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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峰:论明代沿海卫所的行政区划

  内容提要:顾诚提出明代疆土管理分行政、军事两大系统,引发了对明代行政区划制度的新认识。沿海卫所是否切割州县划境而治,是相关认识成立与否的焦点。本文主要根据沿海地区明代省府州县方志和明清卫所志,探讨沿海卫所的行政区划详情,结论是:明代沿海卫所的屯田多分散在各府州县,规模难匹州县田地,卫所管理权限较弱。卫所与州县划分日常防区,参差互嵌,既不一定自成一体,更远未涵盖海岸地区。某些卫所以城池为核心,形成了一小块相当于一乡一村、与州县并行不悖的行政地盘,但规模较小,边界未能正式独立于州县之外,难以视为正式政区。因此,明代沿海卫所仍宜视为非实土卫所,而不是实土卫所或准实土卫所,明代军事政区宜视为民事政区的辅助而非并列系统。

  关 键 词:明代 行政区划 沿海卫所

  基金项目:本文是教育部规划项目“明代行政区划制度研究”(11YJA770024)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李新峰(1970-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明代沿边多不设州县,卫所代行州县之职,拥有一片独立政区,管领境内人口和田地。景泰《寰宇通志》和天顺《大明一统志》将这类卫所与府、直隶州并列,将内地卫所视为州县境内的公署而非政区。嘉靖《广舆图》于“两京十三省各府州县卫所并大小土官衙门,但系统有地方,直隶两京府部及各省布政司、都司者,俱大书于图。若卫所寄治有司城池,原无统辖地方者,虽直隶不书”①,将“统有地方”的非“寄治有司城池”的卫所区分出来。《明史》以“实土”专称这类卫所:“卫所有实土者附见,无实土者不载。”②1935年,谭其骧强调实土卫所的政区特征:“洪武初或废罢边境州县,即以州县之任责诸都司卫所;后复循此例,置都司卫所于未尝设州县之地,于是此种都司卫所遂兼理军民政,而成为地方区划矣。”③

  1986年,顾诚强调所有卫所皆具备政区色彩,认为“在外都司所属卫所一般都有一块大小不等的地盘,这块地盘在隶属关系上不归有司,各布政司和所属府州县无权过问”。除了北边、西边和西南边疆,“内地和东南沿海地区的卫所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管辖一块地盘,但所辖地盘远不如北边和西部卫所那么大,另一种是所辖地方仅限于拨给屯种放牧的田土”④。内地卫所的屯田和东南沿海卫所的地盘,展示了明代卫所的基本特征:“管辖一块不属行政系统的土地,是朝廷版图内的一种地理单位。”⑤此后,他将此认识归纳为明代疆土管理体制的基本特点,探讨了沿边、沿海、内地等卫所的政区性质。⑥

  顾诚将边疆卫所“兼理军民政”的职能推广到全体卫所,将卫所的政区意义“提升”至与州县同等,明代行政区划体系遂呈现为军民两大系统并列。对此,学界大致无异议,但也没有明确认同所有卫所的政区性质。林金树等指出,与州县地方志性质类似的卫所舆图“纯属一种军事地图,丝毫没有独立存在于行政系统之外、不在州县版图之内的意思”⑦。周振鹤将实土卫所视为类似汉唐都尉、都护府的“军管型的特殊政区”,“实土卫所成为行政区划的一种……内地的卫所则只是单纯的军事组织”⑧,未认可内地卫所的政区性质。郭红等相对认可顾诚的观点,按政区色彩之轻重,将卫所分为实土、非实土和准实土三种,“准实土卫所主要分布在沿海和边疆地区……在正式的统县政区中占有一隅相当于县但又不与其下的县同治的独立地域,东南沿海的许多卫所都是如此”⑨。

  按《广舆图》与《明史》,明代内地卫所一般与府州县同城,只能视为“空降”到州县境内的军事组织,无政区意义。但是,东南沿海地区的卫所,多系洪武后期为防倭而设,在从广东到山东沿海州县境内的相对荒僻地带,另建城池以布列衙门营舍,就近统辖海岸上的墩台、烽堠、堡寨。明朝官方多以“沿海卫所”或“沿海卫分”⑩与“沿边”并列,专指这类独立建城的防倭卫所。(11)嘉靖《广舆图》将沿海卫所、沿边卫所与州县同列,(12)似合“统有地方”之意。沿海卫所只要拥有行政“地盘”或“独立区域”,就不会属于州县乃至府州、布政司系统,若然,《明史》罗列的实土卫所就严重不足,而《中国历史地图集》明代卷就需要重新绘制了。郭红将沿海卫所视为“准实土卫所”,弥合了沿海卫所与府州县的分合难题。然而,“占有大片的土地、人口,足以同府州县相颉颃”、“相当于县……的独立地域”,仍具鲜明的实土色彩,则《明史·地理志》刊行以来对明代政区的基本认识,就需要重新审视了。

  由此,沿海卫所是否拥有独立政区,实为探讨明代政区制度的关键。一个行政区划单元的理想模式是行政机构拥有明确的行政边界,管领界内的人口与田地,负责刑名钱粮等事务(为行文方便,本文以A型指称这类标准型政区,以下命名同此例)。政区形态往往受复杂的统属关系影响,行政机构下属的人口与田地,可能分布在其他政区内,只要这个单位与其他政区有泾渭分明的疆界,仍宜视为政区(B型)。退一步,如果行政单位职能特殊,另有一套疆界体系,区划与府州县等区划重叠,只要统领相当规模的人口与田地,亦可视为政区(C型)。再退一步,管领人口与田地的行政管理单位,即使没有明确的官方认可的疆界,只要所统人口与田地聚集治所周边,形成事实上的大片行政管理地带,也不妨视为具有政区色彩(D型)。各型的政区色彩,依次减弱。

  顾诚认为,沿海卫所除管理各地军人、屯田外,还有一块独立的地盘,卫所管理居住在境内的民人和他们承种的田地,即属A型。其实,沿海卫所并不管领任何原属州县的民人和田地,(13)绝非A型,这大大降低了沿海卫所切割州县、自成一体的可能性。但是,沿海卫所有明确的行政管理职能,所统人口与田地可以广泛分布在各府州县,若它拥有明确的行政边界,就可以视为B型。另外,沿海卫所统领卫所军众,负责海岸防务,若因卫所城池为海岸地带的中心城市、训练场、前沿阵地及附属设施等集中于城市周边乃至海岸,而形成军管型管理区,构成涵盖沿海地区的另一套系统,亦可视为C型。最后,沿海卫所统领相当规模的屯田,若屯田集中分布在城池周边乃至沿海地带,形成事实上的卫所行政管理区,也可以视为D型。

