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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藤湖南“唐宋史学变革”说阐微

内容提要:内藤湖南发现唐宋之间的中国史学发生了重大变革:史学风尚由推崇客观精神转为注重主体意识,并由此引发了史书编纂由崇尚赅博到注重深识、史文义法由崇尚骈文到注重古文、史料处理由崇尚照录到注重别裁、史学批评由左道末流到蔚然成风、史书注疏由忠实原著到借题发挥等一系列变化。伴随史学精神的变迁,这一时期的史学发展呈现多元化、学理化、体制化的特点。唐初史馆实行的众人分纂法造成了“传统史法”弱化,“一家著述”消退,史家主体意识沉沦。宋代虽一度出现“传统史法”复归的现象,但终究未能阻遏史学变迁大势,反映出这一趋势的不可抗拒性和不可逆转性。内藤湖南在阐发“唐宋史学变革”说时以“会通”为理念,以“明变”为旨趣,运用联系的方法,从经典史籍、关键史家着手,采用不拘学理的方式,将自己的研究活动视为史学史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关 键 词:内藤湖南/唐宋之间/史学变革

作者简介:单磊,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一 引言

  “会通”和“明变”是内藤湖南(1866~1934,本名内藤虎次郎,字炳卿,号湖南)治史的鲜明特征。在历史层面,他以恢宏的视野和统摄性的语言提出了“唐宋变革”说,展现了唐宋之间中国社会发生的沧桑巨变;在史学层面,他以中国史学思想变迁之大势为线索提出了“唐宋史学变革”说,透视出唐宋之间史学精神和史学现象的显著变化。

  “唐宋史学变革”说的问题意识比较明晰。内藤湖南认为,中国史学在唐宋之间发生了断裂性变迁,并最终完成了从“中世史学”到“近世史学”的转型:早在六朝末至唐中叶这一“中国文化的过渡期”①内,史学就在悄然发生着变化;随之而后的“唐宋之间是中国史学大变化的时期”②,“《旧唐书》《新唐书》之间是史书编纂法上出现大变迁的时代”③,也是中国史学“从古代进入近代的分界”④。

  唐宋之间的中国史学经历着由“中世史学”到“近世史学”的新陈代谢,突出地表现为“旧史学”的衰落和“新史学”的崛起。新、旧“唐书”的命运沉浮鲜明地体现出这一点:在这一革故鼎新的历史进程中,处于革新时代的《新唐书》所代表的“新史学”虽屡受讥责,但却以新生事物顽强的生命力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最终被后世认同和接受;而《旧唐书》所代表的“旧史学”尽管广受同情,最终还是无可挽回地衰落了。新、旧“唐书”的优劣得失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史家们激烈讨论的重要话题,反映出这一时期史家自我反省的自觉性和史学除旧布新的迫切性。

  史学变迁是一种比较舒缓的学术变迁,远不如政权更迭那么明朗。深入内藤湖南的史学史叙述语境,不难发现,“唐宋史学变革”说的时间域并不十分明确,大略而言,以政权更迭而论,是自五代石晋主政中原起到北宋仁宗庆历年间止的百余年(约936年~1041年);以成形史书而论,是《旧唐书》至《新唐书》之间的百余年(约945年~1060年)。他惯用的“唐宋之间”不同于“唐宋之际”,而应理解为“唐宋时期”甚至还可更加泛化,这与他注重于问题意识而不拘泥于时空界限的研究特点相契合。

  “唐宋史学变革”说是内藤湖南力图建构的中国史学思想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唐宋变革”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唐宋变革”说在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科技、文学、艺术等领域引起较大反响不同的是,“唐宋史学变革”说在史学史研究领域似乎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该命题的思想内涵未能得到深入阐释和批判吸收,中国学者的史学史叙述尤其是史学思想史叙述仍然难脱“要籍解题”式⑤的窠臼。本文循其思路,拟从唐宋时期史学精神和史学现象的变迁出发对该命题进行一番阐幽表微,以期揭橥其思想内涵,并就“内藤史学”的方法论特点展开讨论,偏颇失察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二 唐宋之间史学精神的变迁及影响

  汉唐之间(“上古”后期和“中世”前期)约八百年的史学形态应当划归同一“稳定板块”,以叙事史学为大宗,崇尚赅博、实录。宋中叶至清初(“近世”前期)约六百年的史学形态也应当划归同一“稳定板块”,以义理史学为大宗,崇尚深识、褒贬。唐中叶至宋中叶(“中世”向“近世”过渡期)约三百年的史学形态处于承前启后的“过渡板块”。“稳定板块”以静态为主、动态为辅;“过渡板块”则以动态为主、静态为辅⑥。细读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可以隐约感受到其“唐宋史学变革”说正是基于前后两个较为稳定的史学系统而言的。

  当叙述完某种史学现象的变化后,内藤湖南通常会强调这种变化不是偶然的,而是由某种史学精神的变迁引发的。他所谓的“史学精神”,实际上就是由某种符合史学发展内在理路的规律所支配的史学风尚。史学精神的变迁既是“唐宋史学变革”的外在表现,又是引发各种史学现象变化的内在动因。那么,唐宋之间的史学精神发生了怎样的变迁?又是怎样引发了诸种史学现象的变化?

  1.由推崇客观精神到注重主体意识

  以“唐宋史学变革”为界线,前后两个时期的史学精神迥然有异。笼统地讲,之前的史学精神以客观性为主要特征,崇尚如实叙述历史;之后的史学精神以主观性为主要特征,注重弘扬主体意识。具体言之,史学形态由汉学向宋学转变,史学范式由叙事史学向义理史学转变,史学风格由崇尚蓄积力的“学殖”向注重创造力的“创才”⑦转变,治史旨趣由博学多闻、据事直书向删繁就简、师心自用转变,史学方法由“我注六经”向“六经注我”⑧转变,历史学家由多元主义的“狐狸”向一元主义的“刺猬”⑨转变,写史笔法由以第三人称口吻阐述“他者”向以第一人称口吻表达“自我”转变。

  唐中叶以前的史学并非不顾主体意识,只是叙事史学范式下的史家主体意识较弱,而且反映历史理性(“真”)的实录与反映道德理性(“善”)的公正往往被冶于一炉,突出地表现为以微言行大义、寓论断于叙事。这一时期,衡量史家品行和才干的准绳就是能否秉笔直书。董狐以“书法不隐”被视作“古之良史”⑩,司马迁以“文直”“事核”“实录”被誉为“有良史之材”(11),就鲜明地体现出这一点。

