若干个小的藩属体制,其内部也会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朝贡现象。但无论是册封,还是朝贡,都是历代王朝维持这一体制运转的具体治策和措施,本意是“藩卫”核心地甚的安全,而且从“藩臣”、“属国”区域共同构成“边疆”的角度, 称为藩属体系也更为恰当。

  【关键词】藩属;朝贡;东亚政治秩序;唐王朝

  在中国边疆学研究中,多民族国家疆域理论的研究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而在疆域理论的探讨中对相关概念的厘清和统一则巳经成为研究不断深入的迫切需要,对历史上东亚政治秩序的命名即是其一,事关对诸多政权之间关系的认识和阐述,有必要进行深入讨论。

    一

  历史上东亚地区的政治秩序,是一个得到国内外学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可谓研究成果丰硕。综合分析这些已有的研究成果,尽管学者们讨论的对象是一个,但由于视角和应用理论的不同,对于这一很有特点的政治秩序却有着很多不同的命名和解读,体现了学者认识和阐述中的差异。依据研究视角的不同,大致可以将其归纳为以下数种类别:

    第一种是朝贡体系。又有朝贡制度、朝贡关系、朝贡体制、朝贡贸易体系等不同命名。这是一类较为普遍的用法,国外学者中以美国的费正清和日本的滨下武志先生为代表,前者的代表性著作有杜继东翻译的《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①后者的代表性著作有朱荫贵等翻译的《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②国内学者则以李云泉的《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③为代表。持此类观点的学者,其关注点更多的是放在东亚各政权之间存在的贸易活动,尤其是周边及边疆政权向中国古代王朝的朝贡行为等方面,可以说是试图从经济关系的视角来定义和解读东亚历史上各政权之间特有的这种朝贡关系,在这点上滨下武志先生的著作表现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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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美费正清编、杜继东译: 《中国的世界秩序: 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②[日[滨下武志著,朱荫贵、欧阳菲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③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作者简介】李元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李大龙,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编审。

 第二种是宗藩体系。又有宗藩关系、宗藩贸易等不同称呼,是中国学者中较为普遍的用法。代表性著作有张存武先生的《清韩宗藩贸易(—》、①孙宏年的《清代中越宗藩关系研究》、②宋慧娟的《清代中朝宗藩关系嬗变研究》③等等。持有此类观点的学者多数是将中国历代王朝定位为“宗主国”,将边疆政权定位为“藩属国”,试图从宗主国和藩属国之间关系的视角来定义和解读东亚以中国历代王朝为中心的政治秩序。

  第三种是藩属体系。又有藩属体制、藩属制度等称呼,是中国学者中的一种认识。代表性著作有李大龙的《汉唐藩属体制研究》、④张永江的《清代藩部研究—以政治变迁为中心》、⑤陈维新的《清代对俄外交礼仪体制及藩属归属交涉(—》、⑥黄松筠的《中国古代藩属制度研究》⑦等。持有此种观点的学者多是将在历代王朝外围即边疆分布的“藩臣”(藩部)和“属国”作为一个整体,从历代王朝在“ 藩属”地区构建的政治体制的视角来定义和解读历代王朝和“ 藩臣”(藩部)、“属国”之间的关系。

  第四种是册封一朝贡体系。又有封贡体系、封贡关系、藩封等不同称呼,是中国学者的一种认识,以陈尚胜、⑧杨军、⑨李金明、⑩髙士华(11)等学者为代表。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多是从中国历代王朝和藩属之间存在的册封和朝贡关系的视角来定义和解读各政权之间的关系比较上述各说,笔者认为单纯从朝贡的视角,或从双方的册封和朝贡政策的角度,或从宗主国和藩属国关系的角度来定义这种关系或秩序, 都不是十分准确, 笔者依然认为称呼其为“ 藩属体制”是最为准确的,因为无论是册封,还是朝贡,都是一种政策,不足以涵盖这种关系的全部,而持有“宗藩关系”观点的学者虽然试图将其和中国古代传统的“宗法制度”相联系(12)但“宗法制度”中的“宗”是家族的观念,而且也容易和近现代殖民色彩很浓的“宗主国”混淆,并不适用于指称历代王朝处理和“藩属国”的关系。(13)

  以下想以唐代“天下”观念、“天下”秩序为例,对这种体制应该称为“藩属体制”做进一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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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张存武:《清韩宗藩贸易(1637—1894)》,“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8年版。