  对此,学界无论认同还是批评顾诚观点者,似未细究。唯陈春声以潮州府沿海卫所为例,从屯田分布、卫所城池与村落关系、县属村落的地理分布等方面,对沿海卫所拥有独立政区提出了审慎的质疑:“东南沿海的沿海卫所和内地卫所,可能并未因为这种管理体制的差别,而成为独立于府县之外的地理单位。”(14)陈氏的结论精准可信,唯例证限于潮州一府。本文即系统搜集明代沿海省府州县方志、明清沿海卫所志中的相关史料,从边界、防区、屯田等三个角度,探讨沿海卫所是否满足B型、C型、D型政区的条件。

 一 顾诚关于沿海卫所政区的论证与启发

  关于明代沿海卫所构成独立政区,顾诚主要提交了三个具体例证,值得一一斟酌。

  顾诚引乾隆《威海卫志》:“南至文登县九十里,西至宁海州一百二十里。”视此为威海卫的地理四至。(15)按,元代中期《大元大一统志》定四至八到之例:“东至某处几里,至,是至各处界……东到,到,是到各处城。”(16)明代方志多行《大元大一统志》体例,四至与八到区别甚明。(17)但此段下接附近的百尺崖所:“北至威海四十里,南至文登五十里,东至荣成八十里,西至宁海一百四十里。”(18)这显然都是“四到”即到其他城池的距离。若视为至行政边界的里程,则威海卫与百尺崖所重叠,且文登、宁海等州县就基本剩不下什么辖区了。

  明代的沿海卫所志,对“至到”的使用也不严格。嘉靖《临山卫志》载,临山卫“东至三山所六十里,西至沥海所六十里”(19),“至”实为“到”。嘉靖《观海卫志》载,观海卫“东至龙山所五十里,西至临山卫三山所吴山烽堠二十里,南至慈溪县六十里,北至海七里”。龙山所“东至定海县管界巡检司二十里,西至施公山烽堠二十里,南至宁波府六十里,北至海二里”(20)。至“烽堠”、“巡检司”等,亦非严格疆界标志,仍属“到”。凡此皆不能视为卫所行政边界,不构成B型政区。

  顾诚引《天下郡国利病书》载周弘祖《海防总论》,“从所列地理单位看,多数是卫所,州县则占少数,说明绵长的沿海地区大部分处于卫所管辖之下”(21)。这段文字亦可见方孔炤《全边略记》,以广东部分为例:

  其界则沿海自广东乐会县接南安界起,历海条奥为文昌界,铺前港为会通界,神应港、丰盈浦为琼州界……蛇西山、大南常山为南海、番禺界,乌沙洋为白云巡司界……合兰洲为大鹏所界,马鞍洲为铁冈驿界,宁洲山、桔洲山为惠州界,记心洋为平海所界……吉头峰为碣石卫界……大浮山、玉屿山为潮阳县、海门所界……计五千里,抵福建。(22)

  广东沿海的单位有卫所、府县,还有巡检司、驿站。巡检司、驿站多在海岸独立建设城堡营寨,与卫所参差防海。可知这段文字所列,并非政区地理单位,而是各个单位负责的军事防区。海南岛东部沿海的清澜、海口所不在其列,潮州府的潮阳县、海门所并列,只因前者文昌县、琼州府与二所共同负责海防,后者县与所各领防地。如果所列系政区单位,巡检司、驿站和许多未列其中的千户所,就无法解释了。

  明代列举防区边界者,不乏其例。郑若曾《筹海图编》载:“钱仓所……南为途次烽堠,外接竿门、蒲门地方,西北至湖头,渡海为大嵩所界。”(23)所言皆军事要地,非行政边界地标。侯继高《全浙兵制》载:“独树林烽堠,无居民,过东五里即直隶金山卫界。”(24)指浙江整个防区与金山卫防区的边界。张鼐称:“以松江一郡沿海计之,西南抵浙江乍浦千户所界,东北抵苏州吴淞千户所界。”(25)此包括松江府所有海岸,界指金山卫与南北两个千户所的防区分界。若论政区之界,弘治《嘉兴府志》载:“平湖县……东北至横泖,与华亭县为界。”嘉靖《嘉兴府图记》亦载平湖县“东而北界于华亭”(26)。皆未论金山卫。这类防区,不能视为卫所的行政管辖范围,即非B型。

  顾诚引嘉庆《海州直隶州志》:“‘海州之地,北始赣榆,与山东青州府安东卫接壤。’证明安东卫是一个地理单位,只是把安东卫视作青州府的下属,反映了清朝的特点。按照明代定制,安东卫与青州府并不存在从属关系。”(27)诚如顾氏所言,明代安东卫不可能属于青州府,但明代人也没有将安东卫视为一个政区单位。嘉靖《青州府志》载,日照县“南界淮安赣榆九十里”。万历《淮安府志》载,赣榆县“东至海一十五里,西至沂州小福村六十里,南至海州驼沟界七十里,北至日照县分水岭界七十里”。康熙《安东卫志》载:“地属淮安府赣榆县境,城则青州府日照南境也,城西北五里有石碑为界。”(28)此石碑应即分水岭,明确属于日照县,为直隶赣榆县和山东日照县分界,而非赣榆县和安东卫分界。

  少数明代府州县志,似有意忽略境内卫所。但明代人多称“某州县某卫所”,大多数方志载境内卫所事务,明确认为卫所只是境内某处的一个单位。如天顺《东莞县志》载:“东莞守御千户所城,在邑之十都海濒……大鹏守御千户所城,在邑之九都海濒。”嘉靖《嘉兴府图记》载,平湖县境内的乍浦守御千户所“旧在海盐界,今拓于本县封内”(29)。明代方志的地图有标明内部分界者,如天启《平湖县志》标出各都的区界,其中乍浦所位于二十都东区内,又如万历《惠州府志》各府县图,县界清晰,碣石卫并下属三所分居归善、海丰境内,卫所皆无区划界线,(30)皆非B型。

  总之,顾诚所列,尚不能证明明代沿海卫所拥有独立的行政边界,即非B类政区。但是,顾氏对沿海卫所政区的体认,特别是对沿海卫所拥有一块地盘的感知,建基于对大量明清方志的阅读理解,仍具重要参考价值。在顾氏所举例证之外,明代沿海卫所的确有若干关于行政边界即B型的记载。顾氏所列防区,是否能涵盖海岸自成C型系统,亦值得检视。顾氏所未提及的屯田是否大量集中分布而形成D型,尚待辨识。以下以D、C、B型为序,一一分析。

 二 沿海卫所屯田的规模、分布与管辖权

  陈春声根据明代潮州府境内潮州卫58屯,和大城所12屯共10.3顷屯田,指出:“潮州卫的情况可能有与顾先生的结论不尽相同之处……花插散布于各州县中的屯田……很难想象这么小面积的土地能够成为在州县行政系统之外的独立的地理单位。”(31)本文分布局、规模、管辖权三方面,观察所有沿海卫所的情况。

