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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藤湖南 | 近世史的意义

 | 王德威

 | 夏应元 钱婉约 

首先需要弄清的问题是,中国的近世始于何时?过去都是以朝代更替来划分时代,这种方法倒是简单易行,但从史学的角度来讲,却未必正确。史学上所说的近世,并不只是以年代来划分的,必须看它是否具备近世的内涵。其内涵为何,容后再议。在中国,具有那样内涵的近世,当起于宋代以后,而至宋代为止,是从中世走向近世的过渡期。要想搞清中国的近世史,必须从这个过渡期上予以探讨。

贵族政治的衰落与君主独裁政治的兴起

所谓近世的内涵,与中世相比,大体上有哪些不同呢?首先,从政治上讲,是贵族政治的衰落,君主独裁政治的兴起。

在中国,贵族政治是从六朝开始,止于唐朝中期,为其全盛时期。当然,这种贵族政治,与远古宗教式的氏族政治不同,也与以武人为中心的封建政治迥异。这一时代的中国贵族,不是在制度上,由天子授予领土与人民,而是由于其门第,作为地方名门望族延续相承的传统关系而形成的。当然这是基于历来世代为官所致。当时社会上的实权,是掌握在这些贵族手中。这些贵族都重世袭家谱,因此当时谱学颇为盛行。在现存的诸多典籍中,如唐书中的宰相世系表,即可反映当时的情况。再如李延寿的《南史》、《北史》中,不拘是哪个朝代,当写传时,都把该家族的人,从祖先直到子孙,都写到一起,因而形成为该人作家传的体裁。为此,曾遭非议。这是南北朝时的实际情况,无意中反映到历史学中来的。

像这样的名门望族,其当时的政治地位,几乎是超越一切的。也可以说,当时的政治是贵族全体所专有。因此形成了非贵族出身,就不能任高官的局面。但君臣之间的地位关系,与门第未必一致。第一流的贵族,未必成为天子、宰相。特别是天子的位置,尤为特殊。当然,它必然归于有实力者之手。但,纵然成为天子,其门第,也未必成为第一流的贵族。当唐太宗即位为天子时,曾命调查贵族的谱系。结果是,第一流的家族,在北方有博陵的崔氏、范阳的卢氏。太宗的家族是陕西的李氏,仅为三流的地位。这种家世系谱的顺序,即使位居天子,也难以改变。在南朝,王氏、谢氏等家族的地位,远比宋、齐、梁、陈等国的天子的家族,还为世人所重。这些望族,都是同一阶层内部的贵族之间的联姻,因而这些人的群体,主宰着社会,不管是谁当了天子,高官显宦都要被这种势力中的人所占有,政治是被这些贵族所把持。

这种贵族统治,自唐末到五代,从中古向近世过渡中衰落下来,代之而起的是君主独裁政治。贵族衰落的结果,使君主与人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当被任命为高官时,并不是由于其门第而产生的特权,而是由天子的权力所任命的。这种制度,从宋以后,逐步发达起来,直到明清时代,独裁政治完全形成,也就是说,国家的权力,归天子一人所拥有。在官吏中,如宰相之类执掌全局的官员,或管理某一部门的人,都不能拥有其全部权力。君主决不把其职务全权委任给任何官吏,也就是说,官吏任职后,不能掌握该职能的全部权力,所有的职权,都由君主一人所掌握。这种独裁政治,当然不是在宋代这一时期所形成的,而是逐渐发展起来的。中国的独裁政治,是典型、彻底的独裁政治。像这样,从贵族政治走向独裁政治的情况,是在任何国家都可以看到的一种自然发展顺序。

