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章清,1982年就读于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分别获得历史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14年被教育部遴选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为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学术史、思想史研究,代表性著作有《“胡适派学人群”与现代中国自由主义》《学术与社会:近代中国“社会重心”的转移与读书人新的角色》《清季民国时期的“思想界——新型传播媒介的浮现与读书人新的生活形态》(上、下)等。
新词语的浮现,是寻求对“他者”恰当的表述,与理解另一种文化息息相关。1913年,上海美华书馆出版的一本小册子,就直接传递出这样的认知——“新名词”产生于对“新观念”的引介。不过,此一过程却并非在语言之间寻求“对等”关系那样单纯,往往受到诸多因素制约。最明显的是,对异域的理解首先受制于“知识”的屏障,以“音译词”表述陌生的“知识”就展现了这一特质。例如,佛经的翻译就广为采用音译的方式,甚至通过造字、造词配合拟音;明清之际来华耶稣会士开启的中西文化交流,也是普遍以“音译”方式介绍西学分科知识。
到晚清时期,以“音译”表述外来事物的方式仍旧延续。英国传教士傅兰雅(J. Fryer, 1839—1928)在总结江南制造总局的翻译活动时,对于“设立新名”难以避免“音译”作了如下说明:
一、以平常字外加偏旁而为新名,仍读其本音,如镁、鉮、𥑢、硅等;或以字典内不常用之字释以新义而为新名,如铂、钾、钴、锌等是也。
二、用数字解释其物,即以此解释为新名,而字数以少为妙,如养气、轻气、火轮船、风雨表等是也。
三、用华字写其西名,以官音为主,而西字各音亦代以常用相同之华字,凡前译书人已用惯者则袭之,华人可一见而知为西名。所已设之新名,不过暂为试用,若后能察得中国已有古名,或见所设者不妥,则可更易。
当时不仅是西人,作为清政府派出与西方世界接触的第一位正式代表郭嵩焘(1818—1891),由于不通西文,全凭翻译传递信息,也多按“音译”标注汉字。例如,他在一则日记中写道:
西洋言政教修明之国曰色维来意斯得,欧洲诸国皆名之。其余中国及土耳其及波斯,曰哈甫色维来意斯得。哈甫者,译言得半也;意谓一半有教化,一半无之。其名阿非利加诸回国曰巴尔比瑞安,犹中国夷狄之称也,西洋谓之无教化。
这里的“色维来意斯得”与“巴尔比瑞安”,即分别对应于西文“civilized”与“barbarian”。在见到正在制作中的“自由女神”铜像后,他还评价道:“此神名类百尔底,言自在无拘束也。”此处的“类百尔底”,则是针对“liberty”的音译。仅此而言,倒用不着特别关注,关键在于,他在《日记》中还曾用到“自由”一词,事涉前往锡兰(Ceylon,今斯里兰卡)途中一同行者患病被隔离,遇到诸多麻烦,“并茶水一切亦不得自由矣”。这明显是中国古代的用法,由此也显示出在“liberty”与“自由”之间还没有建立起关联。
当然,使用“音译词”不仅与掌握语言的能力有关,更与对“外来词”的“理解”有关——能否找到恰当的对应词或创出合适的“新词”,端赖于知识上的“理解”。
以翻译享誉的严复(1854—1921,字几道)曾深得教育家吴汝纶(1840—1903)的称赞:“今西书虽多新学,顾吾之士以其时文、公牍、说部之词译而传之,有识者方鄙夷而不之顾,民智之瀹何由?此无他,文不足焉故也。文如几道,可与言译书矣。”吴汝纶将译书之关键归诸于“文”,只看到问题的一面;对严复来说,更为重要的是“理解”。在谈到《天演论》一书的翻译时,严复就表示:“原书论说,多本名数格致,即一切畴人之学,倘于之数者向未问津,虽作者同国之人,言语相通,仍多未喻,矧夫出以重译也耶?”