  明代屯田最初皆“拨派空闲田土”(32),若卫所设置较早,尚可在近城一带设置屯田。(33)沿海卫所设置较晚,专寻州县境内人烟相对稀少地带,但沿海地区较内陆边地而言,一般人地稠密,空地较少。福建“永宁、泉州二卫……屯军或于龙溪,或于漳浦、南靖、长泰等处屯种。盖旧制屯无定在,择便开垦,故犬牙参错如此”(34)。永宁卫设在泉州府境内,屯田却分散在漳州府诸县境内。即使在人地相对稀少的山东半岛沿海,卫所的屯田仍只能见缝插针。如威海卫18屯,“星置文、宁荒远之界”,附近的靖海卫有屯43处,下属宁津所有屯21处之多,多散在远离卫所城池之地。(35)

  沿海卫所的屯田叠经兴废。永乐初年,明朝反复催督各卫屯田,定红牌赏罚例,(36)或因靖难战争中屯田废弛,再次分配已不多见的“抛荒田地”。福建崇武所屯田,原额即以永乐为准。(37)广东的沿海卫所,宣德时多“拨田归民”,正统时又“复拨下屯”,军民纷争,无法尽复。(38)正统年间,崇武所亦有“屯军发回守城”(39)。每一次重置,都会导致屯田更加分散、荒僻。

  沿海卫所的屯田也有相对集中者,一般不在卫所城周。弘治《八闽通志》载,同安县金门所“屯田一所,在漳州府龙溪县”(40)。崇武所位于惠安县东南海岸,而嘉靖《惠安县志》载屯田“在县西十五都大中等处”(41)。多个单位的屯田集中一地者,唯有金山卫,正德《金山卫志》载:“洪武间设卫,调拨七所旗军,屯种上海县二十保长人乡田……七所共田三百五十二顷。”(42)松江府是全国耕垦指数最高的地区,难觅荒闲之地,卫所屯田集中在上海县一个乡内。至万历时期,集中程度仍无明显降低,七所“屯种田地,俱坐落本县二十等保地方”(43)。但这片田地远离卫城,金山卫未在此形成城周管理区。

  寄治府州县城的卫所,位置居中,屯田多分散各县。设在县内一隅的沿海卫所,屯田是否会受到来自中心的“挤压”,相对集中于县境呢?嘉靖《广州志》载,东莞县有屯田59处,县境内的东莞所3处,大鹏所3处,似合上述推测。但新会县有屯田12处,其中属沿海卫所广海卫有“云乡、筒头平、冯村、南村、掩峒”5处;香山县有30处,其属中广海卫有“古镇五、大榄四、小榄”等10处,广海卫所在的新宁县,反而并无屯田。(44)则广海卫屯田并未局促于县境。广海卫于嘉靖前期分调左所北赴新宁县城守御,此后的屯田格局是:

  广海卫,内属右、中、前、后四所共额田二百二十二顷……右千户所,大榄一屯……二屯……三屯。中千户所……古镇一屯……二屯……三屯。前千户所,大榄二屯……云乡屯……湖口屯。后千户所,瓦窑冈屯……夹隆屯……南村屯。(45)

  右、中、前三所屯田,绝大多数分布在香山县境内,后所的南村屯位于新会县,瓦窑冈屯位于新宁县得行都,(46)可知广海卫屯田基本上不在卫城一带。

  浙江金乡卫地极偏僻,卫众在城周大量购买属于州县的田地,形成了与卫所关系密切的田地分布区。隆庆《平阳县志》载:“金乡卫原额屯田九千九百三十八亩……地三亩……园四十三亩……坐落本卫附城及平阳、泰顺二县。”万历《温州府志》载:“本卫军领种屯田八千五百八十九亩……平阳县坐民承种屯田七百九亩……泰顺县六百三十九亩。”(47)金乡卫屯田仍有在泰顺县境内者,“军领种”者也不一定附城。总之,沿海卫所中没有任何一个屯田集中于卫所城周的案例。

  卫所屯田若规模较大,仍可能有政区色彩。陈春声指出,潮州卫的屯田245顷,面积占潮州府田地不足百分之一。(48)上引金山卫有屯田352顷,而同期仅上海县田地就有21560顷。(49)绝大部分沿海卫所的屯田,达不到这种规模。如嘉兴府的乍浦、澉浦二所:“澉浦千户所……屯所一处……十三顷……乍浦千户所……屯所二处……二十六顷。”(50)这是沿海卫所屯田的常见规模。屯田多次兴废后,部分转为州县田地,规模日减。崇祯《惠州府志》载:“惠州卫……旧制……立屯三十所。今存左右中前四千户所共二十屯……余改民科,例得不载……调为民业。”(51)方志中列在官田地中的屯田、屯地名色,(52)应即卫所屯田改来。其实,有的沿海卫所干脆没有屯田。如同安县厦门岛上的中左千户所即无屯田,高州府境内的“神电卫……辖内外共九所,而信宜、石城旧无屯田”,温州府境内的磐石卫,全卫无屯田。(53)

  屯田与州县田地的界限,本应泾渭分明。可是随着有司对屯田事务的逐步介入乃至掌控,有些府州县将卫所屯田列在府州县田亩统计中,近乎视为州县管属的田地。如嘉靖《太平县志》列举了本县“官民田地山塘地”、“台州等卫军田本县居民带种”、“松门卫军人屯种”三项,将附近二卫三所屯田分布在本县境内者一并计入。正德《大明漳州府志》将府境内外卫所屯田分布在本府境内者一并计入,漳浦县下则列县内外卫所屯田分布在本县者。(54)县或负责、或协助府管理境内屯田,而这些屯田原属哪个卫所已不甚区分。万历元年《漳州府志》载镇海卫内外七千户所的屯粮,除在外三所各纳所仓,又分“管屯官征……镇海仓纳”和“漳浦县征……六鳌仓纳”两部分,(55)更重视征收者、缴纳目的地而非田地归属。由此,各卫所屯田分布在不同的府州县,下属屯粮的去处也并不一定再是本卫所,府州县无法对应管理某卫某所的屯田,而是就屯田所在州县之境统计,再由府官、州县官根据屯粮去处分别管领。卫所对屯田的实际管领权,已近消泯。总之,沿海卫所屯田分散、稀少、管辖权弱化,不能视为构成D型政区。

三 沿海卫所防区的系统化程度

  顾诚以防区为例,认为大部分海岸地区在卫所管理之下。陈春声以潮州府境内的大城千户所为例,指出大城所“没有包括了大部分海岸线附近地区及附近岛屿的独立辖地……三十多个村落都比大城所更接近海岸线”(56)。按,大多数沿海卫所的确濒临海岸,不存在被众多村落拱卫在内地的局面。卫城与千户所、百户所、墩台烽堠,若彼此联属,其防区确可能构成一片卫辖海岸区。在防区内,若军多民少,卫所纵无政区之名,或行管理之实。上引《全边略记》所载从广东到直隶的沿海防区,以军事系统的卫为单位者计24个,以所者67个,另有寨6个,城1个,港1个,以行政系统的府为单位者7个,州县44个,另有巡检司12个,驿1个。(57)通计军事单位防区99个,行政单位防区64个。单论数量,卫所防区确实占据了海岸线的五分之三。不过,上述以卫所为单位的防区,是否真是纯粹由卫所负责防御呢?