    ②孙宏年:《清代中越宗藩关系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③宋慧娟:《清代中朝宗藩关系嬗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④李大龙:《汉唐藩属体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⑤张永江:《清代藩部研究—以政治变迁为中心》,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张永江在该书论述中标题用了“藩属制度”,而行文中则“宗藩关系”、“宗藩制度”、“封贡关系”混用,没有做明确区分,但在近期一次学术讨论会上他倾向于用“藩属体制”,故笔者将其观点归人此类。

  ⑥陈维新:《清代对俄外交礼仪体制及藩属归属交涉(1644—1861)》,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⑦黄松箱:《中国古代藩属制度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⑧陈尚胜:《试论清朝前期封贡体系的基本特征》,《清史研究》年第期。

  ⑨杨军:《东亚封贡体系确立的时间—以辽金与高丽的关系为中心》, 《贵州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

  ⑩李金明:《明朝中琉封贡关系论析》,《福建论坛》2008年第1期。

  (11)髙士华:《文明秩序边疆丛书总序》,美费正清编, 杜继东译:《中国的世界秩序: 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12)柳岳武对此有详细论述,参见柳岳武:《中国传统宗藩体制述论》,《南京师大学报》2009年第6期。

  (13)有关“藩属”与“宗藩”的分析,参见刘志扬、李大龙:《“藩属”与“宗藩”辨析—中国古代疆域形成理论研究之四》,《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3期。

 

  唐代,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唐王朝统治者用“天下”来称呼自己构建的东亚政治秩序,不过见于史书记载的“天下”似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天下”是指唐王朝正式设置府州的区域,经常见诸史书的“大赦天下”即是此种用法。如《旧唐书玄宗上》有神龙元年(“睿宗御承天门,皇太子诣朝堂受册。是日有景云之瑞,改元为景云,大赦天下”。此“天下”即是唐王朝政令能够直接实施的区域,羁縻府州区域应该不包括在内。广义的“天下”则包含了羁縻府州及其外围的藩属区域,如《旧唐书张溢传》有:“唐有天下,恢奄禹迹,舟车所至,莫不率俾。”

  “四海”也是唐王朝统治者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而且往往被称之为“天子”的“家”的范围。《旧唐书懿宗本纪》载:“朕以四海为家,兆人为子。”《新唐书陈子昂传》载:高宗崩,陈子昂上书言东都可以营造山陵:“且天子以四海为家,舜葬苍梧,禹葬会稽,岂爱夷裔而鄙中国耶”此可以视为其中的代表。从具体所指上分析,上述两个例证中“四海”的范围不仅包括了唐王朝直接管辖的正式府州地区,也包括了羁縻府州在内,其涵盖的范围大体和广义的“天下”相当。

  在唐王朝统治者眼中的“天下”秩序是分层次的,其中“九州”或“九瀛”是核心部分,但“九州”相比“九瀛”更为常用。《册府元龟帝王部亲征》所载唐太宗的话是典型的一例:“辽东,旧中国之有,自魏涉周,置之度外,隋氏出师者四丧律而还,杀中国良善不可胜数。今彼拭其主,恃险骄盈,朕长夜思之而辍寝,将为中国复子弟之仇,为高丽讨弑君之贼。今九瀛大定,唯此一隅,用将士之余力,平荡妖寇耳。然恐于后子孙,或因士马强盛,必有奇决之士,劝其伐辽,兴师遐征,或起丧乱。及朕未老,欲自取之,亦不遗后人也。” “ 九州” 则频见于史书记载, 《旧唐书崔融传》有“四海之广,九州之杂,关必据险路,市必凭要津”之语。虽然“九州”是一个不十分准确的地理概念,起源于我国历史上的传说时代,并且在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含义,但在唐人尤其是唐太宗的话语中经常使用,其含义基本上是指称西汉王朝强盛时期的郡县区域,一方面表明唐王朝作为“华夏正统”,其疆域和前代有着继承关系,另一方面则表明唐王朝统治者对“天下”的认识也是源于中国传统的天下观。①

    基于“四海”的观念,“海内”和“海外”也是唐王朝统治者经常使用的两个概念。“海内”是包括了“九州”在内的更辽阔的区域,和“四海”的含义基本是相同的,唐王朝统治者观念中的“海内”大致包括两个不同的组成部分:一是以汉人为主聚居的“九州”或称之为“中国”;二是以“四夷”为主聚居的“九州”之外部分。“海外”是和“海内”对应的一个词。“海外在《旧唐书》和《新唐书》中涉及到的具体民族政权主要有三个,一个是新罗,一个是百济,一个是吐蕃。如《旧唐书地理二》有:“归义州,总章中置,处海外新罗,隶幽州都督。”明确表明新罗是处于唐王朝统治者所认识的“海外”区域。