他不仅强调“一名之立,旬月踟蹰”,更阐明“定名”建立在对“义”的理解上;同时,对于读者批评其翻译的书籍过于“艰深”,严坚称此源于“理”本身:“海内读吾译者,往往以不可猝解,訾其艰深,不知原书之难,且实过之。理本奥衍,与不佞文字固无涉也。”在读到《昌言报》第1册刊登的斯宾塞(H. Spencer,1820—1903)《进说》时,他有感而发:“斯宾塞氏此篇之论,乃其少作,为天演先声,全书嚆矢……读其书者,非于天地人、动植、性理、形气、名数诸学尝所从事,必不知其为何语也”。正是基于此,严复使用过不少“音译词”。例如,在翻译孟德斯鸠(B. d. Montesquieu,1689—1755)《法意》时就有:
又必有为之咨谋、参预机密者,故枢府出政之官,不独君主有此制也,而民主亦有之。然欲其可恃,而无至于私国之权也,其选立又必由国民而后可。故雅典之考温斯尔,皆其民之所举者,而罗马之沁涅特,则县官之所举,而国民举县官焉。
这里的“考温斯尔”“沁涅特”,分别是英文“council”“senate”的音译。如此处理,是因为两个英文单词可对应众多释义,但“诸译无一吻合者”。选择“音译”,还因为严复清楚感受到中西社会的差异:欧西社会“同为一业一事一学者,多相为联”,而且,“众而成联,则必经议院国王所册立,有应得之权,应收之利,应有之责,应行之事,四者缺一,不成为联”;这与中国所谓的会、行、帮、党“有大不同者”。换言之,严复面对的是“社会”如何构成的问题,原书呈现的是西方架构下的社会分层(体现在与国家分权的社会组织),但中国之帮、会却与之大异其趣。
无论是否熟悉西文,郭嵩焘与严复对西方世界进行描绘时均用到“音译词”,表明寻求对“他者”的恰当描绘并非一件容易事。而对此持赞同立场的也大有人在。孙诒让(1848—1908)1907年提出“译教科书宜统一名词”的问题,明确表达了这样的看法:“新学大兴,译述外国教科书,繁如烟海。凡中国文所有之名词,自宜概用中文;惟外国人名、地名,则宜用西文译音”,“各科学中国向未发明者,亦多用译音”。在其看来,“应请大部审正音纽,垂为定名,而附注异同于下方,勒成一书,颁行天下,俾各校悉用定名教授,庶可斠若划一,以省纷互”。更具影响力的论辩,则来自章士钊(1881—1973)1910年在《国风报》发表的《论翻译名义》。文章为“音译”可能存在的弊害进行辩护说:
语其害,则人或觉其生硬不可读外,可谓无之。且此不过苦人以取不习,终不得谓之为害。此种苦处,习之既久,将遂安之。佛经名义之不滥者,译音之法,乃确为一绝大之保障。至今“涅盘”、“般若”等字,未闻有人苦其难读者。
不管以什么方式进行“定名”,可以明确的是,新的名词、概念的形成,首先攸关于“知识”上的理解。正是各种新知的涌入,才催生了各种“新名词”“新概念”。
梁启超(1873—1929)将社会接受“新名词”“新概念”视作难以阻挡的“进步”:“社会之变迁日繁,其新现象、新名词必日出,或从积累而得,或从交换而来。”关键在于,“言文合,则言增而文与之俱增。一新名物、新意境出,而即有一新文字以应之。新新相引,而日进焉”。因此,他不仅坦然接受新名词,还成为新名词流行的推动者。黄遵宪(1848—1905)评论说,梁启超创办的《新民丛报》发行后,“此半年中中国四五十家之报,无一非助公之舌战,拾公之牙慧者,乃至新译之名词,杜撰之语言,大吏之奏折,试官之题目,亦剿袭而用之”;并表示:“精神吾不知,形式既大变矣;事实吾不知,议论既大变矣。”
基于对“新知识”的接纳引入新名词,对于“趋新”者来说不成问题,但原本就对“新知”表示质疑者则不免难以接受。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在“知识”上缺乏认知。例如,叶德辉(1864—1927)在《正界篇》中就批评“全体”这种见解在知识上的全然“不通”:
西人言全体,学者喜格致脑气筋之理,彼言脑气筋之灵之细,惟黄、白二种相同,其余棕、黑、红种皆所不及。其论性之善恶,又有本于父母之性之说。彼言种之善者、灵者,不可与恶者、蠢者合,译者衍为进种改良,已失其本旨,康、梁乃倡为合种、保种之说,几若数千百万中国之赤子无一可以保种者,岂非疯犬狂吠乎?