  与卫所的防倭职能相比,州县的军事职能,由下辖沿海巡检司所处地点派生而来,且非全为防倭而设。《全边略记》以州县为防区单位,系因巡检司承担对倭寇的预警、侦察、迟滞等初级任务,则书中所列防区,更多地具有日常的军事、行政管理色彩。上述12个巡检司独立防区,系被卫所与所属州县隔绝开来者,从行政、地理意义上,与州县防区同类。大量沿海巡检司,其实位于上述卫所防区内,没有单列为防区。如嘉靖《山东通志》、嘉靖《宁海州志》列举各地防务,将所有巡检司皆附于卫所之下。(58)巡检司兵力单弱,不如一个百户所,但卫所主要驻军于大城之中,海岸墩台烽堠的防务大量归巡检司。如弘治《兴化府志》载:“墩台共三十二所,洪武初俱隶本府,守暸用民夫。洪武二十年,改属本卫,拨军代之。天顺三年,按察司佥事牟俸又令巡检司拨弓兵代之,而墩台仍属本卫。”(59)巡检司一般归州县管理,由州县派弓兵把守,州县防区实非卫所管辖。如山东福山县海岸遍设墩台,东段五墩由奇山所军守御,中段和西段九墩,其中七墩由福山所军守御,二墩由孙夼镇巡检司弓兵守御。巡检司二墩并非位于两所防区之间,而是在县城西北十五里和二十五里处,嵌入福山所防区。(60)又如正德《大明漳州府志》载沿海墩台,龙溪、漳浦诸县“界内”共13个,其中3个在镇海卫附近,六鳌、玄钟、铜山诸所“界内”共15个,而漳浦下辖青山、金石、盘驼岭、漳潮交界等巡检司,实与三所参差。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载漳浦、诏安、海澄诸县共16座,三所共14座,参差依旧。(61)《全边略记》则仅略记为一卫三所与月港(时在龙溪境内)防区。

  巡检司与卫所城池参差摆列,乃明朝有意为之。少数巡检司靠近盐场以遏走私,大多数巡检司与沿海卫所保持一定距离,分别守暸海岸。如文登县的赤山寨、辛汪寨、温泉镇三巡检司,在洪武三十一年(1398)设置沿海卫所时,或新置、或迁移于福山县、文登县海岸,与卫所分列并置。(62)绍兴府的三山、庙山、眉山三巡检司,皆于洪武二十年(1387)设置沿海卫所时,从余姚县内地迁至余姚、上虞沿海,与卫所异地设城。(63)对此,《全边略记》记录了上虞县、余姚县防区,但未提福山县、文登县各司防区。由此可知,州县巡检司防区单元嵌入卫所防区者,远远多于《全边略记》的记载。

  有的巡检司城则贴近卫所。如即墨县“栲栳岛巡检司,在县治东北九十里”(64)。即墨县有漫长的海岸线,雄崖所位于县境海岸线北端的半岛北部,而栲栳岛司应在今外、里栲栳一带,同处半岛,在所东南仅约十公里,(65)则雄崖所防区甚隘。松江府的金山、陶宅、三林庄、南跄巡检司,皆“丽”即附着于各堡或千户所,(66)《全边略记》列举松江府境防区有金山卫、胡家港、金山巡司、青村所、南汇所、南跄巡司、上海县。(67)金山卫一带海岸,由卫、堡、巡检司共同防御。可是南跄巡检司“丽”南汇所,防区却单列。上海县的防区在县北宝山所一带,则县东南的三林庄巡检司亦有独立防区。由此,紧邻甚至附着于卫所的巡检司,亦有独立的日常防区,切割、压缩了卫所防区。

  若卫所不紧邻海岸,巡检司往往承担一线防务。绍兴府境内的三江所位于海岸滩涂区中央,三江巡检司位于所城以北。(68)万历《绍兴府志》载:

  三江巡检司城……大海浸其东,与三江所城南北相峙,为东海之门。

  白洋巡检司城,在府城西北五十里大海之上,亦山阴境。

  黄家堰巡检司城……旧在府城东北六十里黄家堰,洪武二十年徙沥海所西,为海潮所啮,弘治间徙今所,故址尚存。(69)

  则设置沿海卫所时,设三巡检司于三江、沥海二所外围海岸上。《全边略记》载此地为临山卫、上虞、绍兴三山所防区,而不提沥海所,沥海所应确实无沿海防区。

  各千户所驻守的岛屿,海岸线漫长,港湾四布,巡检司往往更加重要。如舟山岛上遍设巡检司,成化《宁波府简要志》载:“螺峰巡检司城……地名螺头山……岑江巡检司城……在定海县金塘乡三都……岱山巡检司……在定海县富七都……宝陀巡检司城……在定海县沈家门。”成化《宁波郡志》则载螺峰司在“金塘乡”,岱山司在“昌国富七都”,宝陀司在“昌国大洋沈家门”(70)。金塘山岛、岑港、沈家门、岱山岛,皆舟山岛要冲或外岛,(71)可知定海县的四个巡检司实负责舟山海岸的大部分防务。又如同安县的七个巡检司城,皆分布在浯洲、嘉禾两地,(72)即各设千户所的金门、厦门两岛。《全边略记》于此仅列定海卫、永宁卫防区,远未得实。

  诚然,在州县稀疏、卫所密布的海岸,卫所可能承担主要的暸哨任务。山东登州府境内,统辖墩台的卫、寨有18个,墩台有121处,巡检司只有8个,墩台只有16处。(73)但南方沿海州县的任务繁重得多,如谭纶统计了福建沿海的各类防区:“自福宁南下以达漳、泉,置卫凡十一,置所凡十四,置巡司凡四十有五,以控之于陆。”(74)其中,11个卫还包括了设在府城中的非沿海卫所,则巡检司防区实为主体。其中,崇武千户所的防区,展示了州县与卫所划分一县海岸防区的详情:

  正统十二年五月奉都察院卯字二百二号勘合,委官会勘定:崇武所管辖地方,上至惠安县廿七都护海宫为界,下至廿六都青山宫炉内为界,内设墩台四座,大岞、赤山、古雷、青山是也,拨军守之……其余皆废,只以峰尾、小岞、黄崎、獭窟设为巡司。(75)

  嘉靖《惠安县志》载,二十六都、二十七都在县南。则从护海宫到青山宫,即从今崇武半岛的北角到南角。峰尾等三巡检司在惠安海岸线东北和东段、崇武所北,獭窟在南段、崇武所南,崇武的墩台分布在东南的半岛沿岸。(76)崇武所是惠安县境内唯一的卫所,《全边略记》载这一带设崇武所、惠安县、峰尾巡检司三处防区,其实崇武所守大岞一带,(77)不足惠安全部海岸线的十分之一,嵌在惠安防区内。总之,东南沿海的巡防分区体系,主要是由沿海州县的巡检司防区构成,沿海卫所的日常防区范围较小,与府州县巡检司防区参差错杂,远未形成另一套涵盖海岸地带的区划系统,不能视为C型政区。