  相对于汉代,唐王朝统治者的“天下”观念有了一定的变化,笔者认为最大的差别即是对皇帝之“家”的表述。《汉书严助传》有“陛下以四海为境,九州为家”之语,而唐王朝统治者则认为“天子以四海为家”,将“四海”之内的非汉人聚居地区包括了进来,看作是“家”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在唐代,天子之“家”的范围已经由“九州”扩大到了“四海 即“海内”。之所以有这样的变化,一方面是唐王朝的管辖范围有了更进一步的拓展,安北、单于、安西、北庭、安南、安东等都护府的设置已经使唐王朝的有效管辖区域突破了汉代郡县的范围;另一方面唐王朝和汉代没有实施有效管辖的边疆地区的政权也建立起了“藩臣”关系,因而天子之“家”的范围由“九州”扩大为“四海”也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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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这方面的例证很多,可参见李大龙在《汉唐藩属体制研究》中的有关阐述。

观念的不同导致了统治秩序建构的差异。在唐王朝统治者的心目中, 尽管不同的区域在人们观念中的重要程度不同,但都被视为是一个整体。《旧唐书李大亮传》有:“中国百姓,天下本根;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于根本,以厚枝附,而求久安,未之有也。”这一表述说明“九州”(中国)是最为核心的区域,天下稳定的核心,体现了传统统治观念对唐王朝统治者的影响,但“本根”和“枝叶”都是“天下”的组成部分,是一个整体。不过,尽管有诸如李大亮、魏征等大臣的反对,以唐太宗为代表的唐王朝统治者还是积极经营“四夷”地区,由此构建起的“天下”统治秩序也就有了府州统治区、都护府辖下的羁縻府州区、藩国区三个不同层次的划分。

  对于府州统治区和都护府辖下的羁縻府州区,《大唐六典户部尚书》载“凡天下之州府三百一十有五,而羁縻之州盖八百焉”即是对这两个区域的高度概述。而对于后者,《新唐书》、《旧唐书》的《地理志》也都有记载。《新唐书地理七下》对羁縻府州区域有如下记载:“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今录招降开置之目,以见其盛。其后或臣或叛,经制不一,不能详见。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隶关内道者,为府二十九,州九十。突厥之别部及奚、契丹、秣鶴、降胡、高丽隶河北者,为府十四,州四十六。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之别部及龟兹、于阗、焉耆、疏勒、河西内属诸胡、西域十六国隶陇右者,为府五十一,州百九十八。羌、蛮隶剑南者,为州二百六十一。蛮隶江南者,为州五十一,隶岭南者,为州九十二。又有党项州二十四,不知其隶属。”通过这一记载, 司以清晰地了解唐王朝的对羁縻府州的统治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藩国区。这一区域在都护府统治区之外,而且属于唐王朝统治者观念中“家”之外的区域,在唐王朝统治者的天下观念中位处最外层。在这一区域内的多是一些势力比较强大的边疆民族政权,诸如突厥、薛延陀、吐蕃、百济、新罗等。这些政权和唐王朝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向唐王朝称臣的政权,薛延陀、南诏、百济、新罗等都属于此类。第二类是和唐王朝保持“舅甥”关系的政权,吐蕃即是。第三类是保持“敌国”关系的政权,唐王朝初期的突厥汗国属于此类。《汉唐藩属体制研究》对唐王朝三个层次“天下”秩序的建构有系统梳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唐王朝的“天下”秩序虽然大体保持三层结构的特点,但却是不断变化的,不同时期不同的层次涵盖的范围是不同的,如突厥最初是“敌国”,贞观四年(之后成为“羁縻府州”,贞观后期又成为了“藩国”。

  对于上述史实,探讨东亚“天下”秩序的论著一般都有论及,笔者在此进行简要罗列的目的是想说明以下几个问题:其一是,“天下”是唐王朝皇帝的“家”,所谓“朕以四海为家,兆人为子”表明维持“天下”秩序最主要的是政治关系。其二是,“中国”(九州)是“天下”的中心,也是被藩卫的对象,对此无论是在唐王朝统治者的观念中,还是统治体系的建构中,都有充分的体现。其三是,“天下”尽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而且群体也有“中国之人”和“四夷之人”的分别,但二者却是一个整体,共同构成了“天下”。其四是,“四夷之人”分布的区域起着藩卫“中国”的作用,其在唐王朝“天下”体系中又可以分为羁縻府州区域内的“藩臣”和保持称臣纳贡关系的“藩国”,二者共同构成了唐王朝的边疆,这也是笔者主张用“藩属体制”来指称唐王朝构筑的政治秩序的主要原因。

