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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朝与日本之间国书中年号、称谓和国王印的变化看东亚关系

赵莹波,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日语系教授

摘要:14世纪后期,1368年明朝建立,1392年日本结束南北朝国家恢复统一,朝鲜代高丽而立。明朝分别把朝鲜和日本纳入册封体制,东亚各国又都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变革时期。在明日之间的国书中,常出现年号的不同变化、有无、甚至漏写的现象,同时日本国书中“日本国王之印”时隐时现,或真或假。自幕府将军足利义政执政以来,从1456年的“带国印”到1465年换成“体信顺达”的国王私印、再到1470年的丢印、刻新印,最后直至1475年的“日本国王印”的重现,20年间连续丢印换印、刻新印,似乎在掩饰其“日本国王之印”遗失的真相。这些现象常随着两国君主的变更、局势和经济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不仅折射出两国的地位和关系微妙变化,也充分反映这一时期东亚世界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一轮外交博弈。

关键字:国书 年号 国王印 东亚关系

1368年明朝建立,在东亚重建新的册封体制。1392年日本结束了长达60年的南北朝分裂,而在朝鲜半岛,朝鲜取代高丽建立新的王朝。东亚又处于新一轮变革时代。在东亚每当中国大陆有新的统一王朝出现,周边的日本和朝鲜半岛就会随着发生巨大变化。隋唐时期如此,日本、高句丽、新罗、百济各国纷纷积极变革,建立中央集权和律令国家以应对东亚新局面;元时期朝亦如此,东亚乃至世界格局都发现了巨大变化。因此明朝重新在东亚建立册封体制,催生了东亚各国外交、政治、经济的新一轮博弈,而这些无不体现在彼此间往来的国书中。明朝与日本乃至朝鲜之间国书中其称谓、年号以及受封国王印的不同变化,折射出14世纪东亚关系的实态。

关于明朝东亚关系的研究,中日韩学者著作颇丰,其中李庆新的《明代海外贸易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葛兆光的《朝鲜通信使文献选编》的《日本有关朝鲜通信使文献研究状况简介》和王鑫磊的《朝鲜王朝遣使日本大事记》(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对东亚通信使方面的研究,杨晓春的《佛教大藏经传入朝鲜半岛述考》(《中韩历史文化交流论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等,以及日本学者木村拓的“印章”(村井章介《日明关系史研究入门ーーアジアの中の遣明船》,勉诚出版,2015年)、高桥公明的《外交称号、日本源某》(《名古屋大学文学部研究论集》,113)、田中健夫的《倭寇海の历史》(讲谈社学术文库,2012年)和《足利将军と日本国王号》、须田牧子的《中世日朝关系と大内氏》(东京大学出版会,2011年)等对明日朝关系的研究做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本文拟进一步以《善邻国宝记》和《太宰府天满宫史料》中收录的明朝与日本和朝鲜之间国书等外交文书为研究对象,对其国号、称谓以及国王印进行再探讨。

一、明日两国国书往来之经纬

明朝建立后第二年(1369年,洪武二年),明太祖遣使诏谕日本、占城、爪哇和西洋诸国,随后占城、安南、高丽即朝贡“是岁占城、安南、高丽入贡”。接着明太祖三遣使臣赴日,希望通商和消灭倭寇,但皆被日本征西将军怀良挡在关西,无法见到日本天皇(北朝持明天皇)。

此时日本还处于南北朝时期,分别有以后醍醐天皇为代表的南朝,以持明天皇为代表的北朝和幕府将军足利义满三股势力(幕府将军支持北朝)。日本征西将军怀良代表南朝在九州岛镇守关西,由于南北朝分裂九州岛也被这三股势力瓜分。明朝伊始,甚至也无法分究竟谁才是日本真正的主人“问,尔国天皇是何人,国王是何人。”后经过明朝和日本的努力,两国终于恢复了中断近500年的外交关系。下面通过明朝和日本国书的来往探讨两国关系是如何变化的。