 四 沿海卫所的“小地盘”

  在清初的山东地图上,沿海卫所中,大部分千户所废弃,剩余各卫所与州县明确分界,拥有政区,可按规模分为三类,各举一例:

  威海卫……东门外十八步接文登县界止。

  成山卫……东三十五里至海界止,西三里至文登县唐家茔界止,南八里至海界止,北十里至海界止。

  浮山所……东城外至即墨县界止,南门外至海界止,北门外至即墨县界止。(78)

  第一类,威海卫、大嵩卫、鳌山卫、灵山卫以城池为限。威海卫“城隍而外,寸土皆民”,城外学田宽度自八步半至十六步半不等,(79)与“十八步”契合,乃以城壕外侧与文登县分界。其他三卫或已无城壕,遂以城门、城墙为限。第二类,成山卫、靖海卫、安东卫以城为中心,各有长宽数里至数十里的政区,地图上明确标出与各县的“界止”。成山卫位于成山半岛连接大陆的咽喉地带,范围主要是成山半岛,靖海卫位于铁槎山向西伸出的半岛末端,范围也主要是这个小半岛,皆较封闭。(80)第三类,浮山所、夏河所,其他各方同第一类,但面海之门外“至海界止”,地图中相应地载明:“即墨县……南九十里至浮山所界止。”二所南距海尚数里,而即墨县南界止于浮山所,则所统数里之地,同第三类。不过,二所在地图中并未标明“界止”,而是像第一类卫所那样沿城周画界,故可略视为第一类。

  清初,山东半岛各沿海卫所已无军事职能,走向归并州县的进程,明代卫所不一定有此类分界。不过,第二类特别是成山卫、靖海卫约十平方公里的小政区,远远无法涵盖下属千百户所和所有烽堠墩台,更无法包括散布州县境内的屯田,海岸线也远短于和其他卫所、巡检司等分立的防区,却与小范围内的地理态势浑然天成。这有无可能在明代已有雏形呢?明代方志中,实不乏记录州县与卫所之“界”者,以下自北而南,依次讨论。

  清初鳌山卫地盘仅限城池,但《明世宗实录》载,正德十六年(1521),“朝鲜国夷人高哲山等十六人以航海失风,漂及山东鳌山卫界”(81)。此界似非城池可限。万历《莱州府志》载灵山、鳌山二卫地图,皆描画卫城及附近小半岛一带,记录境内寺观位置时,在州县之外又单列二卫:“灵山卫:石门寺,在卫城西南。朝阳寺,在卫城西北。新安寺,在卫城北。鳌山卫:高虞院,在卫城北二十里。大任观,在卫城西北五里。”(82)寺观在卫所城中甚至属于卫所,州县方志往往例行记载。(83)但此处特以二卫与州县并列,且城外数里者亦在卫所名下。与此类似,嘉靖《青州府志》载:“安东卫:观音寺,在卫东七里。卧佛寺,在卫东北十里。”(84)与清初地图中安东卫“东十里”之界相符。则鳌山卫、灵山卫与安东卫,似皆视城周小地盘为卫境。

  正德《松江府志》详载府城东西南北四城内外坊巷,又记上海县坊巷,又单列金山卫八坊、三坊、二坊。(85)坊只是纪念性建筑,但府志以此略表城内外居民分布格局。正德《华亭县志》避免记录卫所事务,但详列坊巷,而不记在金山卫者。(86)金山卫与府城(即华亭县)、上海县同列,似有独理卫城之意。

  临山卫及下属诸所,无论府县志还是卫志,皆明载位于县境内,(87)但嘉靖《临山卫志》又强调了卫所特别是沥海所的边界:

  沥海所,界分虞、会,流合江海,自夏盖而西迤逦之,长三十余里,环西汇而东包络之,富近六七都……弗徒以封疆之小而忽之也。

  沥海所:东至上虞县夏盖湖三十里,为上虞县九都界;西至会稽县西汇五里,为会稽县三十三都界;南至上虞县前江三里,为上虞县九都界;北至后海塘五十步,为会稽县三十三都界。(88)

  沥海所位于会稽县三十三都之内,但划分出一个小范围,南北西三方皆狭,其中西、北两方边界仍在三十三都境内,南面隔曹娥江接上虞县境,东面独长,已在上虞县境内。此“封疆之小”,确不能当一乡都,但地跨两县,界划清晰。

  镇海卫位于漳州府漳浦县东端海岸二十三都。嘉靖末年,二十三都一部划入新设海澄县。万历元年《漳州府志》载:

  (嘉靖)四十四年……割……并漳浦二十三都第九图地方,就于八都月港桥头设为县治……东抵镇海卫界……东至镇海卫、海门巡检司六十五里。(89)

  万历《漳州府志》亦载:“海澄县,东抵镇海卫界。”(90)镇海卫在今海澄镇东南海岸的镇海村,(91)但海澄县城与镇海卫之间不止“六十五里”,则此界指两城之间某处。据历代方志逐步更新的信息,岛尾巡检司一带,已于嘉靖末年割隶海澄,(92)应即原漳浦县二十三都九图一带,即今镇海村北的岛美村,(93)略合“六十五里”之数。“镇海卫界”应即海澄县与漳浦县的交界,但不称县界而称卫界。在万历时期两种府志中,卫所附各县之后。卫所条下附记山川,与州县所记两见,本属正常。但万历元年《漳州府志》附镇海卫图,明确限于太武山南的狭小地带,在镇海卫条详载城周的山川,而在漳浦县条基本不再重复,连镇海卫城北的县内名胜太武山也不再述及。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更在镇海卫及诸所下,详列沙尾渡、进士坊、南门市等城池内外的机构。(94)凡此说明,镇海卫在漳浦县境内存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小地盘,西、北以太武山与海澄县海门、岛尾巡检司分界,南亦限于漳浦县二十三都的井尾巡检司,即今漳浦县东北海岸的整尾村,(95)大致为镇海卫所在小半岛的南半部。乾隆《镇海卫志》所载山川范围,较万历元年《漳州府志》略广,所统大体以二十三都为限,(96)虽系清初迁海回归后的状况,仍可略见明代范围。

  镇海卫下辖铜山所,位于诏安县东部要冲。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载:“铜山原为民间牧薮,土名东山……环海为濠……初属漳浦五都,嘉靖十三年两县分治,始属诏安地界矣。”(97)乾隆《铜山所志》引《明铜山所志》:“环海为区,屹立于五都之东,始称曰东山,东坑乡牧野也……城环山而起,三面距海,惟西南隅平旷,与五都接壤耳。”又称:“卫所为天子守封域,与郡县同。”(98)明代铜山所“属诏安地界”,入清之后,与诏安县五都分界“接壤”,规模相当于一个村落,地盘形态略同山东半岛诸千户所。