  董狐、司马迁沿着周、孔道统建立起来的史学秩序长期以来被奉若圭臬。到了唐宋之间,整个时代的学术趣味都在发生变化,学者的主体意识在饱尝压抑之苦后骤然觉醒。这里拿与史学联系较密切的经学、文学为例来说明。经学家由原先的“疏不破注”到“怀疑旧有注疏”,再到“用本身的见解去作新的解释”,最后到“建立一家之言”(12);文章家作文普遍有“力求使文章具有个性的倾向,即便记述他人之事,也争取写出那人的个性来”(13),诗人作诗也讲究“体格性分之殊”,由“以丰神情韵擅长”转变为“以筋骨思理见胜”(14)。

  伴随着整个时代的学术风尚转向,史学精神的转变也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唐中叶前“博采”“切直”“实录”等传统,是史学之主流,是修史的基本要求。章学诚曾以“议馆局纂修”之“史法”与“议一家著述”之“史意”的不同来辨明自己与刘知幾治史风格的殊异(15),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唐中叶重视史书编纂形式而轻忽史学内在精神的倾向。刘知幾尚且如此,其他史家的情况可想而知。唐中叶后,史学风尚逐渐发生转向。到了宋代,史学家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精于史体,勤于作史”“勤于掇拾而短于推论”,而是“深于史识,不在作史而在论”,“长于观变而求其升降隆污之几”(16)。《新五代史》以“褒贬义例,仰师《春秋》”为宗旨,“巧妙地将《史记》文章与《春秋》笔法相结合”(17),表现出与《旧五代史》截然不同的风格,就是一个显著的例证。

  史学精神变迁对史学现象的变迁产生了重大影响,以下具体阐述之。

 ——史书编纂由崇尚赅博到注重深识

  内藤湖南认为,崇尚赅博是汉唐之间史学的重要旨趣。直到宋初,史书编纂依然呈现一种“综合所有事物的态势”,突出地表现为大量类书的出现,此期类书编纂使得“汉以来流行之类聚方法在此得以集其大成”(18)。唐宋之间,学术风尚逐渐由淹博向精识转变。诚如蒙文通所言,唐人“以兼综为贵”,宋人“以深入为能”(19)。代表旧风尚的《册府元龟》与代表新风尚的《资治通鉴》的升降沉浮就说明了这一点。《资治通鉴》一反之前“注重多闻多识的学风”,虽为供帝王资鉴的史书,却摒弃了《册府元龟》那种类书模式,并远宗《春秋》,变纪传为编年,行微言大义之旨,“追求《春秋》之法那样确实具有的规范、鉴戒之类的东西”(20)。与《册府元龟》述而不作相比,《资治通鉴》多发明创造,少汇聚既存材料,反映出唐宋之间由崇尚赅博到注重深识的学风转向。

  ——史文义法由崇尚骈文到注重古文

  南北朝盛行辞藻华丽的骈文,史书语言受其影响也多用骈文体;唐宋之间史书语言逐渐转变为古文体;到了宋中叶,史文义法焕然一新。

  史文义法的变化虽有唐中叶“古文运动”推波助澜的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史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使然,并非全然受文学思想变迁的影响。早在纂修《梁书》《陈书》时,姚察、姚思廉父子便勇开风气之先,放弃了迄至《宋书》乃至魏徵撰写的《梁书》《陈书》总论依然沿用的骈文体,改用《史记》《汉书》那样的古文体。此时,史文义法新旧杂陈,“死的拖住活的”的现象层出不穷,但最终新的占居上风。姚氏父子最早洞悉这一变化,并积极将主体意识融入对史文义法的变革中,被内藤湖南尊称为“史学中古文复兴的鼻祖”(21)。

  继姚氏父子而后的李大师、李延寿父子在纂修《南史》《北史》时也变骈文为古文。其精神自觉虽较姚氏父子为弱,但他们“使用古文义法的做法,与将以往繁杂资料予以简单缩写的做法发生了合流,从而迎来了唐以后史体的一大变化”(22),意义也不容小觑。唐中叶以后,伴随如火如荼的“古文运动”,学术上“迎来了一个革命的时代”(23),将古文义法融入史学作品的风气更加强烈。“此风气影响于史学,又成为了兴起宋代新史体的趋势”,终于,这种“建立一家之言的写作风气,至宋代则成为了新史体诞生的起源”(24)。“出于对古文与史体关系之自觉意识而撰著”的《新唐书》因其古风浓郁,被视为“明确划分了史体时代的著作”(25),堪称“新史学”的典范,而沿用骈文文体的《旧唐书》的做法被摒弃(26)。史文义法由骈文体变为古文体,实际上是由重形式向重内容的转变,是对史学精神变迁的适应,反映出史家追求自由表达的强烈愿望。

——史料处理由崇尚照录到注重别裁

  汉唐之间史书多照录原材料,《史记》《汉书》莫不如此,其原因不仅在于史料稀缺,更在于这一时期以实录为贵的史学精神。随着社会和史学的发展,史料越来越丰富,有识史家逐渐意识到照录原材料的弊端,转而寻求删繁就简之道。范晔率先做出尝试,《后汉书》多别裁而少照录,因而比同时代成书却仍沿旧例大量照录原材料的《宋书》要简约得多。

  唐宋史家显然认识到由照录到别裁的优点,纷纷改弦更张。在内藤湖南看来,唐初《晋书》《南史》《北史》等在删繁就简上迈出可贵的一步,但精神自觉尚显不足;五代时《旧唐书》对奏牍案簿多照录而少别裁,实在是“史家的堕落”;到了宋中叶《新唐书》纂修时,别出心裁的倾向已经十分强烈,在既定的史学精神指导下,尽量“避免照录奏牍案簿,而是用心隐括材料进行写作”,这种史料处理方式有文省事增、言简意赅之优,“具有正史编纂上划时代的意义”(27)。

  新、旧“唐书”成书之间,史家在史料处理上的变化不是偶然的,反映和适应了唐宋之间史学精神的转向。内藤湖南认为,注重照录的《旧唐书》“毕竟是依据了唐初的那种历史编纂法理论而成书的,而不是唐中叶兴起之古文与古书相关联的新型理论的代表作”;而崇尚别裁的《新唐书》与之大相径庭,将原本用骈文撰写的诏、令、表、奏等几乎都重新用古文表述。既然要简写、重写或改写,就不得不注重别裁,以至有唐一代近三百年列朝本纪竟然不照录任何诏敕,“甚至将他人的文章全部按照自己的喜好进行改写……就连书中所载诏令、奏议的骈文体也都变得面目全非了”,这种处理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其主张,有着与以往史书完全不同的创新”(28)。