明朝中日国书一览表
序号年代国别年号称谓有无;国王印内容出处
11369年(明洪武二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称日本征西将军怀良为“日本国王”让其奉正朔,平倭寇《明史》,《大宰府史料》卷十三,第139页
21370年(明洪武三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称日本征西将军怀良为“日本国王”对其截留杀害使者表示宽容和进行安抚《大宰府史料》卷十三,第149页
31401年(明建文三年、日应永八年)日本国书;明朝年号大明皇帝陛下;日本准三后献方物请求通好《善邻国宝记》,第108页
41402年(明建文四年、日本应永九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日本国王册封幕府将军为日本国王同上,第110页
51402年(明建文四年、日应永九年)日本国书;无年号自称日本国王,并称臣朝贡并接受日本国王封号同上,第112页
61403年(明永乐元年、日应永十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日本国王遣使日本,赐日本国王印章同上,第116页
71404年(明永乐二年、日应永十一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日本国王表彰其禁倭有功同上,第118页
81406年(明永乐四年、日应永十三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日本国王大明书皇帝勅谕日本国王源

道义平倭

同上,第120页
91407年(明永乐五年、日应永十四年)明朝国书;明朝国号日本国王大明书皇帝勅谕日本国王源道义、庸赐印章、申之以诰命同上,第124页
101408年(明永乐六年、日应永十五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日本国王悼念足利义满同上,第128页
111432年(明宣德七年、日永享四年)日本国书。无年号称大明陛下请求重开日明外交同上,第152页
121432年(明宣德七年、日永享四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日本国王。盖有勅命之宝印章皇帝勅谕日本国道渊、今特

授僧録司右觉义之职

同上,第152页
131433年(明宣德八年、日永享五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日本国王表彰义教重开明日外交同上,第153页
141434年(明宣德九年、日永享六年)日本国书;无年号皇帝陛下对明表示奉行“事大”惯例同上,第156页
151438年(明正统元年、日永享八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国王、王妃赞赏义教,赐国王、王妃礼物同上,第158页
161451年(景泰二年、宝德三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皇帝陛下;日本国王,称臣表示要继续奉献先王遗志同上,第151页
171454年(明景泰五年、享德三年)明朝国书;明朝国号日本国王称赞其事大主义同上,第166页。
181465年(明成化元年、日应仁二年)日本国书无年号,盖有“体信达顺”印章足利义政贺英宗复位同上,第176页
191475年(明成化十一年、日文明成化七年)日本国书;明朝年号自称王称臣。盖日本国王印对明朝歌功颂德,求书

籍,求铜钱请求使用旧

勘合(新的被大内氏夺

取)

同上,第194页
201478年(明成化九年、日文明十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日本国王。无印明宪宗赐五万贯铜钱同上,第266页
211483年(明成化十九年、日文明十五年)明朝国书;朝年号日本国王明无印求铜钱十万贯同上,第236页
221485年(成化二十一年、文明十七年)明朝国书明朝年号明帝宪宗给足利义政命其禁止附搭物品过多,限制刀剑的勅谕同上,第282页
231506年(弘治十九年、日永正三年)日本国书;明朝年号皇帝陛下;日本国王遣使进贡
241527年(嘉靖六年、日大永七年)日本国书;明朝年号自称日本国王;将军花押1523年由于宁波之乱导致明日关系倒退。金印丢失请求赐新的金印和新勘合同上,第330页
251596年(明万历二十四年、人文禄五年)明册封丰臣为国王朝廷嘉尔日本恭顺、照

旧完尔日本国王、封

事、尔等当钦承

同上,第394页

由表可知,明日外交关系从1369年一直持续到1596年,日本史料共收录两国国书25通,其中明朝17通,日本8通,明朝国书是日本的两倍。由此说明明朝是处于积极主动的一方。