  万历元年《漳州府志》在诏安项下有“铜山、玄钟二仓副使”、“南诏、铜山、玄钟三所军兵”等,在铜山所项下有“在诏安县四都”等,(99)可知铜山被视为在诏安境内。但两种万历府志所附地图,皆将铜山所画在漳浦而非诏安。(100)乾隆《铜山所志》载:“铜山,原五都地……先与陆鳌、县钟俱隶镇海卫,至嘉靖九年分邑,割属漳浦,而五都则属诏安……雍正十二年……割归诏安。”又载:“铜山守御千户所,在五都界内,洪武二十一年设之。五都早已割隶诏安,惟所属镇海卫。本朝裁归县,铜城弹丸之地仍隶漳浦。迨雍正十三年,亦割隶诏安矣。”(101)此“属漳浦”、“隶漳浦”,或以清代观念述明代情况,但也不排除两县分治时,铜山所一隅仍归漳浦地界,已与五都有分界的可能。

  广海卫位于新会县南部海岸,弘治年间以县西南部设新宁县,广海卫遂位于新宁县南部。嘉靖《广东通志初稿》载:“新会县……南至广海卫界一百五十里……新宁县……南至广海卫界二百二十里。”嘉靖《新宁县志》载:“南至广海卫界一百二十里。”(102)这些里程相当夸张,但广海卫有界则无疑。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又载:“广海卫城,在新会褥州巡司北,洪武二十七年都指挥花茂奏设,迁巡司于望头镇,即其地建置卫所。”嘉靖《新宁县志》载:“上川山在海盐都,去县极南二百余里。”(103)今望头、上川岛位于广海卫城西南的海宴镇和正南海中,(104)比卫城更加偏僻,却归新宁县。可知“广海卫界”范围较小,并未涵盖卫城以南地区。

  广海卫下辖海朗千户所,位于肇庆府阳江县境内。万历《广东通志》载:“新宁县……东南至香山县界一百三十里,西南至海朗千户所城界三百里。”(105)崇祯《肇庆府志》载境内海朗所、双鱼所地图,限于城周的铺墩屯岛,间及村寨,(106)或即此“界”所限的小地盘。

  廉州卫辖永安千户所,位于廉州府合浦县海岸东端,地近高州府。万历《高州府志》载:“石城县……西至永安千户所界七十里。”(107)永安所城位于小半岛西岸,距今两省分界线尚有十余里,(108)则此“界”亦指境而非城。

  上述沿海卫所与州县的边界,记载明确,似应视为B型政区。但是,这些边界所圈定的地盘,一般仅包括城池和城外的教场、草场一带,规模甚小,大不过一乡都,小仅一村落,与州县疆域不可同日而语。而且,这些地盘皆被州县方志视为境内一部,州县以上的省府州方志皆未提及此类边界,无视这些地盘的独立性。所以,它们并非独立于省府州县政区系统之外的另一系统,边界云云,应系州县考虑到卫所对城池及周边狭小地带管理权的权宜之计。

 五 结语

  沿海卫所屯田的分布、规模、领属与管理,在州县田地面前处于明显的弱势。虽有金乡卫那样管理城周民地而近乎构成实际管理区的特例,普遍情况则是,沿海卫所难以依靠屯田构成一个行政地理单位。

  东南海岸线由州县和卫所划分日常防区,卫所的防区单位较多。但是,州县的众多巡检司,与卫所并列于海岸,其独立防区多嵌入、压缩卫所防区,其实承担着整条海岸线的大部分暸哨任务。换言之,后来建立的沿海卫所,除战时负责海岸地区的作战任务,平时只承接了内地卫所和州县原有的部分日常防区。这些卫所日常防区,错杂参差,规模较小,职能单一,难以视为大片、连续的管理区,只不过分散程度和相对规模不像屯田那样弱势。

  明代沿海卫所中有相当一部分,或因山海形势相对独立,或因地处州县偏僻角落,确如顾诚所敏锐感知,多以城池为中心,在城周拥有一小块行政色彩的地盘。这个小地盘,是沿海卫所与内地卫所的显著区别。只不过,这块地盘的规模很小,略当一乡都乃至村落,远小于卫所的海岸防区和屯田分布范围,更非与州县相提并论、境内分布着州县人口与土地的另一政区系统。

  沿海卫所的屯田、防区、小地盘,皆不足以支撑它成为与州县相当的行政地理单元,则基本不具备“实土”特征,而是作为一个职能单位坐落于州县疆土之中。一个职能单位对部分田地的所有权,并不等同于对这份田地所在疆土的管辖权,如在沿海州县境内领有田地的单位,除了卫所,还有各级盐司等,它们显然不能算有实土性质。“准实土”卫所这个概念,可以在不切割原州县体系的前提下成立,不过沿海卫所的小地盘尚难称“准实土”,这个概念更适用于明代沿边、西南地区,位于有司境内但行政边界明确、规模为一州县的卫所,而非沿海卫所。《中国历史地图集》将沿海卫所的城池按府县标示,与边地卫所统一体例,而不标政区界线,即不承认实土性质,是比较妥善的方式。

  《寰宇通志》、《大明一统志》将卫所分为政区和公署两类,卫所只在边疆无州县处才作为实土行政单位,有州县则无实土卫所,这应当体现了明代的基本观念。治土尚文,守土尚武,治理疆土是文职衙门的本职,州县作为政区是“普适性”的。与其他纯粹的外来职能单位相比,卫所也有部分治土之责,在防区内统辖千百户所、屯堡、墩台、烽堠等,在城区统辖卫所衙门、营房、旗纛庙、教场、仓库等。但是,沿海、内地卫所统领屯田、组织防务、管理城周小地盘的地理范围,远不具备相当于州县的规模和空间连续性,仍偏向公署“大院”而非政区特征。边地卫所行使全面行政管理,实属因无州县而实施的权宜之计。所以,从行政管理、地理分布大势看,都司卫所系统与省府州县系统的确呈并列态势,但从疆土管理的基本原则看,明代卫所是州县的补充辅助系统,而非与州县同等的行政区划系统。

 参考文献:

  ①[明]桂萼:《广舆图叙》,《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6册,济南,齐鲁书社影印本,1996年,第2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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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谭其骧:《释明代都司卫所制度》,《禹贡半月刊》第3卷第10期,1935年,收入氏著《长水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52页。

  ④顾诚:《明前期耕地数新探》,《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

  ⑤顾诚:《卫所制度在清代的变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

  ⑥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历史研究》1989年第3期。

  ⑦林金树、张德信:《关于明代田土管理系统问题》,《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

  ⑧周振鹤:《体国经野之道》,香港,中华书局,1990年,第252、261页。

  ⑨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60—261页。

  ⑩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一九《立功》、卷一三二《边海军人犯罪》,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影印本,1989年,第1722、1880页。