  ——史学批评由左道末流到蔚然成风

  史学批评既是史学理论深化的产物,又是史家主体意识觉醒和史学独立意识萌动的反映。当史家开始对自己的史学实践进行自觉认识和理性反省的时候,史学批评的意义就愈加非凡了。

  唐之前虽有一些史学批评活动,也出现了《文心雕龙·史传》这样的史评作品,但史学批评始终处于边缘性地位,只能依附于其他史学形式而存在,成系统的史学批评著作始终告阙,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唐中叶《史通》的出现。

  作为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史学批评专著,《史通》的出现为史学批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史学批评逐渐摆脱了对其他史学形式的附庸地位,也不必像其他史学形式那样只能展开十分有限的史学批评,而是可以针对史学风气、史学作品、史学现象、历史学家展开深入而系统的史学批评。由是,唐中叶后史学批评逐渐兴盛起来。刘知幾的儿子刘继承乃父事业撰有《史例》。《新唐书·艺文志》设立“文史部”展开史学批评,连作为类书的《册府元龟》都在“国史部”中设立了“选任”“采撰”“论议”“记注”“疏缪”“非才”等条目展开史学批评,之后又出现了吴缜的《新唐书纠谬》和《五代史纂误》、郑樵的《通志·总序》等。内藤湖南注意到,唐中叶前,史注极少有史学批评的内容,但中叶后,史注竞相展开史学批评,晚唐司马贞为《史记》所作索隐由于深受此风影响“多少有了史学批评精神的倾向”(29),这比唐初颜师古《汉书》注的史学批评意识要强很多。史学批评的兴盛直接反映出唐宋之间学术风向由崇尚客观精神到注重主体意识的转变。

——史书注疏由忠实原著到借题发挥

  史书注疏是对既有史书加以注释、订补、诠解的史学形式。唐代及之前的史注多做训诂字句、补充逸事的工作,以能否忠实原著作为衡量注家德行和才干的准绳。为《汉书》作注的颜师古批评那种“多引杂说,攻击本文……显前修之纰僻,骋己识之优长”(30)的史注,认为“为了显示渊博而多引杂说攻击原著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注并不是为了展示古人错误的体例,要在务求忠实原著”(31)。刘知幾也对这种行为进行了批评,认为不管是“因人成事”(“依文设训”),还是“自我作故”(“另出意见”),都难成“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32)。这反映出直到唐中叶,史家仍将忠实原著奉为注史圭臬。

  唐宋之间,注重主体意识的新学风取代崇尚客观精神的旧学风已呈不可阻挡之势。随着史学批评的深入开展,唐中叶以后“作注也不再是以往那种单纯依据前人之说,而是能够发表各种对所注释书籍本身的意见了”(33)。宋代史注较唐前期更是大异其趣,宋人偏好质疑原著,较唐人更注重校勘史书、评骘史事。不少史注家的主体意识较强地渗透进对原著的注解中,对《汉书》这样的经典史书也作了“既非纯粹注释,亦非纯粹评论的注释”,且多借题发挥,不乏攻讦之处;这种习气在宋中后期已蔚然成风,以至内藤湖南认为:“忠实原著作注的情况,盖终于唐代。”(34)

  2.史学精神转向与“传统史法”弱化

  中国古代史学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历史编纂学。唐宋时期,历史编纂学上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纂修方法的变化。内藤湖南说:“唐以前的史书多为私人著述,是专门的学问,其中家学又是特别显著的倾向。”(35)这一认识大体符合史学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唐初及之前成书的正史为例,《史记》《汉书》《三国志》《后汉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南史》《北史》都可称得上私家著述,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父子相继才得以完成的。他对家学抱有很高的期待,认为史书本应是“作为一种家学事业的,对史法有所心得的著述”(36),然而自唐初史馆修史“已经与一家专门之家学分离,成为了一种等同于作为工作的集体编辑文书的情况”(37),以家学为依托开展修史活动的“传统史法的消灭意味着史学精神发生了重大变化”(38)。

  那么,内藤湖南所谓的“传统史法”是如何消亡的?与史学精神的变化有何关系?

  ——众人分纂:“传统史法”弱化之因

  汉唐之间的正史或借特殊身份利用官方材料之便(如《史记》《汉书》),或靠一己之力完成(如《三国志》《后汉书》),或靠家族力量完成后被官方钦定为正史(如《南史》《北史》),但有一个共性,即都为“一家著述”。所谓“传统史法”未必实指家学或个人修史的义法,而是指可以支撑“一家著述”的纂史旨趣和方法。

  唐初史馆采用众人分纂法,试图依靠集体力量完成史书编纂的宏伟事业,最终致使“传统史法”泯灭、“一家著述”消退。刘知幾亲身体验史馆制度之苦,列举史馆修史之“五不可”,其中提到众人分纂之弊:“古之国史,皆出自一家……咸能立言不朽,藏诸名山。未闻藉以众功,方云绝笔。唯后汉东观,大集群儒,著述无主,条章靡立……今者史司取士,有倍东京。人自以为荀、袁,家自称为政、骏。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阁笔相视,含毫不断。故头白可期,而汗青无日。”(39)集体修史虽始作俑于《东观汉记》,臻于极盛却是在唐代。众人分纂法给史学事业造成莫大伤害,统归起来,弊病有三:一是史馆奉天子之命,独立修史受到掣肘;二是监修官德行庸浅,史官才识良莠不齐;三是缺少统摄全书的修史义法或修史成员难以有效贯彻该义法,导致史书支离破碎。

  刘知幾的认识无疑是清醒而深刻的,道出了“传统史法”泯灭的原因,因而引发了后世良史的共鸣。同样入史馆参修国史的焦竑意味深长地说:“盖古之国史,皆出一人,故能藏诸名山,传之百代。而欲以乌集之人,勒鸿钜之典,何以胜之?”(40)主持纂修《明史》的万斯同诟病设馆分纂:“官修之史,仓卒而成于众人,不暇择其材料之宜与事之习,是犹招市人而与谋室中之事也。”(41)章学诚也指出,自以“成一家之言”为著述指归的司马迁、班固以来,“专门之史学衰”,陈寿、范晔之辈尚能“粗足名家”,“至唐人开局设监,整齐晋、隋故事……古人著书之旨,晦而不明”(42)。