从知识立场来看,叶德辉也是秉承“西学中源”之见解,认为所谓“西学”其实没有什么新玩意:
其传于中土最早者,如《天学初函》中之西学,凡《天主实义》、《七克》、《畸人十篇》等书,皆经中人润色,而其旨总不逾于释氏。《西学凡》及南怀仁《坤舆图说》,后皆附景教碑,是彼族亦自知其学之所自来,亟思借以自重。
在此可以稍加总结的是,基于“知识”的理由抗拒“新名词”“新概念”有着可以理解的一面,但对“新知识”“新思想”的接纳却是难以阻挡的。1903年出版的《新尔雅》一书,列出这样一些类目:释政、释法、释计、释教育、释群、释名、释几何、释天、释地、释格致、释化、释生理、释动物、释植物,明确透露出“新名词”“新概念”往往集中于新的知识领域。王国维(1877—1927)1905年撰写的《论新学语之输入》,就阐明这一现象的发生是由接受新知所带来的变化:“夫言语者,代表国民之思想者也,思想之精粗广狭,视言语之精粗广狭以为准。观其言语,而其国民之思想可知矣……言语者,思想之代表也,故新思想之输入,即新言语输入之意味也。”对于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好奇者滥用之,泥古者唾弃之”,他的意见是“两者皆非也”,原因在于:“夫普通文字之中,固无事于新奇之语也,至于讲一学,治一艺,则非增新语不可。而日本之学者,既先我而定之矣,则沿而用之,何不可之有。”对此,高凤谦(1869—1936)也持较为开通之立场,在其看来,“今之所谓新名词,大抵出于翻译,或径用东邻之成语,其扞格不通者,诚不可胜数”,但不能因噎废食,弃之不用,“后起之事物既为古之所无,势不能无以名之”,“世界交通,文明互换,外来之事物苟有益于我国者,即不能拒绝之”。这些都揭示出,接纳新知,构成新的词语概念流行的基础。
二 政治因素:“国家意识”主导下的“新概念”
外来语译成“新名词”而成为现代汉语新词,乃自然的语言现象;之所以会呈现出复杂的情形,在于并非单纯的“知识”问题,“政治”因素也不可忽视。因为汉语新词的出现有特定的“语境”,紧扣着从“天下”到“国家”的转型。晚清遭逢“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导致了“天下观”的瓦解,而摈弃“天下”观念对外来说是基于“天下万国”的认知并接受近代“世界”的构成乃“以国家对国家”,对内来说则需重新安排国家的政治秩序,涉及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等与政治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在这样的“语境”下,是否接受“新名词”“新概念”势必会有“政治”方面的考虑,“政治因素”同样构成接受“新概念”的屏障。
对于政治性词语概念在晚清的浮现,以往的研究较为重视1864年出版的《万国公法》一书,因为由丁韪良(W. A. P. Martin,1827—1916)所译此书已出现“民主”“权利”“自主”等重要观念。但透过各种英华词典来看,这一过程当更早一些。以“自由”概念的出现为例,包括马礼逊(R. Morrison,1782—1834)的《五车韵府》(1822年)、麦都思(W. H. Medhurst,1796—1856)的《英汉字典》(1847年)等即有针对“liberty”(有时也针对“freedom”或“independence”)的迻译。“自由”之所以成为政治性“话语”,引发激烈争辩,在于这一词语概念日渐成为晚清思考“国家”与“个人”的基本观念,并映射着“民权”意识的提升。
随着“民权”“自主”等诸多政治性词语概念的涌现,一些捍卫旧有“政治秩序”的人士开始将之视为洪水猛兽。张之洞(1837—1909)在《劝学篇》中就接连用了几个“误”字,阐明“民权之说无一益而有百害”:
考外洋民权之说所由来,其意不过曰国有议院,民间可以发公论、达众情而已。但欲民伸其情,非欲民揽其权。译者变其文曰“民权”,误矣!