从发出国书的时间上看,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洪武二年即1369年开始到1408年足利义满去世,共有10通,其中明朝8通、日本2通,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为明朝中日国书最频繁时期,这一时期为足利义满执掌幕府将军时期,可谓明日关系蜜月时期。第二阶段1408-1432年。这期间是足利义持任将军期间,由于对明采取“不遣使,不接待”的政策,两国关系一度中断24年,可谓两国的冷漠期。第三阶段1432-1527年,双方共发出有14通国书,两国关系可谓稳定期。

从类型上分析,明朝的17通对日国书皆称日本幕府将军为日本国王,使用明朝年号。在日本对明国书中称明朝皇帝为皇帝陛下,自称日本国王或臣某(第5,16,19,21号)。其中一通使用日本年号(第3号);四通使用明朝年号(第13、第16、第17和第19号);另外四通则为无年号的日本国书(第5、第11、第14和第18号)。同时这8通日本国书,1通加盖有“日本国王印”(第19号),一通加盖其它印章(第18号),另一通为将军的花押(第24号)。其余5通则无任何印章。通过对两国国书中这些微妙变化的研究由此产生一些疑问。

二、日本国书中明朝年号之有无

表中第3号文书为1401年日本幕府将军足利义满派使者肥富写给建文帝的国书,其内容摘录如下:

日本准三后某,上书大明皇帝陛下,日本国开辟以来,无不通聘问于上邦,某幸秉国钧,海内无虞,特遵往古之规法,而使肥富相副祖阿通好献方物,金千两、马十匹、薄样千帖、扇百本、屏风三双、铠一领、筒丸一领、剑十腰、刀一柄、砚筥一合、同文台一个,搜寻海岛漂寄者几许人还之焉,某诚惶诚恐,吨首顿首,谨言。

应永八年辛巳五月十三日

足利义满在国书中的自称“准三后”,称建文帝为“大明皇帝陛下”。按惯例日本幕府将军对外文书中多自称“征夷大将军”、“大君”等,称朝鲜为上邦、上国或大邦。此处称明朝为“上邦”,书末又采用日本当时年号,这表明此时两国还处在对等关系。随后建文帝遣使携国书出使日本,册封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班示《大统历》,命其奉正朔:“今遣使者道彝、一如、班示《大统历》,俾奉正朔,赐锦绮二十匹,至可领也。”日本接受了明代册封,今后对明国书中理应书写明朝国号。但足利义满在给明朝的返回国书(第5号)中,并未使用明朝国号。足利义满对明朝册封后的返书如下:

日本国王臣源々―

表,臣闻太阳升天,无幽不烛,时雨沾地,无物不滋,矧大圣人,明并曜英,恩均天泽,万方向化,四海归仁,钦惟

大明皇帝陛下,绍尧圣神,迈汤智勇,戡定祸乱,甚于建瓴,整顿乾坤,易于返掌,启

中兴之洪业,当太平之昌期,虽垂旒深居

北阙之尊,而

皇威远畅东滨之外,是以谨使僧圭密、梵云、明空、通事徐本元,仰观清光,伏献方物,生马贰拾匹、硫磺壹万斤、马脑大小参拾贰块,计贰百斤、金屏风三幅、枪壹千柄、太刀壹佰把、鎧壹領并匣、硯一面并匣、扇壹佰把。為此

谨具

闻臣源々―

年号々―日 日本国王臣源々―□

足利义满在返书中,除自称日本国王及“臣源”外,国书末尾并未使用明朝年号,只是标注了“年号々―日”的字样。那么究竟次返书中有无年号,是明朝年号还是日本年号?