  尽管史馆分纂法在当时和后世备受诟病,然而这种修史方式还是成为通则为后世沿用。入宋以后,“传统史法”一度得以复归。《新唐书》《新五代史》《资治通鉴》《通志》等都树立了体现“一家著述”旨趣的修史义例,并在编纂实践中自觉贯彻。在内藤湖南看来,《新唐书》《新五代史》是正史中复归“一家著述”的代表,“不仅在文字上模仿《史记》《汉书》,在成一家之言方面也复兴了旧风”,其中,《新唐书》虽为二人合著,但是“在各自分担的范围内都是根据一家之见的著述”(43),而《新五代史》则完全属于“作为私人撰述的自由写作”(44)。《资治通鉴》《通志》都是追述《史记》“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体现史义的通史。前书主旨虽为帝王资鉴,但史家见解甚多,实为“撰述”而非“记注”;后书则猛烈抨击断代史“有失相因之义”,“不过是史料的整理而已,而非真正的史学”(45),颇能体现郑樵史学思想中“通”和“独”的特点。

  遗憾的是,宋代史学逆反为“一家著述”只是“传统史法”的回光返照,终究未能挽狂澜于既倒。在昙花一现之后,正史编纂正式步入“衰落时期”(46),反映出这一史学变革思潮的不可抗拒性和不可逆转性。梁启超曾谓,学术风尚堪比“一时的信仰”,“性质几比于宗教”,置身其中之人往往“各不相谋,各不相知”,并非“有意识、有计划、有组织”使然,而是“因环境之变迁,与夫心理之感召,不期而思想之进路,同趋于一方向,于是相与呼应汹涌,如潮然。始焉其势甚微,几莫之觉;浸假而涨—涨—涨,而达于满度;过时焉则落,以渐至于衰熄。凡‘思’非皆能成‘潮’;能成‘潮’者,则其‘思’必有相当之价值,而又适合于其时代之要求者也。凡‘时代’非皆有‘思潮’;有思潮之时代,必文化昂进之时代也”(47)。学术风尚的盛衰兴亡遵循自然的、历史的发展路径,并在一明一晦中显露出升降沉浮之几。风之所趋,势不可挡。若从这个意义上审视,唐宋之间就是一个文化昂进的时代,“唐宋史学变革”是一种进步的史学现象。

——“一贯精神”:“一家著述”的思想真谛

  需要强调的是,“一家著述”并非实指史书的纂修者仅一家或一人,更不能得出由一家或一人纂修的史书就是“一家著述”的结论。机械地去理解“一家著述”,很可能会流于表层化、片面化,无法揭示其思想真谛。

  中国史学素重家学,“上古”“中世”尤甚。家学往往是在长期的历史文化传承中形成的体现某种较为稳定的理念、旨趣、思想和方法的学术体系。家学的种种优点催生出大量优秀史著。“上古”史官世袭罔替,修史似乎成为家族相继不绝的事业,旁人绝少有机会插手修史事宜。汉唐之间正史纂修也多靠家学力量完成,司马谈父子、班彪父子、姚察父子、李德林父子、李大师父子等都是以家族成员“接力”的方式完成不朽史著的,深深地打上了家学的烙印。这些史书均非出自一人之手,却都堪称“一家著述”。

  然而,依托家学纂修史书的现象毕竟是适应特定时代、适宜特殊群体的产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垄断性,包含着一定的话语霸权因素。诚如内藤湖南所言,外人若“不向其家人问学的话,是很难了解其中微言大义的”(48)。依靠家学修史虽占有某种优势,却有其自身难以超越的局限性。就“近世”以来的史学发展格局和人才培养模式来看,平民性、开放性、可持续性成为更加进步的理念,家学衰落已呈必然之势,无可挽回。我们不应为家学衰落黯然神伤,因为这是社会和史学进步的表现(49);我们也不应将家学衰落视为史学辉煌不再的原因,因为这是我们误解了“一家著述”的思想真谛而导致的一种认识错觉。

  “一家著述”的灵魂是“一贯精神”。史书能否称得上“一家著述”,取决于是否拥有以及能否贯彻“一贯精神”。

  “一贯精神”表现出的独特优点是优秀史家对史学发展内在理路自觉遵循和理性调适的结果。其思想真谛在于史书纂修时贯彻一整套一以贯之的由理念、旨趣、思想和方法共同构成的修史义法,这套修史义法是史学形式(“史法”)与史学精神(“史义”)的有机融合。

  “一贯精神”有其精妙之处。内藤湖南认为,“一贯精神”之所以催生出大量优秀史著,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种修史义法能够始终贯彻“明确治史主张”:“由于是经过长时间的研究而形成的著作,所以也是出于一贯主张,没有矛盾的成果”;“由于从写作的最初开始就有着既定的主张,所以史家才能够不改变史法。这种在历史著述中坚持一贯精神的做法,是很出色的”(50)。正是因为史书纂修过程中存在着这种一以贯之的义法——“一贯主张”“一贯精神”“既定的主张”,史家才得以贯彻史学精神,“不改变史法”,做出“没有矛盾的成果”。

 汉唐之间的史学处在崇尚“一家著述”的时期,史家往往为总括编纂主旨而撰写体现“一贯精神”的修史义例(如《史记·太史公自序》《汉书·序传》),且多能使这种修史义例得以贯彻全书。但到了唐代,修史义例流于程式化,且难以被高效贯彻。内藤湖南意识到,唐初史馆修史,“由于是众人分纂,所以没有一贯的主张和方针,导致众说纷纭的弊害”,“这就有必要机械地约束众多的作者,因此当时的学者敬播、令狐德棻等就制定了义例”;虽然集体修史制订义例有首创之功,分纂者也被要求遵守义例,但是“很难通盘贯彻编纂的主旨精神”,只能沦为“对义例的机械应用,丧失了以往那种自《太史公自序》以后所形成的,按照自序体例进行记载的生动写作方针”;“传统史法”的消亡导致史学精神的失落,“司马迁以来那种已经成为历代史书主旨的,即史书乃一家之言的精神完全泯灭了。因此,从那以后,史书成为了一种单纯的编纂物,变得难以称为著述了”(51)。“一家著述”精神的沉沦给唐代史学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官修史书多成机械编纂物,《晋书》被斥为“治史堕落的开始”(52)。