  (11)以浙江为例,陆容载:“该运粮者,杭州前、杭州右、海宁、温州、台州、处州、宁波、绍兴凡八卫,海宁、金华、衢州、严州、湖州凡五所。其余沿海备倭卫所,俱不运粮。”([明]陆容:《菽园杂记》卷一二《漕运定规》,佚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50页)明代中后期诸书区分浙江内地守御和沿海备倭卫所,多因归属、职能和临时调配,而互有参差。(宋烜:《明代浙江海防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45—52页)位于定海县城的定海卫,亦属设置较晚的防倭卫所,无运粮之责,而亦有守御县城之任。台州卫主守御府城,然亦有防倭之任。这类设置在州县城中的防倭卫所,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沿海的山海卫无防倭之任,天津三卫、太仓卫等非洪武中后期专设,主要职责为漕运,其实皆独立建城,政区形态与沿海卫所属同类,但限于篇幅,本文割爱。

  (12)[元]朱思本撰,[明]罗洪先等增补:《广舆图》,《续修四库全书》第58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2002年,第412—528页。

  (13)李新峰:《论明代沿海卫所与州县人口田地的关系》,《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

  (14)陈春声:《明代前期潮州海防及其历史影响》(上)、(下),《中山大学学报》2007年第2、3期。

  (15)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

  (16)《秘书监志》卷四《纂修》,高荣盛点校,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84—85页。

  (17)例见嘉靖《颍州志》卷五《舆地志上》,《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影印本,1990年,第755—756页。

  (18)乾隆《威海卫志》卷一《疆域·延袤》,《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2号,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8年,第40—41页。按,康熙《威海卫志·舆地志》同。(威海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整理:《威海卫志》,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358页)

  (19)嘉靖《山海关志》卷一《地理·疆域》,《续修四库全书》第718册,第21页;嘉靖《临山卫志》卷一《疆域》,《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64号,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年,第18—19页。

  (20)[明]周粟等纂,王毅清、岑华潮点校:嘉靖《观海卫志》卷一《疆域》,慈溪市地方文献整理委员会编:《慈溪文献集成》第1辑,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年,第4—5页。

  (21)顾诚:《明前期耕地数新探》。

  (22)[明]方孔炤辑:《全边略记》卷九《海略》,《续修四库全书》第738册,第492—493页。

  (23)[明]郑若曾撰,李致忠点校:《筹海图编》卷五《浙江事宜》,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358页。

  (24)[明]侯继高:《全浙兵制·杭嘉湖区图说·海宁把总所属沿海卫所地方烽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31册,第118页。

  (25)[明]张鼐:《宝日堂初集》卷二四《倭变志·纪周防》,《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76册,北京,北京出版社影印本,2005年,第641页。

  (26)弘治《嘉兴府志》卷二一《平湖县·疆域》,《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9册,第310页;嘉靖《嘉兴府图记》卷二《邦制》,《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06号,1983年,第107—108、116页。

  (27)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

  (28)嘉靖《青州府志》卷一《日照县境图》,《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4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62年,第16—17页;万历《淮安府志》卷三《疆域》,《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8册,第258—259页;康熙《安东卫志》卷一《疆域》,秦洪河点校,http://blog.sina.com.cn/s/blog_7b5bb0000100vm75.html,2011年7月20日。

  (29)天顺《东莞县志》卷二《城池》,《广东历代方志集成·广州府部》第22册,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07年,第18页;嘉靖《嘉兴府图记》卷三《邦制》,第181页。

  (30)天启《平湖县志》卷首《乡镇图》,《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27册,第56—57页;万历《惠州府志》卷一《舆图》,《上海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91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第428—429、432—433、440—441页。

  (31)陈春声:《明代前期潮州海防及其历史影响》(上)。

  (32)[明]陆容:《式斋先生文集·式斋稿》卷二○《陈言太仓不便八事》,《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720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423页。

  (33)如温州卫屯田“俱在附郭十数里”。(嘉靖《永嘉县志》卷五《兵备》,《稀见中国地方志丛刊》第18册,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92年,第585页)

  (34)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卷九《屯田》,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638—639页。

  (35)康熙《威海卫志·舆地志》,第373页;清前期《靖海卫志·增补·屯名》,《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3号,1968年,第67页。

  (36)《明太宗实录》卷三八,永乐三年正月壬戌,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年,第646页。

  (37)嘉靖《崇武所城志·屯种军及田赋》,《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第26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2年,第663页。

  (38)正德《琼台志》卷二○《屯田》,《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60册,第13、15页;万历《惠州府志》卷一三《屯田》,第334—335页。

  (39)嘉靖《崇武所城志·屯种军及田赋》,第664页。

  (40)弘治《八闽通志》卷四一《公署·郡县·泉州府·武职公署》,《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33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570页。

  (41)嘉靖《惠安县志》卷六《田赋》,《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32册,第12页。

  (42)正德《金山卫志》上志卷三《兵政·屯田》,《上海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30册,第691—693页。

  (43)万历《上海志》卷四《屯田》,《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314册,第385页。

  (44)嘉靖《广州志》卷一五《沟洫》,《广东历代方志集成·广州府部》第1册,第331—332、333页。

  (45)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二九《屯田》,《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38册,第504页。

  (46)嘉靖《新宁县志·图经·新宁县图经》、《新宁县志·武备志·粮食》,《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5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第399—400、631页。

  (47)隆庆《平阳县志·贡赋·屯田》,《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72号,1983年,第374页;万历《温州府志》卷六《□·屯运》,《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10册,第592—593页。

  (48)陈春声:《明代前期潮州海防及其历史影响》(上)。

  (49)[明]陆容:《式斋先生文集·式斋稿》卷二○《陈言太仓不便八事》,第423页;弘治《太仓州志》卷三《田亩》,《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续编》第3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第80页;弘治《上海志》卷三《田赋·贡赋》,《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7册,第103页。

  (50)弘治《嘉兴府志》卷一七《海盐县·公署》、卷二二《平湖县·公署》,第266—267、318页。

  (51)崇祯《惠州府志》卷一三《兵防》,《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惠州府部》第2册,第570—574页。按,万历《惠州府志》卷一三《屯田》之“例得不载”作“例得不减”(《上海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93册,第328—329页),指调为州县田地后仍按屯田子粒税额纳粮,亦通。

  (52)例见正德《琼台志》卷一一《田赋》,第4页;万历《琼州府志》卷五《科则》,《日本藏罕见中国地方志丛刊》第22册,第147页;崇祯《廉州府志》卷四《田赋》,《日本藏罕见中国地方志丛刊》第25册,第62页。

  (53)弘治《八闽通志》卷四一《公署·郡县·泉州府·武职公署》,第570页;万历《高州府志》卷三《食货》,《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1册,第50页;万历《温州府志》卷六《□·屯运》,《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10册,第592—593页。

  (54)嘉靖《太平县志》卷三《食货·田赋》,《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17册,第22页;正德《大明漳州府志》卷一《史纪》、卷八《土田·漳浦县》、卷一○《诸课杂志·屯田》,张大伟点校,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5—26、162—163、201—202页。