关于这个问题以及对足利义满向明朝称臣的问题,日本历史学家是如此评价的:“彼国以吾国将相为王,盖推尊之义,不必厌之,今表中自称王,则此用彼国之封也,无乃不可乎,又不用臣字非也,不得已。”认为明朝只是册封日本的将相为国王,所以并未矮化日本,而足利义满自称“日本国王”向明朝称臣,也只是利用明朝封号,因此也不必烦恼。至于足利义满的国书中是否注年号,则认为“近时遣大明表末书彼国年号,或非乎,吾国年号,多载于唐书、玉海等书,彼方博物君子,当知此国自中古别有年号,然则义当用此国年号,不然,摠不书年号,惟书甲子乎,此两国上古无年号时之例也。”意味日本早有自己年号,这在中国史书上早有记载,中国知识界尽知。在国书末书写“甲子”纪年的做法,是在没有年号时古代两国的惯例。由此可以断定,足利义满在对明国书中并未书写明朝年号。

足利义满死后,公元1408年,其子足利义持接任将军,全面否定乃父的对明政策,对明朝采取“不遣使、不接待”的二不政策,不见对明朝派来的使者吕渊,甚至还对其进行追杀。1419年足利义持在写给负责在兵库福严寺担任接待明使与谈判任务的临济宗僧人元容周颂的信中,阐述了他与明断绝外交关系的意志:“我国自古不向外邦称臣,比者变前圣王之为,受历受印,而不却之,是乃所以招病也,于是先君大惧,誓乎明神,今后无受外国使命,所以不接使臣,兼不遣一介”。认为日本历来不向外国称臣,不接受印信和册封,否则就会遭受骂名,而前将军(足利义满)也对自己向明称臣的做法深感悔恨。今后日本再也不接代明朝使者,也不再向其遣使。足利义持的这种“二不政策”致使明日间关系中断24年,两国处于冷漠的空白期。

另外在第11号(1432年足利义教请求明宣德帝重开明日关系)国书中,也未注年号,国书发出时间是由日本学者根据国书中“大上皇”字样推测出来的,应为日本花园天皇期的1432年。同时在第14号(1434年足利义教写给宣德帝表示继续对明奉行“事大惯例”)国书和第18号(1465年足利义政贺英宗重新即位)的国书中也都未书写年号。

日本国书之所以没有年号,笔者认为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足利义教和足利义政有意为之;二是历史学家在收录时有意为之。关于第一个原因,由于足利义教时隔24年纠正了足利义持对明的“二不政策”,重回足利义满对明“事大”惯例的政策,但为了不过于矮化日本,就有意不写明朝国号。因为当年足利义满在对明国书中仅注有“年号々―日”字样,也未使用明朝年号。因此足利义教或许只是延续其兄前任将军足利义满的一贯做法。另外由于后人对足利义满向明奉正朔的做法颇有微词,认为其“投嗜献媚,有辱史册”,才导致足利义持全面修正并对明采取“二不政策”,因此足利义教对自已恢复接受明的册封还是有所顾忌,但迫于形势,只好故意不写明朝年号以避免遭到更多责难。

关于第二个原因,足利义教或足利义政既然奉明朝为正朔,恢复事大惯例,就理应在对明国书中使用明朝年号,否则就会受到明朝的“问罪”,我推测在原国书中或许有明朝年号,但后人或历史学家在收录和整理时,有意不抄录或故意漏写明朝年号。

三、日本国书中“日本国王印”之真伪

在表中八通日本国书中的末尾,只有二通盖有印章,其余的无任何印章,另外还有一通有幕府将军足利义晴的花押。在有印章的国书中,只有第19号1475年的足利义政国书盖有“日本国王之印”,另一通(第18号1465年足利义政贺明英宗复位的国书)虽然盖有印章,但不是“日本国王之印”印而是“体信顺达”印。可见在这八通日本对明日本国书中只有一通盖有“日本国王之印”印。

日本幕府在对朝鲜、琉球的国书中常使用“德有邻”、“体信顺达”等这种非国王印,以显示日本地位高于他们,有学者指出,这表明日本幕府对明外交态度与对朝鲜、琉球彼此间是有差别的。因此 “体信顺达”印尽管也是国书中表示通信交邻的印章,但这只能在明朝的册封国之间采用的表示彼此交邻友好之意的印章,不能代替“日本国王之印”印所表达出来的对明皇帝册封关系的尊重。