  修史义法的有效贯彻是集体修史成为“一家著述”的必要条件。唐初史馆中尚能延揽令狐德棻、孔颖达、颜师古这样的史学专家,修史义法庶几得以有效贯彻;之后编纂队伍鱼龙混杂,不通史学的政客身居监修显位,不少“南郭先生”滥竽充数,博雅深识之士个性遭到压抑,修史义法往往沦为一纸空文。刘知幾在史馆分纂鼎盛之时因馆局纂修之弊愤而辞职,退著《史通》之时申明义例,表达了自觉继承“传统史法”、立志成就“一家著述”的思想倾向。这是一位以敏锐的眼光触探到史学发展内在逻辑的良史的愿望,反映出有识史家对史馆分纂法压抑个性的不满和对“一家著述”的渴求。

  众人分纂难以产生传世名作,根源在于其不符合学术创造的规律。古今中外,经典史书多为独著,集体所修史书鲜有值得称道者,因为史书纂修和史学研究是个性化很强的活动,极富创见的史学思想往往源于优秀史家内心深处的独立思考,“是学者个体的心灵体验……古往今来,任何学术名作,都有着作者对历史的独到见解,有着对历史内在精神的天才猜测,而这些是集体编书无论如何无法达到的”(53)。

  我们理当承认,众人分纂法不会产生体现浓郁的个人情趣和深刻的独创思想的史著,但若认为多人合著绝无可能产生传世名作,似乎过于武断。集体修史并非一无是处,而是社会和史学发展的必然结果。杜维运清醒地认识到:“时代演进,史料愈积,完全由一人写史的时代,逐渐进至集体写史的时代。这是中外史学发展史上的一种趋势。”(54)个人的时间、精力、才能是有限的,而随着时代演进,史料日益增加,史学的内涵愈加丰富,以一己之力应对困局显得捉襟见肘,集体修史成为不二法门,此乃自然之理,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对此,我们不应通盘否定或回避,若能处理得当,集体修史也有可能产生传世名作。“唐宋史学变革”以来的史学发展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

  中国社会步入“近世”以来,平民化趋势加剧,科举制趋于完善,阶层之间和地域之间的流动率大为提高,这引发了学术上的重大变迁——血缘性色彩淡化,学缘性、地缘性色彩增强,学术的血统性特征逐渐向学统性特征演变(55)。

  学术统系的变迁引发了史学上的一个重大变化:史书纂修者“志同道合”的重要性凸显出来,多位优秀史家在同一修史义法统摄下协力完成优秀史著成为可能。《资治通鉴》就是经典案例。《通鉴》既非家学成果,又非出自一人之手,但依然成为传世名作,堪称体现“一贯精神”的“一家著述”。这里有两大原因:一是用人得当,核心编纂成员司马光、刘攽、刘恕、范祖禹皆一时之选;二是拥有一套一以贯之的修史义法且得到很好的贯彻。两大因素相辅相成:良好的史学素养使得各分纂成员都能默识、领悟这套义法的精髓,并据之将各自的专业优势和主体创造性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统一的修史义法及对之有效贯彻,使得总裁官司马光统摄全局、融会贯通的大手笔发挥到炉火纯青的境界。“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虽历经百年、集众人之力完成,却为后世津津乐道,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核心人物万斯同的史学精神得到了认同和弘扬,他所树立的修史义法得以付诸实践。

 三 “唐宋史学变革”的主要特征

  1.多元化

  “唐宋史学变革”呈现多元化趋向。此处仅以史书体例的发展为例来说明。

  唐宋之间,旧体例的缺陷与新形势对“新史学”的召唤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终于导致史书体例的变革,突出地表现在各种体例的多元发展上。

  首先,新体裁纷纷诞生。这一时期发展出由《通典》《通志》孕育的典制体,由《通鉴纪事本末》孕育的纪事本末体,由《通鉴纲目》孕育的纲目体等新兴体裁。

  其次,旧体裁繁盛发展。在24部纪传体正史中,唐代成书8部,五代成书1部,宋代成书3部,合计12部,占半壁江山,反映这一时期纪传体的繁荣;唐宋日历、起居注、时政记、实录等史学著述依然沿用编年体,《通鉴》效法《春秋》采用编年体,直接复兴了这一沉寂多年的古史体。同时,各体裁之间既有融合,又有斗争,如编年、纪传二体呈现“角力争先”(56)的态势,在对立统一中实现进步。

  第三,纪传体史书内部的纪、传、志、表等史体也得到发展。以志为例,唐以前志的种类几乎没有超出《汉书》的范围,唐宋时期这种状况得以改观:《隋志》(《五代史志》)等史志对前代志体进行了总结、完善和发展,“符瑞志”“官氏志”“释老志”“职官志”“刑法志”“仪注志”等许多新的志种纷纷涌现,刘知幾力主创设的“都邑志”“氏族志”“方物志”也被郑樵运用于史学实践中。

  2.学理化

  学理化是史学由“中世”过渡到“近世”的鲜明特征。

  第一,以史料为基础的辨伪、训诂、音韵等小学得以创立或发展。伴随着史料采撰范围扩大,史料的民间性增强。在史料采撰上,除起居注、实录等官方材料外,野史、小说、逸闻、掌故等也被纳入视野,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将“刍荛鄙说”不加考辨而径入“竹帛正言”(57)的恶劣现象。为使史料边界更加明晰、取材更加审慎,有识史家在史学实践中创立或发展了辨伪、训诂、音韵等史学门类,史学的学理性、规范性显著增强。

  第二,史籍分类理论更趋合理和成熟。内藤湖南将这一时期视为“史书内容分类定型的时期”(58),是较为允当的。《隋书·经籍志》站在簿录家的立场,从实际存在的书籍出发,创设了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成为后世书籍分类通则,其中史部又细分为13项: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史通》站在史学批评家的立场,从史学发展的线索出发,根据史书的由来、笔法、体例等综合因素,将史籍分为“六家”、“二体”,还将史部细分为12类:纪传、编年、偏纪、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