君主地位的变迁

如果把这两种制度作一比较,在贵族时代的君主地位,有时由实权人物超越阶级之上,将其据为己有。即便当了君主,也不能免于作为贵族阶级中的一个机构的地位。这说明君主只是贵族阶级的共有物而已。君主施政,必须在承认贵族特权的前提下,才得以实施。君主个人并不拥有绝对的权力。孟子曾说过,卿中,有异姓之卿及贵戚之卿之分。贵戚之卿,当君主有不当之处,可以谏净。君主如果不听从谏净,可以撤换之。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古代,在中世的贵族政治时期,也屡有发生(在日本藤原时代,也曾实行过)。君主是一族的,也就是在同姓亲族之外,也包括外戚、从仆等的一个家族的共有物。因而,如不称这一家族之意,即废立之,或弑杀之。自六朝到唐为止,弑君废立之多,即由于此。这一家族的事务,几乎与大多数庶民无关。庶民虽作为构成国家的要素,却无任何重要性,被拒于高层政治之外。

像这种,君主单单具有贵族代表地位,这是中古时代的情况。进入近世,贵族没落后,君主便直接面对全体臣民,成为全体臣民集体的公有物,而已经不再是贵族社会的私有物了。当此,国民全体参与政治时,君主理应成为全体国民的代表者。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那么理想,即使施行普选后,实际上参政者也只是参政的阶级,全体国民只不过是形式上参与而已。尤其是中国,由于参政阶级处于特殊状态,君主并非是全体国民的代表者,其自身成为绝对权力的主体。

然而不管怎么说,君主的地位较比贵族时代,大为安定了。从而废立也就较为不易行,弑君现象也几乎不复见了,宋以后的历史可以作为证明。但元朝时有所例外,也有废立弑君之举,这与蒙古文化及政治上的进步程度有关。蒙古的文化与同时代的中国相比,落后相当远,大致与中国上古时代等同。但由于政府了中国,突然君临于近世国家机构之上,而其帝室仍残留着上古时代的贵族政治的形骸,仅民政一方面具有现代色彩,表现出一种矛盾状态。

君主权力的确立

在贵族政治时代,贵族们有掌握权力的习惯,如隋之文帝,唐之太宗等一代英主出现以后,虽然在制度上否决了贵族的权力,实际上在从政中,仍有那种形式的残迹,政治成为与贵族的协议体,并非是代议政治。在唐代政权机关,主要由三个,即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等三省。其中的中书省为天子的秘书官,司掌起草诏书敕令、批答臣下的奏章。这些诏书的颁发或敕令的下行,要取得门下省的同意。门下省有反驳的权力。若中书省起草的文稿有不当之处,门下省可以批驳,甚至将其封还。因此,中书省和门下省须在政事堂上达成协议才行。尚书省是接受上述决议的执行机关。中书省可以代表天子,门下省可以代表官吏的舆论,即以代表贵族舆论的形式出现。当然,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中的要员,皆系贵族出身,而贵族并不完全服从皇帝的诏令。因而天子对臣下的奏章批示时,所用的文件,都很友好温和,决不用命令的口吻。然而到了明清时代的批文,就完全使用对仆从一样粗鲁的词语,成了命令。自宋以后,封驳权日益衰落,至明清时,几乎不复存在了。

如此变化的结果,宰相的地位,已不复是辅佐天子的地位,几乎成了秘书了。但宋代仍然保有唐代之风,宰相仍握有重权。明以后,几乎不设宰相了。明清时代,宰相的工作,实际上已被内阁大学士所取代。这种官职,从性质上看,只不过是秘书,代表人。那种辅佐天子,分担责任,甚至担负全部责任的古代宰相,已不复存在,只有君权无限制地增长。唐代以前的宰相,皆系贵族出身,握有实权,一旦拜相,虽贵为天子也不能擅动,这是当时的惯例。明代以后,即便是权盛一时的宰相,如果触怒天子之所忌,会立即罢官,有时还会被打入大牢。宋代恰恰处于唐朝与明清之间。当宰相拥戴天子发挥权威时,与贵族出身的宰相相同;当失去天子这座靠山时,则将完全丧失权力。试看北宋的寇准、丁谓,南宋的贾似道等境遇的变化,就可知全斑了。地方官以前犹如小邦的邦主,而到近世,依君主的一纸行文,即可轻易地予以更迭,竟达到了如此软弱的地步。