  (55)万历元年《漳州府志》卷三三《镇海卫》,《中国史学丛书》第6种《明代方志选》,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65年,第710—711页。

  (56)陈春声:《明代前期潮州海防及其历史影响》(上)。

  (57)据[明]方孔炤《全边略记》卷九《海略》,第492—493页。

  (58)嘉靖《山东通志》卷一一《兵防》,《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1册,第721—739页;嘉靖《宁海州志》卷上《建置·附》,《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7册,第767—768页。

  (59)弘治《兴化府志》卷四八《兵纪·墩台》,《重刊兴化府志》,蔡金耀点校,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233页。

  (60)万历《福山县志》卷二《建置·烽燧》,《上海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57册,第404—405页。

  (61)正德《大明漳州府志》卷二八《兵政·城池》、卷三○《兵政·墩台》,第619、660—661页。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卷一五《兵防·墩台》,第1105—1106页。

  (62)泰昌《登州府志》卷五《地理·官署·文登县》,明泰昌刻本胶卷,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第20页。

  (63)万历《绍兴府志》卷二《城池志·巡司城》,《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00册,第369页。

  (64)万历《即墨志》卷三《堡镇》,《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335册,第27页。

  (65)《中国文物地图集》山东省分册,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2007年,上册,第155页。

  (66)正德《金山卫志》上志卷一《建设·巡司》,第603—604页。

  (67)[明]方孔炤:《全边略记》卷九《海略》,第493页。

  (68)嘉靖《山阴县志》卷一《公署》,《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续编》第3册,第399页。

  (69)万历《绍兴府志》卷二《城池志·巡司城》,第369页。

  (70)成化《宁波府简要志》卷一《城镇·城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4册,第723—724页;成化《宁波郡志》卷五《廨宇考》,《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28册,第77页。

  (71)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7册,北京,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68—69页。

  (72)万历《泉州府志》卷四《规制·城池》,《中国史学丛书三编》第38种,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7年,第317—318页。

  (73)据泰昌《登州府志》卷一○《墩制》,第19—21页。

  (74)[明]谭纶:《谭襄敏公奏议》卷一《飞报捷音疏》,《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21册,第870页。

  (75)嘉靖《崇武所城志·边圉墩台》,第658—659页。

  (76)嘉靖《惠安县志》卷一《图里》,第4页;福建省地图集编纂委员会编制:《福建省地图集》,福州,福建省民政厅出版(内部发行),1962年,第71—72页。参见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福建分册,福州,福建省地图出版社,2007年,上册,第196—197页。

  (77)据前引崇武所禁耕荒地事,大岞是所城附近的要地。但青山、古雷、赤山并非墩台所在,而是漳州府漳浦县境内的巡检司,与镇海卫下属六鳌、铜山、玄钟诸所参差(正德《大明漳州府志》卷首《漳浦县地图》、卷一《郡县志》,第13、26页),而与崇武所相去数百里。原文必误抄,今仅取大岞一地为证。

  (78)《山东登州府舆图》、《山东莱州府舆图》、《山东青州府舆图》,清初墨绘纸本,台北“故宫博物院”图书馆藏。

  (79)康熙《威海卫志·文翰志·按院冯大宗师批准军民照旧各差勒石垂戒条议记》、《威海卫志·文翰志·新建学田记》,第520—523、468—472页。

  (80)《中国文物地图集》山东省分册,上册,第268—269页。

  (81)《明世宗实录》卷六,正德十六年九月甲寅,第243页。

  (82)万历《莱州府志》卷一《灵山卫境图》《鳌山卫境图》、卷六《寺观》,《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334册,第134、135、433页。

  (83)如天启《慈溪县志》卷四《寺观》:“普惠寺,观海卫城中,新建。”(《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90号,1983年,第213页)

  (84)嘉靖《青州府志》卷一一《寺观》,第77页。

  (85)正德《松江府志》卷九《坊巷》,《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册,第446—467页。

  (86)正德《华亭县志》卷五《坊巷》,《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314册,第278页。

  (87)万历《绍兴府志》卷一《疆域·区界》、卷二《城池·所城》,第339、368页;嘉靖《临山卫志》卷一《建置》,第10—11页;万历《会稽县志》卷四《作邑·疆域》,《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28册,第167页。

  (88)嘉靖《临山卫志》卷一《形胜》、《疆域》,第17—20页。

  (89)万历元年《漳州府志》卷三○《海澄县·舆地》,第630页。

  (90)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卷一《建置沿革》,第147页。

  (91)《福建省地图集》,第77—78页。

  (92)正德《大明漳州府志》卷二八《兵政·城池》,第619页;万历元年《漳州府志》卷一九《漳浦县治图》、《漳浦县》、卷三○《海澄县治图》、《海澄县》,第355、360、364、384、628、634、635、641页;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卷四《公署》,第335页;崇祯《海澄县志》卷二《学校》,《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第33册,第453页。

  (93)万历元年《漳州府志》卷三○《海澄县治图》、《海澄县》,第628、631、634页;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卷首《漳州府总图》“海澄县”,第98页;《福建省地图集》,第78页。

  (94)万历元年《漳州府志》卷一九《漳浦县》、卷三三《镇海卫图》、《镇海卫》,第358、695、697页;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卷二八《津渡》、卷二九《坊表》、《市镇》,第1944—1945、1987、1989—1990页。

  (95)万历元年《漳州府志》卷一九《漳浦县·规制》,第360页;《福建省地图集》,第79页。

  (96)乾隆《镇海卫志·方舆》,《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93号,1968年,第26—28、36—37页。

  (97)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卷四《城池》,第308—309页。

  (98)乾隆《铜山所志·明铜山所志》、《铜山所志·方舆》,《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34册,第385—388、389页。按,原文称引“明铜山所志”,然文字显经改动。

  (99)万历元年《漳州府志》卷二九《诏安县》、卷三三《镇海卫》,第606、614、698页。按,“四都”系“五都”之误。

  (100)万历元年《漳州府志》卷二九《诏安县治图》,第600页;万历四十一年《漳州府志》卷首《漳州府总图》“诏安县”,第94页。

  (101)乾隆《铜山所志·沿革》、《兵制》,第389、410页。

  (102)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四《疆域》,第76页;嘉靖《新宁县志·图经·四至》,第401页。

  (103)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四《城池》,第85页;嘉靖《新宁县志·封域志·形胜》,第441页。

  (104)《台山县志》书首《台山市地图》、第一篇《政区》,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7页。

  (105)万历《广东通志》卷一四《沿革》,《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9册,第345页。

  (106)崇祯《肇庆府志》卷首《海朗所地图》、《双鱼所地图》,《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续编》第12册,第150—151、152—153页。

  (107)万历《高州府志》卷一《沿革》,第11页。

  (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图集》,南宁,国家测绘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处,1966年,第55—56页。

     (本文原载于《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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