  对于藩卫“中国”的羁縻府州和“藩国”,唐王朝虽然实施的管理方式有差异,但是这种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布的范围和势力的强弱。一般而言位处传统郡县区域之内的政权,唐王朝难以容忍其保持“藩国”的状态,高句丽似乎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例证。高句丽立国于“旧中国之有”的辽东,虽然在西汉后期逐渐强大,称雄东北亚,但最终招致了唐太宗、高宗持续不断的进攻,最终为唐王朝统一,被纳人安东都护府下的羁縻府州管体制。①但对于传统的郡县区域之外的政权,势力强大者可以在唐王朝的“天下”秩序中保持“藩国”的形式,弱小者依然是被纳人羁縻府州之下。

  面对众多的“四夷之人”构成的政权,唐王朝制定了系统的礼仪制度来规范与这些政权的关系,以及这些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礼记曲礼上》对“礼”有如下解释:“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但实际上“礼”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难以用如此简单的一句话完全概括的。唐王朝初在“隋礼”基础上制定了“贞观礼”,后又制定了“显庆礼”、“唐礼”、“大唐开元礼”等,而且这些礼仪制度也广泛地传布到边疆地区。在这些礼仪制度中就有不少是用来规范“天下”秩序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所谓的“宾礼”。

  宾礼的确立原则是在汉代。《汉书宣帝纪》载:甘露二年(前51年),匈奴呼韩邪单于在匈奴内战中失败,遣使降于西汉。汉宣帝“诏有司”议定有关礼仪制度。当时“有司”的大臣们意见比较统一,咸曰:“圣王之制,施德行礼,先京师而后诸夏,先诸夏而后夷狄。诗云:‘率礼不越,遂视既废,相土烈烈,海外有雀戈。’陛下圣德,充塞天地,光被四表。匈奴单于乡风慕义,举国同心,奉珍朝贺,自古未之有也。单于非正朔所加,王者所客也,礼仪宜如诸侯王,称臣昧死再拜,位次诸侯王下。”主张采用周代就形成的传统礼仪制度。但大臣们的这些建议并没有为汉宣帝接受,因为他想借此显示自己的德绩,因而下诏:“盖闻五帝三王,礼所不施,不及以政。今匈奴单于称臣北藩,朝正月,朕之不逮,德不能弘覆。其以客礼待之,位在诸侯王上。”三年(前年)正月,呼韩邪单于来朝,“赞谒称藩臣而不名,赐以玺授、冠带、衣裳、安车、驷马、黄金、锦绣、缯絮。使有司道导)单于,先行就邸长安,宿长平。上自甘泉宿池阳宫。上登长平阪,诏单于毋谒(注谓:不拜见也)。其左右当户之群皆列观,蛮夷君长王侯迎者数万人,夹道陈。上登渭桥,咸称万岁。单于就邸。置酒建章宫,飨赐单于,观以珍宝。二月,单于罢归”。礼仪制度是唐王朝维持“天下”秩序的根本制度,而“藩臣之礼”、“舅甥之礼”、“敌国礼”构成了其主要内容。所谓“藩臣之礼”是唐王朝根据中原王朝传统的藩属观念而制定的一套礼仪制度。这套礼仪制度从边疆民族首领或使者的接待来看,主要性质即是藩属边疆民族首领或使者(包括边疆民族政权的统治者)的不断“再拜”,反映着唐王朝和边疆民族政权的政治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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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参见李大龙:《都护制度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267—280页。