近日摭拾西说者,甚至谓“人人有自主之权”,益为怪妄。此语出于彼教之书,其意言上帝予人以性灵,人人各有智虑聪明,皆可有为耳。译者竟释为“人人有自主之权”,尤大误矣!
张之洞难于接受“民权”与“自主之权”的表达,所恪守的仍是“舆情上达”的信条,认为所谓“民权”不过是“欲民伸其情,非欲民揽其权”;甚至从翻译角度指出,“人人有自主之权”的表达全然误解了此语的意思。按照张对西方各国的认识:“泰西诸国,无论君主、民主、君民共主,国必有政,政必有法,官有官律,兵有兵律,工有工律,商有商律,律师习之,法官掌之,君民皆不得违其法。政府所令,议员得而驳之;议院所定,朝廷得而散之。”故此,“谓之人人无自主之权则可,安得曰‘人人自主’哉?”基于同样的理由,张之洞还指出,“liberty”一词只是表示“事事公道,于众有益”,因此,“译为‘公论党’可也,译为‘自由’非也”。
“自主”之说的提倡,直接触动中国的即是“君臣”之界。王仁俊(1866—1913)对此评论说:
西人之言曰,彼国行民主法,则人人有自主之权。自主之权者,各尽其所当为之事,各守其所应有之义,一国之政,悉归上下议院,民情无不上达,民主退位与齐民无异,则君权不为过重。噫!此言其利也,然不敌其弊之多也。即如美之监国,由民自举,似乎公而无私,乃选举时,贿赂公行,更一监国,则更一番人物,凡所官者,皆其党羽,欲治得乎?
在他看来,当今“习西法,羡民主,思以其术易天下”,然而,“彼不见拿破仑之身幽荒岛乎!不见法国各树党援互相仇杀乎!不见西班牙法律刑章不能划一乎!不见巴西改为民主,迫君退位,同于篡窃乎!”
包括“民权”“自由”等政治性概念在晚清遭到排斥,突出反应是在兴学过程中采取的各种举措。以1904年1月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来说,如何坚守“中体西用”之原则,使办学“端正趋向”,严拒一切“邪说诐词”,即成为内中之“学务纲要”关注的要点。在“参考西国政治法律宜看全文”条下即阐述了理解“权利”“自由”的正确方式:“权利必本于义务,能尽应尽之义务者,即能享应得之权利。自由必本乎法律,能守分内之法律,即受分内之自由。”针对“学堂设政法一科,恐启自由民权之渐”的看法,专门作出解释:“此乃不睹西书之言,实为大谬。夫西国政法之书,固绝无破坏纲纪,教人犯上作乱之事……学堂内讲习政法之课程,乃是中西兼考,择善而从。”话虽如此,却又明确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理由是:“近来年少躁狂之徒,凡有妄谈民权自由种种悖谬者,皆由并不知西学西政为何事,亦未并多见西书,耳食臆揣,腾为谬说,其病由不讲西国科学,而好谈西国政治法律。”因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
当政者不仅对“权利”、“自由”等词语概念引入教育环节高度警觉,在教科书审查方面也有体现。科举废除后成立的“学部”,直接介入到教科书的编写工作中。1906年8月创办的《学部官报》,作为学部的机关刊物,体现的即是官方对“学务”的管理,强调此举乃“刊发公告以辅行政之机关”,并要求“发交各省提学使转发各学堂一律阅看”,以使“在学之人有所遵循,不至自为风气”。《学部官报》自第3期起专设“审定书目”栏,说明“本部因学堂急需,故拟审定暂用之本,凡有自着教科书者,准其呈请审定。如属合用,自当揭登本部官报,或汇齐刊列书目,通行各省”。后来的一篇文字还阐明了学部对教科书审查工作的定位:
各省呈请审定教科书籍,良楛错出,纯驳不齐,皆经派员悉心钩校,取其胚胎经史与阐发各种科学而不背畔道德者,准予锓板鬻行,以裨教授。其有蔑礼斁教,稍涉奇衺,如平权之瞀说,种族之讆言,自由结婚之歌辞,惑世诬民之报纸,凡若此类,业已节次通饬严禁发行各在案,断不任其混乱人心,贻误来学。