那么为何日本在对明朝国书不使用日本国王印呢?即使在足利义满与明的蜜月时期,在对明国书中,虽自称“日本国王”,但即未注明朝年号,也不加盖“日本国王之印”。诚然作为明朝册封国身份标识的下赐的国王印,实际上用于册封国对明国书(表文、奏文、笺文、咨文)。其捺印的意义,除了证明文书的出处等实际意义之外,还具有明朝皇帝与诸国王的君臣关系的功能。因此,至少在国际关系上,“用印”的行为是与“称王”一起,用于显示与明朝皇帝的君臣关系的,这点已经成为共识。但是日本在对明国书常常不使用“日本国王之印”印,除了源于民族心结,是否还有国王印或遭受不测或毁于战火的可能性?

引人注意的是,在第24号1927年足利义晴花押的国书中,既没有加盖“日本国王印”又无诸如“体信顺达”之类的印章。国书中解释“日本国王之印”印在1523年的宁波动乱中丢失,所以只能由幕府将军花押,并请求明朝再赐一枚新的日本国王金印:“前代所赐金印,顷因兵乱失其所在,故用花判而为信,琉球僧所知也,伏希尊察,妙贺、素卿皈国之时,赐新勘合并金印,则永以为宝。”由此可知,其“日本国王印”已经毁于战火。众所周知,日本近百年来,南北分裂,内战不断、倭寇横行,因此有理由对日本国王印的安全表示担忧。

关于这枚丢失的“日本国王之印”,史料文献中多有提及“兹尔日本国王源道义,心存王室,今遣使者道彝、一如,班示《大统历》,俾奉正朔,故兹诏谕”。“有足褒嘉、用锡印章”,“实乃天心所鉴,庸赐印章,申之以诰命。”明朝在册封周边诸国君主之际,至少到永乐年间,伴随着诰命(辞令书)成为身份标识的印章。例如,日本国王、朝鲜国王在明朝的设定的爵位秩序上,位列亲王等级下赐龟钮金印。琉球国中山王、安南国王等位列郡王等级下赐驼钮镀金银印。所以“日本国王之印”作为明朝册封国身份标识,显示明朝皇帝与诸国王的君臣关系,可谓两国关系稳定的象征。因此在正式的外交文书中“日本国王之印”不可或缺。

“日本国王印”既然如此重要,其保管也是非常严格,以确保万无一失。据考证,“日本国王之印”带有龟形钮,闪闪发光,很重,即使双手也很难拿起。金印是捺在国王对皇帝的上表文上和其别幅上。金印和勘合料纸一起被保管在幕府的库中,由相国寺荫凉轩主在国王面前使用,并由国王封存保管。因此“日本国王印”即使在战乱丢失,也兹事体大,非同小可。

不过无独有偶,1470年足利义政书在写给朝鲜国王成宗的国书中,也请求盖新刻的印章,而旧印(或国王印)因库房着火丢失,同时还请求朝方不要责怪和惊讶:“是以,遣释徒光以藏主,特述驰贺之忱,兼谢间阔之罪,仍告,旧印失之库火,故用新刻,莫讶,请今后以此为信,不腆土宜。”由此也说明印章在国书中的重要性和分量。

关于足利义政书所提到的这枚“旧印”,日本史书上认为其“印文等不明”,无法判断是否是国王印。不过我们不妨大胆推测一下,假如足利义政在国书中所说的“旧印”就是国王印的话,那么说明“日本国王印”毁于这次库房着火中。