宦官是天子的仆从,唐代的宦官成为皇帝眷属中的得势部分。其势力之大,甚至可以随便更换天子,拥有与宰相相抗衡的力量。当时有谚云:“定策国老,门生天子”,这便是当时的实际情况。明时的宦官,更为跋扈嚣张,但得皇帝恩宠时有此势力,失宠后其势力就消失了。唐代有人与宰相商讨除掉宦官的事也告失败过。明时曾诛杀过有势力的宦官。唐和明的宦官势力如此相差甚远,也正是贵族政治与君主独裁政治不同所造成的结果。

人民地位的变化

与此同时,人民的地位也有了显著的变化。

本来,固然与法治国家不同,不能明确地承认人民的权利。但人民的地位和拥有私有财产的权利,则和贵族政治时代迥然不同。至于明确地承认财产的私有权,则是进入近世以后的事情了。贵族政治时代,人民被认为是贵族全体的奴隶,自然谈不上承认私有权了。到了隋唐,人民从贵族手中解放出来,由国家直接统治,特别是制定了把农民作为国家佃户的制度。但事实上,政治权力掌握在贵族手中,农民便成为拥戴君主的贵族集团的佃户。农民以外的人民,则与奴隶并没有什么两样。征收土地,变更分配制度等,反映了国家与佃农的关系,尤以租税的性质,更反映了这种情况。唐代施行租、庸、调制度。租,与今天人民从私有地上缴纳的税不同,是佃农向政府缴纳的地租。人民借用政府的地面(被分配的地面),对这一土地所付的地租,即使租。庸,是向政府提供的劳逸。人民在一年里,有向政府服劳役若干天的义务。这样劳役,政府是不付钱的,是课予的,即非自由劳动。调,则是把土地上的产物献纳给政府,即所谓的贡纳制度。这样的制度,是人民在一定的土地上定居时所推行的制度,人民移动离去时即被破坏了。到唐朝中期,这种制度自然而然地瓦解了,代之以两税制,及每年夏秋两季进行纳税。这种纳税,不以人民是否定居而论,在现住址收缴,这恐怕已不是人民依附土地时所兴起的。从此,人民在居住上,才从制度上获得自由。再者,从这时开始,地租开始发生变化,由缴纳谷物变为交钱,由此,谷物收获可以自由处理了。

这样一来,人民便自然打开了从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奴隶,即佃农的地位上解放出来的端绪。到了宋代,根据王安石的变法,人民获得土地的味道渐次明确了起来。如新法的青苗钱,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对农民以低息贷款(并非低息)。一旦谷物收获,就要加上一定的利息,予以偿还。这种方法,同样可以理解为人民可以自由地处理自己的收获物了。关于劳役,虽然直到宋代还在实行,但已从过去的差役改为雇役。差役必须亲自服力役,而雇役则可以出钱雇佣力役者去服役,可称之为自由劳役。这样一来,富裕的人免除劳役,可出钱雇佣别人去代劳。这样做,既有利于政府,也有利于人民,所以自然推广起来。过去的差役,即便是富有者也要强迫服役,贫者无偿地去服役,这是很不便的。这种雇佣制度,虽然也曾受到反对者的攻击,但这却适合当时的实际。后来司马光改变王安石的新法,当以苏东坡为首的一些人恢复原来的差役法时,就连反对新法的人当中,也有一些人不同意。总之,这样一来,等于认同了人民可以劳动自由了,自然使人民地位发生了变化。在中国,自然完全不承认人民有参政权。但当贵族阶级被消灭,君主直接面对人民,由此,就可以认为进入了近世政治状态。