1908年浙江出版的何琪编《初等女子小学国文教科书》,即因为“取材有平等字样,学部认为不合,下令查禁”。此外,《学部官报》第57期公布了《本部审定中学所用书目表》,第61期又登有《万国历史教授细目》和《万国历史校勘表》,删除了不少“敏感”性的词语。例如,“以固人民之自由及平等之权利”,注明“二句删”;与“革命”相关者,要么删除,要么改“大革命”为“大乱”、改“革命党”为“新党”、改“革命时代”为“旧学改革时代”,有的改动还加上“评语”予以说明。
由于晚清频频出现的“新名词”“新概念”所呈现的是整个“话语”的转向,因而与“政治”相关的不少词语概念既是推动“革命”潮流蔓延的“话语”,也成为抗拒之缘由所在。实际上,对“新名词”所引发的争辩,往往也与所谓“新党”联系在一起,赋予了政治色彩。1904年创刊不久的《东方杂志》在“时评”栏刊登《今日新党之利用新名词》的文章就注意到:“自庚子以后,译事日兴,于是吾国青年,各拾数种之新名词,以为营私文奸之具,虑事不固,率意轻举,逞其一时之兴会,弃信用而不顾。”文章甚至将此与士大夫的“道德”与“学风”联系在一起:“吾国未有新学以前,国中士夫,虽黑暗,虽腐败,然旧道德犹存也。即有败类,要其举动,犹有顾忌。自此种新名词出,于是前此之顾忌讳饰而为之者,今则堂然皇然,有恃无恐,是则未有新学,犹有旧之可守;既有新学,并此几微之旧而荡亡之矣。孰谓近年风气之有进步耶。”1906年《申报》刊发的一篇文字,单从标题《论新名词输入与民德堕落之关系》就不难看出作者的用意,“中国民德之堕落,未有甚于今日者也。当数年以前,人民虽无新智识,然是非善恶,尚有公评。自新名词输入中国,学者不明其界说,仅据其名词之外延,不复察其名词之内容,由是为恶为非者,均恃新名词为护身之具,用以护过是非。而民德之坏,遂有不可胜穷者矣”。文章分析了新名词输入之种种表现,说明“守旧维新之名词,为报章中之惯语,今之自命新党者,空疏不学,不欲施征实之功,而又欲自文其陋,于是以灭古为趋时,以读书为无用,而中国之国粹日以亡”。
三 文化因素︰针对“东瀛文体”的抗拒
基于“知识”与“政治”抗拒新的词语概念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将问题诉诸“文化”是更为突出的一环。由于新的词语概念有不少是来自日本“和制汉语”,因此便演化出抗拒“东瀛文体”的一幕。
柴萼(1893—1936)在一篇文字中,提到这一幕是如何拉开的:
数十年来,吾国文章,承受倭风最甚。向者侯官严复译书,务为高古,图腾、宗法、拓都、么匿,其词雅驯,几如读周、秦古书。新会梁启超主上海《时务报》,着《变法通义》,初尚有意为文,其后遂昌言以太、脑筋、中心、起点。《湘报》继起,浏阳唐才常、谭嗣同和之。古文家相顾惶恐,观长沙王先谦与陈宝箴书可见矣(见《虚受堂书札》中)。及留日学生兴,《游学译编》依文而译,而梁氏《新民丛报》,考生奉为秘册,务为新语,以动主司。
这里之所以指明“新名词”的主要征象是伴随报章流行所出现的“报章文字”,缘于这一时期的报章作为新型传播媒介已构成传播“西学”的主要媒介,大量“新名词” 因借助于报章而引人注目,影响着文风之丕变。朱峙三(1886—1967)在1903年的日记中就记述了包括《新民丛报》、《中国魂》之类的文体被士子视为科举利器:“今科各省中举卷,多仿此体者。”柴萼所提及的王先谦(1842—1917)1898年夏秋之际致信湖南巡抚陈宝箴(1831—1900),也是将问题置于这样的背景,甚而要求停止刊行《湘报》:
自时务馆开,遂至文不成体,如脑筋、起点、压、爱、热、涨、抵、阻诸力,及支那、黄种、四万万人等字,纷纶满纸,尘起污人。我公夙精古文之学,当不谓然。今奉旨改试策论,适当厘正文体,讲求义法之时,若报馆刊载之文,仍复泥沙眯目,人将以为我公好尚在兹,观听淆乱,于立教劝学之道,未免相妨。