前文提到,金印被保管在幕府的库中,由相国寺荫凉轩主在国王面前使用,国王封存保管。因此足利义政保管印章的仓库着火,很可能会殃及这枚“日本国王之印”。因此“日本国王之印”印或许在足利义晴之前就已经丢失。另外要说明的是,公元1467—1477年期间日本发生了历史上著名的“应仁之乱”,是室町幕府封建领主间发生的历史上最严重争斗。“应仁之乱”后日本历史进入了进入新兴的战国大名互相混战的战国时代。而藏有这枚“日本国王印”的库房完全有可能被毁于这场战乱。

1456年幕府将军足利义政在给朝鲜国王世祖的国书中写道:“日本国源义政奉书朝鲜国王殿下,治国以来,带国印同使命。”日本学者兼外交家景徐周麟在其著作《翰林葫芦集》中撰文指出:所谓“带国印”即带国王印。这说明在1456年,足利义政的“日本国王印”还在。

可是,在第18号(1465年足利义政贺明英宗复位)的国书中,所盖的印章已不是“日本国王印”而是“体信顺达”之印。如前所述,外交文书的“用印”和“称王”都意味着显示与明皇帝的君臣关系。而“体信顺达”只是日本国王所有的一种私印。例如,朝鲜对日本国书中用的也是朝鲜国王的私印“为政以德”印—史料上称为“图书”–(“为政以德”在史料上能够被确认仅限于十五世纪以后。)另外,朝鲜对日本国书的“为政以德”印与国王印是完全不同系统的印章。仅限于册封国之间,正如幕府在对朝鲜、琉球的国书中使用“德有邻”私印时,以显示日本地位高于他们。

因此像“体信顺达”、“德有邻”、“为政以德”等这些日朝国王们的私印,如果用在对明国书上,无法表现日本幕府将军与明皇帝的册封关系,是非常失礼的,会被明朝“问罪”的。

但是,这是否也间接证明“日本国王印”其实已经丢失,而且是1465年间丢失的。确切地说,是在1456以后消失。而“体信顺达”之印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替代品。巧合的是,也就在这个时间段的1472年,在足利义政写给朝鲜国书中,也无“日本国王之印”,取而代之的是一枚新印章。现将这份对朝日本国书抄录如下:

日本国源义政 奉书

朝鲜国王殿下,庚寅岁,币邑特遣专使,盖贺新祚也。今年八月使还,报书殷懃,嘉贶多之,无任感荷之至。兹承,前年属币邑艰虞,号细川、伊势两氏之使者,发书请救,然而币邑实不知之,是奸贼矫令所为也,必加囚禁,以谢其罪。今后通信幸有新印,以此为验可也。又承,物色所求珍禽,上国无之,更烦搜索,何赐过焉,抑币邑有山曰高野。高野有院曰西光,安无量寿佛像,相传毘首摩磨所造也。主院事者告曰,比年堂宇欹倾,上漏下湿,未奈之何。茍无,上国之助,安得复旧贯哉。故今差释氏正球首座,往谕情实,其使百废之地,变成十万亿乐土,在斯一举,岂非殿下化及遐陬也耶。不腆土宜,具于别幅,切希采纳,不宜。

龙集壬辰冬十月三日

日本国源义政——印也

足利义政在国书中向朝鲜通告,上一年自称细川、伊势两氏的使者为伪使,并请求朝鲜援助高野山的西光院。此处所提到的“今后通信幸有新印、以此为验可也”这枚新印,就加盖在国书的末端足利义政名字的旁边。

足利义政刻的这枚新印,想必不会是“日本国王印”。有关这枚新印,据收录这通国书的官员横川景三界定:“本文书的开头、末尾、封以及别幅各一处。可以看到共四处按章的地方,为“德有邻”之印。”他的这些考证收录在《辅庵京华集》和《朝鲜成宗实录》五年十月己酉(二十七日)条中。因此可以断定,当时足利义政在国书中启用的新印为“德有邻”之印。

