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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华南:人类学家眼中的中国历史与宗族自治

作者=尹敏志

来源=2016年10月《经济观察报·书评》


关于华南学派的诞生,学界一直流传着以下故事。1939年抗战正酣时,还在永安福建银行经济研究所任职的傅衣凌,为了躲避日军的轰炸,逃到城外十多里的一间老屋里。这间民房很早就被废弃,居民逃亡时带走了全部家当,唯独留下了一口大箱子。出于好奇,28岁的傅衣凌翻检它后,发现里面装的全是从明末到民国的契约文书,总计有上百张,包括田契、租佃契约和账簿等等。空袭警报解除后,他将这箱文书搬走,根据它们写成三篇文章,集结成《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一书,成为华南社会经济史学派的奠基之作。

我最早是在一堂讨论课上听到这段轶事,后来读中华书局版“傅衣凌著作集”,在前言里又多次重温,一开始深信不疑。后来才隐隐觉得,这个故事太过传奇,太过浪漫,以至于显得不那么真实。它与中国的传奇小说一样,似乎分享了某个同样的“母题”:懵懂无知的主人公因缘际会,误入深山,发现了失传多年的秘籍,此后不断钻研,终于成为某门派的开山祖师——发现契约箱的故事,太像是这类“母题”的变奏。

更重要的是,在介绍傅衣凌的学术生涯时,他1935至1937年间东渡日本,在法政大学攻读社会学的经历,往往被人们忽略了。要知道,早于傅氏三十四年前,日本民俗学者柳田国 男 (1875-1962)、 南 方 熊 楠(1867-1941)、折口信夫(1887-1953)等人,就已经开始利用口述、民间文书、歌谣等材料,来研究日本庶民的日常生活了,用日语来说,这是“常民”的历史。曾在日本学习的傅衣凌,不可能对这一潮流浑然不觉。

通常被认为是华南学派大将的科大卫(David Faure),在新书《明清社会和礼仪》中,也对这个故事提出了强烈质疑:“这是个牛顿和苹果的故事案例,只可能有一半真实性”,他判断道。因为在1939年时,民间土地契约还是比较容易见到的材料,“我们的乡土研究者中,家里有田地的也大有人在,有田地的人大概也有契约。为什么大家没有发现可以利用地契来写历史,而需要等到傅衣凌这个意外发现才联想到历史来呢?”另外,英、日等外国学者利用地契做中国史研究,也早于傅衣凌。

所以华南学派的真正开创性,并不在于新材料的发掘,以及田野调查方法的引进。若“进村找庙,进庙找碑”就能概括这个学派的话,那清代顾炎武、王昶、吴大澂等金石学者,或自骑毛驴寰宇访碑,或派拓工四出寻访,不也是在做田野么?所以科大卫才说:“问题不在于田野中有什么特别的资料去收集,问题在于怎样以田野的眼光读文献…用田野的角度读文献,文献的内容是一层一层的,原来这句话经历过解读,又放在了另一篇文献之内,如此转手多次,才能达到历史学者的视野。”

这段话多少有些晦涩难解。我个人揣摩科大卫的意思,就是历史研究者需要关注文献是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为了什么目的而创造的,它在诞生之后,在不同时代又经过了哪些阐释、使用或曲解。如同一颗石子激起的涟漪在到达不同地点时会有迥异的波幅一样,文献怎么“被理解”的历史,其重要性往往不亚于理解原作者的本意。

正是通过这种“田野的眼光”,华南学派在过去的三四十年里,重塑了我们对于明清中国社会,尤其是宗族的看法。在二十世纪的新文化运动中,宗族被视为早已有之的“封建”余毒,它用“吃人的礼教”压抑个人、配合王朝专制,对于中国近代的落后要负主要的责任。但郑振满的《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科大卫的《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等著作却绕开了这一成见,指出在明清经济发展过程中,宗族是富有活力的一个组织单位。


《明清社会与礼仪》

科大卫/著

曾冠宪/译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6年9月

至少在福建、广东地区,宗族不是古已有之的,是新生事物。科大卫认为,宗族社会“萌芽于16世纪,熬过了17世纪明清王朝交替的冲击,而终结于19世纪。”当它在18世纪如日中天时,未曾细究的人们“已把宗族视为古老的制度,而忘却了它的16世纪的根源。”要知道北宋末年,当广州知府蒋之奇到任,准备祭奠孔子之时,却发现当地的儒学只是一所简陋的窄堂:“在北宋中国的大部分地区,佛寺都要比儒学更宏伟体面。”

珠三角文士传统的崛起,是从元代开始的。朱元璋推翻蒙元建立明朝后,其政权的残酷性,其实超过了元末。新政权承袭前代,以职业划分户口,在民户中广泛推行里甲制,铁腕地对基层社会进行重编。只不过这种一里十甲、一甲十户,由里长、甲首带领民户轮流承担国家的赋役的制度,究竟如何执行至今还不明了。《明史·食货志》、《大明会典》里只有些简略的记载,各地方志说法不一,后来虽经过梁方仲、王毓铨等人的苦心研究,学界仍然莫衷一是。


科大卫

很遗憾,科大卫对里甲制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新见解,只是认为它在珠三角执行得并不彻底:“不过是一个理想,事实上,地域社群保留了他们的权力结构。”但在前著《皇帝和祖宗》里,他却又曾说过推行里甲制度“影响当地的权力分配”,在珠三角地区“凡编入里甲者,其田产将得到王朝国家的承认,亦即得到王朝国家的保护”,那些最积极配合的民户,就成了珠江三角洲上最有势力的陆上宗族。里甲到底是促进了宗族的产生,还是对之无太大影响?科大卫的前后表述不一,颇令人困惑。