  第三,史学门类趋于齐备和完善。一是新门类创立。以金石学为例,欧阳修的《集古录》和赵明诚的《金石录》的出现标志着宋代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金石学”(59)。二是旧门类完善。以目录学为例,目录学自汉以后沉寂千年之久,直到宋仁宗时《崇文总目》问世,目录学才重获新生。两宋时期,目录学还出现了以《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为代表的主张书籍解题的一派与以《通志·艺文略》《遂初堂书目》为代表的不主张书籍解题的一派,流派纷呈本身正是学术繁荣的表现。金石学、目录学或由无到有,或由弱到强,发展脉络清晰可见,在前后两个时代的分野说明“中国历史学逐渐地带有了近代性的特征”(60)。

3.体制化

  体制化是“唐宋史学变革”最核心的特征。

  “唐宋变革”对“唐宋史学变革”造成了深刻的影响,突出地表现为政治制度变迁引发了以“设馆修史”为标志的史学体制化。这一时期在政治上是“贵族制社会的多元权力向君主独裁的一元集权政治的转型期”,“作为家学修史的国家事业化的情况,完全是与门阀贵族制向官僚贵族制的推移的过程相互对应的”(61)。在内藤湖南看来,在贵族政治向君主专制政治的权力演进中,史学发生了“颇为耐人寻味的变化”:在唐及以前的贵族政治时代,史官世守史职,身份独立,可以自由记史;在“唐宋变革”之后的君主专制时代,史学“逐渐衰败”,“记史转为由宰相监督,作史不再是史官的自由了”(62);“由于天子的生活已经从中世贵族的生活转变为了新型的独裁君主生活”,原本在贵族政治时代表现为“将诏敕、奏议等朝廷应用文章也都进行为仪式的、艺术的修饰”的辞学,在君主专制时代演变为“较外形更加重视内涵鉴戒意义”(63)的帝王学,资鉴类史书获得长足发展,史学的资鉴意识更加浓烈。

  史学体制化给史学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

  第一,史馆修史制度僵化。曾入馆阁修史的刘知幾描述唐代史馆修史百弊丛生:监修者寡识短见,多为“饱食安步,坐啸画诺”的“恩幸贵臣,凡庸贱品”;史官选拔机制僵化,“凡所引进,皆非其才,或以势利见升,或以干祈取擢”;庸腐史官久居任上,无所作为,“或当官卒岁,竟无刊述……或辄不自揆,轻弄笔端”;史馆成为“养拙”“藏愚”之所,沦为“素餐之窟宅,尸禄之渊薮”(64)。内藤湖南也认识到,“史馆掌修史,宰相成为监修国史,史官多取在著作以外的其他官员,秘书省的著作局成为了虚设机构”(65),监修官往往不是专业史学人才,而是位高权重的宰相;由是,修史沦为一项体制化的事务,独立性和神圣性荡然无存;史馆修史制度僵化直接导致史书纂修方法僵化,《史记》树立的那种“对当时事情予以表里之正确表达的方法已经丧失,单纯依据官府日常记录进行史书编纂的方法逐渐形成,而且若非特别出色的史家已经很难摆脱这种束缚了”(66)。

  第二,“可信史料之形成”失去了制度保障。起居注的变化是唐宋之间史学体制化的缩影。起居注本是直录天子言行并可陟罚臧否的第一手史料。直到唐中叶,史官仍能延续这种“自由记事风气”(67),但到了宋代,起居注编好后要先呈天子过目才可送交史官。那种认为“宋代君主仁慈,放任史学家,史学家可以任意写史,无所顾忌”(68)的观点是不准确的,高估了宋代史家的自由度。这种史学制度上的变迁与政治制度的变迁息息相关,乃大势所趋,绝非天子的所谓“仁慈”能够逆转。贵族政治时代,史官拥有相对自主的史权,起居注得以较为独立而完整地记录下来;而君主专制时代,天子权力膨胀,起居注只能记录天子善行而难以记录恶行。因而,内藤湖南认为,仅就史料形成而言,唐宋之间的权力演进导致“史学的自然发展情况是至宋而止了”(69)。

  第三,史权沦为君权的附庸。上古时期,史权本是一支可与君权相埒并对君权有所约束甚至是比君权更具有崇高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力量,史官世守其职,身份相对独立,得以行使“君举必书”“彰善瘅恶”之史权。柳诒徵曾说:“古史之职,以书谏王,其源甚古,不必始于周代。其原则实在天子不得为非一语。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其祸至烈。而吾族圣哲深虑预防之思想,乃以典礼史书,限制君权;其有失常,必补察之,勿使过度……夫自天子失度,史可据法以相绳,则冢宰以降,孰敢纵恣。史权之高于一切,关键在此。”(70)此论不免陈义过高,却道出了早期史官权力之大的事实。中世以降,史权逐渐衰落,独立性大大弱化。内藤湖南注意到,唐时史官沦为天子的跟班,修史须奉天子之命,这就“开启了按天子指示编纂史书之恶例”(71),甚至出现了天子亲自撰写史书论赞的荒唐现象;伴随“唐宋变革”,入宋以后,君权迅速膨胀,史权急遽式微,史官有名无实、有职无权,只能唯天子马首是瞻。史权最终沦落为君权的陪衬物,“史学成为了权力者摆布的对象”(72)。

  四 “内藤史学”方法论的特点和意义

  早在20世纪初,内藤湖南就在京都大学开设“中国史学史”课程,以口授为主。作为世界上最早出现的一部中国史学史专著,其《中国史学史》并非他亲自执笔而成,而是时隔多年后根据学生的听课笔记整理而得。仅从写作技法上看,该书难称上品:结构支离,枝蔓旁逸;概念含混,语意不明;史实不确,张冠李戴;口语化严重,文笔不够洗练。整部书逻辑性、体系性、准确性尚有许多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唐宋史学变革”思想的阐发。尽管如此,通过细细爬梳,依然可以透视其思想的筋骨和脉络,探寻其方法论特点:

  第一,以“会通”为理念,以“明变”为旨趣。“唐宋史学变革”说无疑是宏观性的史学命题,这是由内藤湖南的“会通”理念决定的,也深受他所属的京都学派治史风格的影响。“会通”不仅包括时间域的大跨度和空间域的大视野,还包括多学科、多维度、多视角的融会贯通。“内藤史学”最显著的方法论特征就是善于把握历史发展大势,诚如谷川道雄所评价,“他的卓越学风特点之一,就是擅长把握总体的历史”,这种特点决定了他可以游刃有余地“由古到今,又从今至古双向移动”(73)。“明变”是“唐宋史学变革”说的核心旨趣。“变”是内藤湖南展开中国史学史叙述的“文眼”,这与其动态的历史观和史学观紧密相连。对“变”的敏感性驱使他就史学变革与社会变革之间关系的问题进行思考。在他看来,史学变革不会突兀而起,必有其发生、积累、质变的迹象,因而以较浓笔墨梳理六朝末至唐中叶的史学隐动,以揭橥史学变革的线索。高木智见非常准确地把握住了“内藤史学”的这一方法论特点:“从变化的视点出发,对所有对象上溯其发生阶段,及其所发生事情和时间的阐明;进而观察其后来的变化及最终衰亡的过程,认识这种随时间变化而变化对象的全局的终始本末。”(74)“会通”与“明变”是内藤湖南阐释该命题最得力的工具。通读其《中国史学史》,可以感受到中国史学的发展犹如一条奔腾的河流蜿蜒前行,时而湍急,时而舒缓,而他似乎站在高山之巅俯视之,故而得以鸟瞰全局,在湍急之处着眼,深得“观水有术,必观其澜”(75)之要旨。

  第二,紧抓体现史学精神转向的经典史籍、关键史家。内藤湖南在史籍运用上并不搜奇抉怪,所据史籍以正史等经典史籍为主,但他引述的史籍不是随意撷取的,而是那些最能反映时代风貌、最能体现变革精神的。依凭这些经过披拣的史籍,他对史学发展脉络进行了一番叙述,其中,借助对新、旧“唐书”的对照分析来展现前后两个时代的史学变迁,堪称典范。除了经典史籍,他还紧紧抓住欧阳修这一处在转折点的史家,通过对其史学思想的阐释来扣住主题。由于把准了时代脉搏,抓住了经典史籍、关键史家,那些“埋没于史料群的史料,沉浸于言论中的独创见解,在湖南的审视之下,如同露出在地表上的矿物资源那样,立即得到了开发”(76),“唐宋史学变革”的概貌也得以勾勒。

  第三,“唐宋史学变革”说有学理性不足的缺陷,反映出该命题的粗略性,这与“内藤史学”在方法论上不拘学理有关。与大多数学者“先对史料可信性进行考证,然后依据严谨考证解释个别史实”的方法不同,内藤湖南通常先“由感性出发去捕捉历史性”,着重把握整个时代的风尚而不去深究具体的史实,“不是从逻辑上,而是由敏锐的感觉上去把握、去判断其史料价值,进而由此去接近历史的世界”(77)。有着较高天分和较强天才意识的内藤湖南敢于以“高明者”自居,崇尚“独断之学”,对中国史学的研究不是以“穷研”为手段“循度数而徐达”,而是以“慧悟”为手段“由大略而切求”(78),故而能够见微知著,表彰因不流于俗而被时代埋没的天才史家,抉发淹没于历史尘埃中的史学思想。不拘学理的研究方法使得他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思维定式的羁绊,在并未对中国史学做出细致探究时便径直提出“唐宋史学变革”说。这种直击本质的认识方式拙、朴、简、捷,甚至表现为偏执一端不及其余的执拗和武断,“好比打靶的瞄准,用一只眼来看……是瞄中事物红心的看法”,得出的“偏宕之论”往往更能透彻地揭示事物的“根性”(79)。

  第四,将自己的史学史研究活动视为史学史发展的一个环节。内藤湖南汉学功底深厚,长期以来对中国史学保持着浓厚的兴趣且多有创获。迥异于“要籍解题”式史学史研究方法,内藤湖南以探求史学发展的内在理路及支配它的史学规律为指归展开叙述,自觉地将自己视为史学史发展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将自己的史学史研究活动及成果也视为史学史发展的一个环节。诚如谷川道雄所言:“他是把自己也置身于中国史学史之中的……把自己的史学也作为中国文化发展之一环。”(80)这种物我两忘的境界绝非镜中观花、水中望月者所能企及,这也是他能以域外学者身份就中国史学提出重大命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内藤湖南的《中国史学史》对中国史学思想体系进行了原初性建构,草创之功不可磨灭。“唐宋史学变革”说,正是他在对中国史学史阐幽抉微中提炼出来的蕴含逻辑性诠释和创造性发挥的史学思想史命题。这是一个颇具启发性和开放性的命题,对中国史学史研究的深化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同时其理论性和实证性也必定有不足之处。中国史家应当予以批判地借鉴,争取写出一部更有思想的中国史学思想史著作。

  值得指出的是,“唐宋史学变革”说未必就是内藤湖南首倡,更未必是他独倡。其史学功底未见得比中国史家深厚,其治史心术更未见得比中国史家端正。“会通”“明变”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中国传统史学自身蕴含着丰富而优秀的思想资源,只因在概念、范畴、表述方式上与现代史学不尽相同而常被忽视,在内藤湖南之前的中国史家提出类似见解并非绝无可能(81)。事实上,备受内藤湖南推崇的郑樵、章学诚、赵翼等古代史家都为他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其中,赵翼对他提出“唐宋史学变革”说的启发意义尤为重大。该命题所涉及的几乎所有重要问题都被赵翼论述过,不少地方即直接承袭赵翼的史学思想。因而,我们有理由提出“唐宋史学变革”说的首倡者是谁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发掘前贤的史学思想,还需要当代史学史研究者站在新的时代高度对前贤思想予以创造性诠释。在中国史学史上,不少优秀史家因不趋俗流而沦为悲剧性人物,许多光辉的史学思想被淹没在翻滚的历史洪流之中,唯有进行一番披沙剖璞、抉奥阐幽,庶几得以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史心”和“真精神”(82)。

注释:

  ①②③④内藤湖南著,马彪译:《中国史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32、178、158、156页。

  ⑤简单地说,“要籍解题”式史学史叙述法就是对重要史籍进行解析、评介并连缀成篇的方法。梁启超《要籍解题及其读法》、王树民《史部要籍解题》等可览其概貌。在20世纪早期中国史学史学科初创之际,“要籍解题”式叙述法具有必要性和进步性,随着史学史研究的深入和学科建设的完善,这一叙述法的缺陷暴露出来,有识者开始探寻新的出路。详参张越:《中国史学史学科的发展路径与研究趋向》,《学术月刊》2007年第11期。

  ⑥这些认识是我在北京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导师罗炳良先生授课中得到的启迪;认识似乎不尽一致,误解偏失之处由本人负责。史学发展是非常复杂的,任何粗线条的勾勒都绝非无懈可击,本文的史学史分期只是概略性的。