不过令人值得注意的是,在明日之间25通国书中,唯一盖有“日本国王印”印的国书正是足利义政的对明国书,时间为1475年,即足利义政所说的因库房大火而丢失印章的第5年。虽然知道足利义政对朝国书的这枚新印并非“日本国王印”,但依然不免让人疑窦重重,因为日本国书在所有“丢印、刻印”事件,恰好都发生在足利义持主政时期的1470年前后。丢印是因保管印章的仓库失火,因此就不能不使人担忧“日本国王印”的安危。加上这一时期日本伪文书横行,假印泛滥。因此即使“日本国王印”真的丢失了,再刻一枚新印,也并不会使人感到意外。自足利义政执政以来,从1456年的“带国印”,到1465年的换成“体信顺达”的国王私印,再到1470年的丢印、刻新印,最后直至1475年的“日本国王印”的重现,20年间连续丢印换印、刻新印,是否在掩饰其“日本国王印”遗失的真相。

“日本国王印”在1475年日本对明国书中出现唯一一次后,直至在1523年的宁波动乱中丢失,就再也没有在日本对明国书中出现过。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日本对朝国书中,也有一通国书盖有日本国王印,是1491年足利义材的给朝鲜成宗国书,现摘录如下:

两国修好,自古无怠,至我先君益勤。今寡人继立,故差释庆彭首座,配国印献书,俾知新司国事也。仍告禅剎在筑前州曰妙乐,阙法宝者久矣,愿赐大藏全部补阙典并颁木若干匹,充藏殿造兴之费用何以加焉。戊申岁所遣使者至此,收回书并方物、藏经等,且谕,卷帙索诸各寺辏成壹件,今复有此二件之求,意深惮之,然而海洋辽绝,屡聘问无他求,以情恕之,此外小珍禽数多,以付回使。幸甚,不腆土宜,具如别幅,伏希照领,孟冬渐寒,順時保重。

这里的“新司国事”是指足利义材于1490年(延德二、成宗二十一)7月5日就将军位,“配国印献书”表明此国书盖有“日本国王印”印。由此可知,日本对明朝和朝鲜的国书中,出现有“日本国王之印”印的事例皆在1470年的那场大火之后。而这枚“日本国王之印”的真伪也不禁使人更加生疑。最后直至“日本国王之印”在1523年的宁波动乱中丢失,导致幕府将军足利义在对明国书在花押,其真伪更加无以考证了。

或许明朝对这枚“日本国王之印”的真伪,早已心知肚明,毕竟在南北朝混乱之后的日本,倭寇横行,尤其是靠近中国大陆和朝鲜半岛的对马宗氏,伪造国王印可谓家常便饭。对于日本的伪文书和伪印章的泛滥,1581年朝鲜国王宣祖在写给日本国王对其为京极殿请求铜印的返书中写道:“我先王因贵国书契畿内诸殿使送人等多有诈伪造,送牙符十部于贵国,诸使徃来以为验,则绝中间奸滥之弊,伸两国信义之孚者,一牙符足矣。”另外朝鲜宣祖还在1584年的对日国书中写道:“源晴广铜印之赐,事颇重难,而徒以大王之请甚勤,故不敢不从,今承来谕,辞旨丁宁,又欲敦两国通信之义,杜徃来自由之路,诚寡人之所乐闻也。更愿大王申勅诸臣,恪守条约,禁止滥伪勿替国家绥远之意。”可见日本当时已经无法控制伪造之风的泛滥。

以至于明朝在1593年给丰臣秀吉的国书中质问:当年赐予足利义满的“日本国王印”是否安在?“尔国在永乐年间,会赐玉带、金印封源道义为日本王,今有子孙否,其金印今在何处?”可见这枚“日本国王印”在明朝与日本之间有一种微妙的默契。