不论如何,在16世纪的嘉靖时代,华南地区的商业化过程继续塑造着宗族。科大卫认为,除了民间经济的力量以外,明世宗上台后,为了尊称亲生父亲为王而在朝臣中引发的“大礼议”,也扮演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时北京官员分裂为两派,广东籍士大夫霍韬、方献夫、湛若水三人,均支持新任皇帝,就这样“珠江三角洲地方社会的潮流,与王朝中央的潮流汇合起来。”其标志是1525年,霍韬回到家乡,新建了“可能是珠江三角洲第一座公开兴建的‘家庙’式祠堂。”

建立家庙式祠堂的构想,最早来自南宋大儒朱熹。借助“大礼议”的波澜,这一构想开始走出书斋,进入民间基层社会的运行之中。明中期以后,华南宗族通过编纂家谱、建造祠堂的方式,将个别成员所获得的功名,转化为宗族整体的“象征资本”。同时,有力的宗族还兴办族内教育,帮助子孙获得功名;辟出族田,赈济族内贫弱孤寡;出现纠纷时,宗族内部还有一套调解机制,无需求助官府。这时候的大宗族功能越来越完备,几乎可以自给自足。

人类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man)用corporation来称呼这一时期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宗族。科大卫盛赞道,这一概念“为华南社会的研究指引了新方向。”但为corporation寻找一恰当的中文词汇却有些困难。在《皇帝和祖宗》里,卜永坚将其译为“法人”;《明清社会和礼仪》则时而译为“控产机构”,时而又维持“法人”的原译。但两种翻译,皆无法完全传达其原意:宗族作为一个集体,有明确的成员制度,并能够拥有财产,能否加入它,不取决于血缘关系,而取决于能否追溯至同一个祖先,“以姓氏来建立的联盟,就是宗族”。

华南宗族最重要的经济活动,就是沙田开发。由于耗资巨大,这项活动必须由若干大家族联合进行。珠江三角洲的大姓,像番禺何氏、三江赵氏、顺德罗氏等,大多是通过投资沙田而积累财富,扩张势力的。宗族成员的科举功名也至关重要,因为这有助于建立与地方官府的良好关系。就这样,宗族与宗族间的差距被不断拉大。所以说与欧洲不同,珠三角的阶级鸿沟,并不存在于士农工商之间,而存在于以姓氏建立起来的各个联盟之间。

这就是为什么,科大卫称赞弗里德曼“控产机构”概念“不但发现了华南乡村生活的根本结构,也发现了产权维持和资金汇集相结合的原则。”社会史与商业史因而被打通了。宗族对外追求经济利益,对内则实行轮流管理制,将所得利润用于族内事务,“管理权和产业利润均沾权相结合,保证了共同拥有原则的落实。”只要利益一致,追溯共同祖先的工作总有办法解决,通过编族谱、建祠堂的方式,“同族同宗”就被逆向建构了。

所以明清时候的宗族,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僵化保守,固执地维持一种田园牧歌式的原始状态。相反,宗族灵活地适应着经济的变化。在这一方面,福建与广东的情况非常类似。郑振满曾指出,福建的宗族分为以血缘为基础的“继承式家族”、以地缘为基础的“依附式家族”、以利益为基础的“合同式家族”三种。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长时间的胶着状态中,“男子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成家立业,维持一定规模的大家庭,以利于改善家庭经济结构”,通过内部分工,宗族往往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

那么,明清中国北方有没有类似珠三角、长三角那样的大宗族呢?科大卫肯定地回答,宗族原则对于华北地区的社会组织也很重要,“一姓村显而易见是主导”。具体来说,尽管华北的宗族没有祠堂,但直到现在,华北仍然保留着在墙上贴写有祖先名字的纸张,定期祭祀的习惯。尤其山西南部的阳城县、襄汾县、夏县,其宏伟的家族聚落,无不体现出宗族力量的强大。

但华南学派的这一着“北进”,步伐甚为勉强。首先,科大卫书中提到的北方宗族,基本都是山西地区的票号世家,样本的同质性太强。但山西票号的核心业务,乃是为皇室提供金融服务,此乃明清经济史的常识。这种类型的商业模式,是绝不可能在整个北方广泛推行的。但与人口稀疏、以小农为主的北方不同,在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光是海外与中国内陆之间的贸易,便足以支撑起千千万万个大宗族了。更不要说南方的土地一年多熟,租赁过程中有复杂的“一田多主”现象,根据傅衣凌、黄宗智、曹树基等人的研究,其田地权的转移已经有了股票的雏形,这些都是北方所不具备的。

虽然地理决定论不可取,但明清华南宗族的形成,不仅仅是个历史现象,亦是气候、地理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缺乏环境史视角的情况下,仅选取几个个案,贸然用类比和套用,便说“一姓村显而易见是主导”,恐怕是有欠推敲的。

我们往往会被“中国”这个词的大一统性所迷惑,以自己地方化的经验为基础,试图推及全国。新文化运动的知识分子不正如此吗?这些生长于浙闽粤沿海宗族势力最强地区、最早接触西方文明的知识分子们,发表太多“西方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个人,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族”,“西方是动的文明,中国是静的文明”之类似是而非的言论。重要的不是将华南学派的结论移植北方,而是继续用“田野的眼光”,揭示中国内部的异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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