官吏录用法的变化

君主与人民之间的阶层—官吏,其录用法也改革成为科举制了。亦即选用官吏的方法,由从贵族阶级中推举一变为通过考试录用了。六朝时,用九品中正制进行官吏的选拔。就是在官吏中设置九个等级,所谓中正这种官,是掌管这种事务的官员(考虑地方望族的家系而任命官吏,即或有学识而非望族家系,也不得录用)。这使得选用官吏,完全左右于贵族的权势之下。当时曾有谚语云:“上品无寒门,下品无贵族”。上品之官不出于平民,下品之官亦不见于望族,这是自然形成的约束。隋唐以来,为了破除这一弊端,而改革委科举,其方法依然有利于贵族。这一方面,直到宋的王安石时代,才得以改变,多少也变为有利于庶民。自唐至宋初的科举,是以帖括和诗赋为主。所谓帖括,就是凭死背经书的方法去应试。测试文学上的创作能力时靠诗赋,因此那种考试,与其说是考试学问,莫如说是人格的考试和撰写文章能力的考试。但到王安石时的考试制度,则是以经义代替了帖括,以策论代替了诗赋。所谓经义,是命其写出经书中关于义理方面的意见;策略是写出政治上的见解。当然于此之后,经义就成为单一的,凭一时心血来潮,以惊人之笔去震惊考官的文字游戏了。策论也演变为单纯的概述历史上的事迹而已,与实际政务没有任何关系了。总之,仅仅此种演变,也达到了把过去的人格主义改变为务实主义的目的。总之,最初是九品中正制的门阀主义,至隋唐以科举取士,就其原则而言,已不是擢用门阀,而演变成因人论事,录用近似贵族式的人物。到了宋朝中期以后,它就成为实用主义了。在唐代,应试人员在一年中不足五十人能及第,多数的官员还是出自门阀,仍未脱离掉贵族政治的框架。明以后科举的及第人数猛增,尽管三年举行一度科考,及第者人数竟超数百人之多。应试考生,不管何时都超过了万人以上。在君主独裁的时代中,采取机会均等的办法,把为官的机会,分配给一般庶民。

朋党性质的变化

政治上的实际状况变化了,特别是像党派之类的性质,也随之而一变。无论唐时,也无论宋时,朋党曾喧嚣一时。但唐的朋党,不过是以贵族为中心,专以权力之争为事。到宋代,则以政治上的主张,或由学问上的出身的不同而结为朋党。这说明,政权自从离开贵族之手以后,由婚姻或亲戚关系而结成的朋党渐衰,而由政治上的见解,或由共同利害的原因,结为党派。也就是说,这反映一种体现包含庶民在内的各参政阶级的意志而产生的现象。当然,这些即便是由于政治上的见解而结成的党派,也逐渐产生了与贵族时代的朋党相类似的弊端。到明代,由于师徒关系、出身地区关系所结成的党派,占主要地位。所谓由君子结成的党派,其产生的弊端,与小人结成的党派并无二致,以至于有明亡于东林党之说。至清朝,甚为忌讳臣下结党,为此,使君主权力日益绝对化。

经济上的变化

在经济上,这一时期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唐代,铸造了著名的开元通宝。虽然继续铸造货币,但其流通额则相对较少。货币流通转盛乃是宋代以后的事。唐代,虽不能说是实行实物经济的时期,但从经济上说,却仍然是以实物作为财富标志的时代,大多以绢、帛等表示物的价值。到宋代,使用铜钱以取代原来的绸缎、棉布,同时,纸币也发达起来。从唐代,已开始使用如“飞钱”之类的票据;到宋代,则非常盛行,称之为“交子”、“会子”等,逐步发行了可兑换纸币。在南宋时代,纸币的发行额达到非常巨大的数额,为此,甚至使物价大为波动。总之,当时已充分使用纸币。到其后的元代,几乎不铸造铜钱,只使用纸币。明以后,由于实行不兑换纸币的政策达于极端,遂趋于毁灭。总之,可以说,进入宋代以后,货币经济非常盛行。从这时起,银逐步成为占有重要位置的货币,以至于租税等也用银缴纳。银在北宋时代,仅不过流通而已;至南宋,则颇为盛行。到元代,伯颜灭南宋返回北京时,为了把从南宋国库中搜括的银两运到北京,从而按一定的形式加以铸造,据说,这就是今天银元宝的开始。由此可见,宋末已大为流通。至明清,这一趋势更见明显,终至银完全取代了纸币的位置。总之,唐宋之交是实物经济的完结期与货币经济开始的转折时期。过去用粮食缴纳的地租,也一部分用钱缴纳。其间,货币的名称也自然发生变化。过去,钱称为“两”或“铢”,当然这是由于重量产生的名称。过去一两折合二十四铢。宋以后,一两算为十钱,即一钱相当于二铢四,十文为一两,因而从宋代开始,废止原来的重量名称,改用钱的枚数来表示。由此,即可知当时用钱的规模是如何可观了。在日本使用一两(一文)作为重量的名称,这一组发是反过来使用中国钱的名称。