另一方面,日本自古存在天皇的权威,因此在国内完全不用表示向明皇帝称臣的“日本国王”的称号,有时势必成为受责难的对象。因此,室町幕府与明朝之间结成册封关系的首要问题,就是获得为独占对明贸易权的通交名义。即使独占对明贸易对幕府的“权力”有一定的支持,但是必须考虑到缔结册封关系的本身并不能对幕府的“权威”有任何保证。重要的是,在任何状况下,明朝下赐的国王印(即“日本国王之印”印)也是与勘合一样仅仅直接意味着对明贸易的通交名义而已。因此日本对外之所以不用“日本国王印”,或许因为日本心里感到有一种难言被矮化的心结,故常寻找借口故意不用。

四、余论

日本从隋唐时期就开始致力于对中国大陆开展对等外交,对其周边小国实施大国外交。14世纪末到15世纪,由于日本室町幕府逐渐对诸侯大名失去控制,导致日本出现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南北朝分裂,国力衰竭,以致倭寇在东亚横行。明朝代元而立,重建东亚新秩序,以致日本与中国大陆的对等关系,时隔500多年后倾斜,结成不平等的关系,因此重新建立与中国的对等外交也成为日本为政者的心结。

日本在对明朝国书中不注年号或故意漏写以及“日本国王印”的时隐时现、真假难分的现象,恰好也折射出这种心结。日本不仅对明朝国书中有意不写年号,而且还对朝鲜的对日国书中所出现的明朝年号横加指责,甚至逼迫朝鲜国使将其把改为日本年号。1421年朝鲜回礼使携国书出使日本,足利义持发现朝鲜国书中有明朝永乐年号大怒,让其改为日本的应永年号,否则不准入京都:“移馆臣等于松月庵,支待稍厚,僧惠珙、周颂来谓曰,国书以永乐纪年,故御所恶之,不接见于京都也,何不用我应永年号乎?御所者国人指其王也。”由此可见,日本为政者对明朝年号非常忌讳,会有意无意地避免让其出现在国书中,所以对明朝年号有意漏写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另外,日本对“日本国王”称呼也忌讳莫深,因此在对明国书中“日本国王之印”始终时隐时现,态度十分暧昧。而且在对朝国书中,始终称对方“朝鲜国王”殿下,但从不自称“日本国王”,而自称“日本国源道义”、“日本国源道某”等,企图混淆与朝鲜同为受封国的对等关系,凌驾其上。但有趣的是,当朝鲜国书中称其为“日本国王”殿下时,也加以默认,甚至在朝鲜对并未受到明朝册封的幕府将军称为“日本国王”时,也故意不加以纠正。1607年(明万历年间),朝鲜对德川家康的国书中,称其为“日本国王”,德川家康坦然接受,要知道明朝从未册封国德川家康为“日本国王”,其朝鲜国书抄录如下:

朝鲜国王 奉书

日本国王 殿下

交邻有道,自古而然,二百年来海波不扬,何莫非

天朝之词,而敝邦亦何负于

贵国也哉。壬辰之变,无故动兵,构祸极惨,而及

先王丘墓,敝邦君臣,痛心切骨、义不与

贵国共戴一天。六七年来马岛虽以和事为请,实敝邦所耻,承闻今者

贵国,改前代之非,行旧交之道。苟如斯,则岂非两国生灵之福也,故驰使价以为和好之验。不腆土宜,具载别幅,统希盛亮。

万历三十五年正月 日

德川家康在建立江户时代初期,急于改善与朝鲜的关系,因此在其被称为无中生有的“日本国王”时也丝毫不介意,反而乐见其成。可见“日本国王”这个称谓随着时代的变化,也成为东亚国家间的一种信赖和连接纽带。而“日本国王之印”时隐时现,真伪难辨的现象也无不反映了日本当时复杂的心态。明朝时期东亚国书交往中的这种现象,考验着各国为政者的智慧,同时对当代东亚中日韩之间的交往也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和影响。

来源:《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三十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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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朝与日本之间国书中年号、称谓和国王印的变化看东亚关系》有2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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