  ⑦内藤湖南认为,“上古”是“尚创才之世”,“中世”则为“珍惜学殖价值的时代”;唐宋之间学术精神复归为宗尚“创才”,明清又转为推重“学殖”;学术变迁“有若一往一来”,但前后不同时期“创才”与“学殖”的意涵不尽相同。内藤湖南:《泪珠唾珠·缁心录》,《内藤湖南全集》第1卷,筑摩书房1970年版,第359页;转引自高木智见:《内藤湖南的历史认识及其背景》,内藤湖南研究会编著,马彪等译:《内藤湖南的世界》,三秦出版社2005年版,第17~18页。

  ⑧陆九渊:《象山语录》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4页。

  ⑨“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狐狸机巧百出,不敌刺猬一计防御”;狐狸“追逐许多目的,而诸目的往往互无关连、甚至经常彼此矛盾……他们的生活、行动与观念是离心而不是向心式的;他们的思想或零散或漫射,在许多层次上运动,捕取百种千般经验与对象的实相与本质,而未有意或无意把这些实相与本质融入或排斥于某个始终不变、无所不包,有时自相矛盾又不完全、有时则狂热的一元内在识见”,而刺猬“凡事归系于某个单一的中心识见、一个多多少少连贯密合条理明备的体系,而本此识见或体系,行其理解、思考、感觉;他们将一切归纳于某个单一、普遍、具有统摄组织作用的原则,他们的人、他们的言论,必惟本此原则,才有意义”。以塞亚·伯林著,彭淮栋译:《刺猬与狐狸》,《俄国思想家》,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25~26页。

  ⑩杨伯峻校注:《春秋左传注》第二册“宣公二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63页。

  (11)《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738页。

  (12)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刘俊文主编,黄约瑟译:《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1卷《通论》,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6页。

  (13)(17)(18)(19)(20)(21)(22)(23)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143、156、159、131、159、138、138、141页。

  (14)钱锺书:《谈艺录》,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7页。

  (15)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外篇二《家书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817页。此处“史意”与“史义”相通。

  (16)蒙文通:《中国史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8页。

  (24)(25)(27)(28)(29)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143、139、153~154、151、144页。

  (26)该段引文中几处“史体”翻译成“文体”似乎更为允当,因为它不是指历史编纂学范畴的史书体例,而是指历史文学范畴的史书文体或语言范式。

  (30)颜师古:《汉书叙例》,《汉书》,第3页。

  (31)(33)(34)(35)(36)(37)(38)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145、144、146、115、118、147、118页。

  (32)刘知幾著,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卷五《补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23页。括号内文字引自浦起龙的释语。

  (39)刘知幾著,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卷二十《忤时》,第554~555页。

  (40)焦竑:《澹园集》卷四《论史》,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19~20页。

  (41)钱大昕:《潜研堂集·潜研堂文集》卷三八《万先生斯同传》,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587页。

  (42)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卷五《申郑》,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63页。

  (43)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159页。此处,内藤湖南的认识不太准确。《新唐书》实际上是一部集体纂修的史书,除宋祁、欧阳修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修史的还有范镇、吕夏卿、宋敏求、梅尧臣等。焦竑曾以“一班固也,于《汉书》则工,于《白虎通》则拙;一欧阳修也,于《新唐书》则劣,于《五代史》则优”(《澹园集》卷四《论史》,第20页)为由表达对众人分纂法的不满,也说明了《新唐书》是假众人之手而成的。不过,宋祁、欧阳修二人的确发挥着主要作用。

  (44)(45)(46)(48)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156、178、199、116页。

  (47)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

  (49)我的这些认识并非低估家学在中国史学上的地位、贡献和价值,更非质疑或贬低家学素养较高的学者,只是将家学作为一种历史性的现象来就事论事,就事论理。

  (50)(51)(52)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116、117、116页。

  (53)李振宏、刘克辉:《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1~122页。

  (54)杜维运:《集体写史的方法论》,《史学理论研究》2004年第1期。

  (55)当然,这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中国学术有重家学渊源和师承源流的特点,其中,家学渊源就属于血缘性系统,而师承源流就属于学缘性系统。至于地缘性系统,考察一下唐宋以降以地域为纽带的学派就可一目了然。其实,血统性和学统性都应划入学统性范畴,只是唐宋以前家学地位很高,史官之职往往是世袭的,此间学统性很大程度上就表现为血统性。

  (56)刘知幾著,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卷二《二体》,第26页。

  (57)刘知幾著,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卷五《采撰》,第109页。

  (58)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109页。

  (59)(62)(63)(65)(66)(67)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187、148~149、159、147、121、148页。

  (60)(61)谷川道雄:《〈中国史学史〉中文版序》,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5、3页。

  (64)刘知幾著,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卷十《辨职》,第262~263页。

  (68)杜维运:《中国史学史》第三册,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556页。

  (69)(71)(72)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195~196、117、149页。

  (70)柳诒徵:《国史要义》,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5页。

  (73)谷川道雄:《〈中国史学史〉中文版序》,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1、5页。

  (74)高木智见:《内藤湖南的历史认识及其背景》,《内藤湖南的世界》,第25页。

  (75)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尽心章句上》,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43页。

  (76)(77)高木智见:《内藤湖南的历史认识及其背景》,《内藤湖南的世界》,第27、8页。

  (78)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卷二《博约下》,第165页。

  (79)钱锺书:《一个偏见》,《写在人生边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42~43页。

  (80)谷川道雄:《〈中国史学史〉中文版序》,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第6页。

  (81)在“唐宋变革”说的首倡者问题上,学界已经认识到在内藤湖南之前,南宋史家郑樵、明代史家陈邦瞻、清季民初史家夏曾佑等,都较为清醒地认识到唐宋之间的巨大变迁并提出过类似学术见解(参见张邦炜:《“唐宋变革论”的首倡者及其他》,《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1期),其中夏曾佑很有可能直接给予他启发(参见钱婉约:《内藤湖南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99页)。然而,“唐宋变革”说并未与郑樵等中国史家的名字紧密相连,这是值得中国史家思考的。史学若作为一门单纯的学问,当然是无国界的,但若作为一种蕴含历史文化传统的象征,则无可辩驳地打上民族的烙印。史家的民族情感是史家主体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当然不必怀着民族主义情绪去争夺一个学术命题的“发明权”,但是对于中华民族创造的灿烂文化,我们有责任积极抉发和弘扬。

  (82)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94页。

来源:《史学月刊》2015年第3期,作者:单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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