文化性质上的变化

这一时期在学术文艺的性质上,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譬如,以经学而论,在唐代,经学的性质已发生了变化的征兆。唐初,重视汉代以来的笺注义疏,可以继续亚弄过去传袭下来的说法,加以诠释,但一般地说,不允许改变师说,另立新说。当然,其间曾不断有人想另辟蹊径,改变旧说,但难以把此种尝试公之于众。其结果,造成当时的著述,均以义疏为主。所谓义疏,不过是对经书的注,加以更细致的解说,在原则上所谓疏不破注。然而,到唐中期,在对古来的注疏表示疑义的同时,也发表一些自己的意见。其中,最早的是关于对《春秋》的新说法。其后,到宋代,这一倾向极为发展,学者们往往自称从遗经中发现了千古不传的遗义,用自己的见解,对过去的著述进行新的解释,已成为普遍的风气。

在文学上,自六朝至唐流行使用对句的骈体文(四六文体);从唐中期开始,韩、柳诸家起,复兴了所谓古文体,凡文均超于散文体。即由重形式的文体改变为自由表达的文体。在诗方面,由六朝至唐,盛行五言诗,即流行对句较多的“选体”,即《文选》风格的体。至盛唐时,其风一变,李、杜以下,大家辈出,无论诗与文,自唐迄宋,由重形式日益走向重内容。采取比较自由的体裁。即使作四六文,其风格亦与唐以前不同。在形式的词句当中,日益喜好某种意味含蕴在其中的形势。从唐末起,在诗之外,又发展期“诗余”,即词。打破了原来五言、七言的形式,变成颇为自由的形式,在音调韵律上特别得到充分的发展。从这时起,已逐步兴起今天的白话,即口语体小说。从宋代至元代,曲逐步发展,从过去短的抒情体裁,变为具有复杂形式的剧。其中的词句,不以富典故的古语为主,而改变为用俗语,以自由表现为主。由此,过去曾是贵族的文学,一变而为庶民的东西。总之,在文学上,也由具有贵族形式的东西,变为平民的自由的东西。

在艺术方面。在绘画领域,到唐代为止,一直盛行壁画,自然多以彩色为主。从盛唐时起,新派的白描水墨画盛行起来。但通过整个唐代,新派却未能完全压倒旧派。然而,从五代到宋,壁画渐次变为屏风画,金碧辉煌的山水画逐步衰落,而水墨画渐次发展。以五代为中心,五代之前的画,大体上注重传统的风格,画不过在说明事件的原委上有意义。但新的水墨画,则采取表现自己意志的自由手法。过去是作为贵族的工具,作为宏伟建筑的装饰品。而现在则手卷开始盛行,虽然不能说是属于庶民的东西,但它可以使得那些从平民出身的官吏,在流寓的生活中,便于携带,在途中欣赏。

在音乐方面。唐代以舞乐为主,即以音为主,其舞蹈动作不过是从属的东西。它需要非常多的乐人,使用极其复杂的乐器。其音乐旋律是形式主义的,动作很少模拟真实事物,重在与贵族的仪式相适应。这些情况,在唐代以后也逐步变化,先是从外国的音乐中,吸收一些简单富有趣味的东西,渐渐舞蹈变为简单化,产生一些写实的倾向。宋以后,变为如今天的杂剧那样的戏剧,随之音乐也趋于单纯化,从而适应多数人的欣赏。从品味上,虽然比古代音乐低一些,但它变为适合于低层平民的欣赏口味。这种倾向,到南宋时代,发展得更为显著。

从以上所述,在唐宋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这就是中古与近世的差别。从这一点而言,中国的近世时期可以说自宋代开始。而为了要阐明近世的历史,必须先自了解在它之前的过渡时期开始。

本文选自[日]内藤湖南:《中国史通论》,夏应元、钱婉约等译,九州出版社2018年版,第361-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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