 朝贡是确立政治隶属关系的标志之一,但并非所有的边疆政权都有朝贡的资格,在唐代有以下几个与朝贡有关的例证值得关注。

  一是平高昌。《旧唐书西戎传高昌》载:贞观十三年(高昌遣使者来朝,唐太宗对其使者说:“高昌数年来朝贡脱略,无藩臣礼,国中署置官号,准我百僚,称臣于人,岂得如此!今兹岁首,万国来朝,而文泰不至。增城深堑,预备讨伐。日者我使人至彼,文泰云:‘鹰飞于天,雉窜于蒿,猫游于堂,鼠安于穴,各得其所,岂不活耶!’又西域使欲来者,文泰悉拘留之。又遣使谓薛延陀云:‘既自为可汗,与汉天子敌也,何须拜谒其使。’事人阙礼,离间邻好,恶而不诛,善者何劝?明年,当发兵马以击尔。”唐太宗罗列的讨伐高昌的理由包括:不朝贡、仿照唐王朝设置官职、不来朝见、阻碍其他民族使者人唐、挑拨其他民族和唐王朝的关系等,而其中“朝贡脱略”被列在首位,并与“无藩臣礼”直接联系在一起,可知对唐王朝来讲,是否前来朝贡是衡量一个民族或政权能否和唐王朝保持“藩臣”关系的基本标志,边疆民族和唐王朝建立起“藩臣”关系始于朝贡自然也是说得通的。

  二是铜鱼制度。《唐会要杂论》载:“故事,西蕃诸国通唐使处,悉置铜鱼。雄雌相合,各十二只,皆铭其国名。第一至十二雄者留在内,雌者付本国。如国使正月来者,赍第一鱼,余月推此。闰月赍本月而巳,但校其雌雄。”既然唐王朝铸造雌雄铜鱼①各只,并将朝贡之国名称铭其上,自然也会对朝贡之民族政权和唐王朝的关系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因为前来朝贡的民族政权必须携带铜鱼前来, 两铜鱼相合才能算作朝贡,一方面唐王朝可以避免边疆民族使者冒用朝贡之名而行贸易之实;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朝贡的边疆民族政权进行区分和管理。

    三是东谢蛮朝贡事件。《新唐书南蛮下》载:东谢蛮“建中三年,大酋长检校蛮州长史、资阳郡公宋鼎与诸谢朝贺,德宗以其国小,不许,诉于黔中观察使王础,以州接胖柯,愿随胖柯朝贺,础奏:‘胖、蛮二州,户繁力强,为邻蕃所惮,请许三年一朝。’诏从之。”此处的“朝贺”在《旧唐书》中被称为“朝贡”。

  (4)康国求臣未许。《新唐书西域下》:康国,“隋时,其王屈木支娶西突厥女,遂臣突厥。武德十年,始遣使来献。贞观五年,遂请臣。太宗曰:‘朕恶取虚名,害百姓,且康臣我,缓急当同其忧。师行万里,宁朕志邪?’却不受”。

  综合分析上述几个实例,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关注:其一,唐太宗对称臣的民族或政权的范围有一个清楚的界定,高昌是必须称臣纳贡的,而康国则不是。换言之,在唐王朝的“天下”中称臣纳贡、保持“藩国”地位也是有标准的。其二,朝贡是确立和维持“藩臣”关系的标志之一。其三,唐王朝针对朝贡确立了铜鱼制度,一方面说明朝贡所具有的政治意义是第一位的,贸易方面的作用是衍生而来,另一方面也表明唐王朝统治者已经觉察出了由此出现的“贸易”问题。其四,并非所有的边疆政权或民族都有资格朝贡,东谢蛮似乎是一个例子。也就是说,即便是有了朝贡的资格,也不是所有的政权都能够到唐王朝都城朝贡,地方州县也接受贡物。

  四、结语

  在唐王朝前期尤其是唐太宗时斯构建和维护“天下秩序运转的实践中,先秦时期的服事制和西汉王朝的实践活动起到了十分主要的指导作用。朝贡活动只是唐王朝前期构建和维持“天下”秩序运转的政策之一,其存在的前提是政治上的隶属关系,其次才具有“贸易”性质。当然,东亚历史上藩属体制的存在多数情况下呈现多样化,既有中原王朝主导的一个大藩属体制,也有数个藩属体制并存的情况,而在大的藩属体制之下也经常会存在着若干个小的藩属体制,其内部也会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朝贡现象。但不管是何种朝贡,其存在的前提都是政治隶属关系的确立,尤其是中国历代王朝构建的藩属体制中无论是册封,还是朝贡,都是历代王朝维持这一体制运转的具体治策和措施,本意是“藩卫”核心地区的安全,因此称为藩属体系更为恰当,朝贡体系或朝贡贸易体系并不能准确反映其全部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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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山东省东营市历史博物馆藏有一件唐代铜鱼,被认为是唐中晚期神策军调兵的凭证,似也可作为唐王朝朝贡政策执行进程中铜鱼存在实物的佐证。

来源:《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4年6月第24卷第2期 作者:李元晖 李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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