王先谦在这方面的担忧,也确实有不少同道。《翼教丛编》之刊行,就显示出对此的批驳有不少知音。叶德辉表达了差不多同样的意思:“自梁启超、徐勤、欧榘甲主持《时务报》、《知新报》,而异学之诐词、西文之俚语,与夫支那、震旦、热力、压力、阻力、爱力、抵力、涨力等字,触目鳞比,而东南数省之文风,日趋于诡僻,不得谓之词章。”在与他人的通信中,叶德辉更是对此表达了其愤懑之情:“有桐城、湘乡文派之格律谨严,而后有今日《时务报》文之藩篱溃裂。”他尤其批评“支那”“起点”等用语的“可笑”:“不思‘支那’乃释氏之称唐土,‘起点’乃舌人之解算文。论其语则翻译而成词,按其文则拼音而得字。非文非质,不中不西。”为此,他所参与制订的《湘省学约》集中抨击了新名词。而伴随“东瀛文体”的流行,严复也表达了这样的看法:
上海所卖新翻东文书,猥聚如粪壤。但立新名于报端,作数行告白,在可解不可解间,便得利市三倍。此支那学界近状也。
之所以引出“文化”上的抗拒,还不只是文字问题。任达(Douglas R. Reynolds)曾表达了这样的看法,“中国在1898至1910这十二年间,思想和体制的转化都取得令人注目的成就。但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没有日本在每一步都作为中国的样本和积极参与者,这些成就便无从取得。”正是因为“日本因素”的影响颇为广泛,引起高度重视也不足为怪。仅以教育环节来看,对此的抗拒即颇为突出。
张之洞在办学实践中,即对“国文”之传承作为基本的目标。开办存古学堂时,他就挑明:“国文者,本国之文字、语言,历古相传之书籍也。即间有时势变迁不尽适用者,亦心存而传之,断不肯听而澌灭。”1898年7月4日所奏《妥议科举新章折》中,张之洞力主在科举考试策论中将“报馆之琐语”,“严加屏黜,不准阑入”,并强调“八股之格式虽变,而衡文之宗旨仍与‘清真雅正’之圣训相符”。在管学大臣张百熙(1847—1907)致力于制订各学堂章程之际,张之洞也表达了对此的看法:“中国文章不可不讲。自高等小学至大学,皆宜专设一门。韩昌黎云‘文以载道’,此语极精,今日尤切。中国之道具于经史,经史文辞古雅,浅学不解,自然不观。若不讲文章,经史不废而自废。”尔后公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在“学务纲要”中就明确阐明:其一,“学堂不得废弃中国文辞,以便读古来经籍”;其二,“戒袭用外国无谓名词,以存国文,端士风”。内中描绘了令人忧虑的现象,为此指出:“夫叙事述理,中国自有通用名词,何必拾人牙慧?”并且强调:“倘中外文法参用杂糅,久之必渐将中国文法字义,尽行改变,恐中国之学术风教,亦将随之俱亡矣。此后官私文牍,一切著述,均宜留心检点,切勿任意效颦,有乖文体,且徒贻外人姗笑。如课本、日记、考试文卷内,有此等字样,定从摈斥。”
实际上,学部对“教科书”的审定,“日本名词”“东文语气”等环节也成为重点所在。《学部第一次审定初等小学暂用书目》针对商务印书馆所出版的《学校管理法》指出:“书中沿日本名词,我国有不通行者,如出席、迟参之类。讹字尤多,重印时当校改。”由《学部官报》“审定书目”栏更可以了解到,因此一原因遭受“批驳”的教科书所在多有。在第13期所审定的书目中,两种都因为“日本因素”而遭批驳,或者指为“夹杂东文语气”,或者以其“俱系日本人说法”。第17期针对江楚编译官书局呈送《日本历史》等书,又有这样的批复:“查《日本历史》,叙述尚少误谬,惟各学堂不能以日本史为独立科目,且该书纯沿日人语气,碍难审定。”第31期对于浙江巡抚咨送高等学堂讲义及乡土教科书,学部则有这样的回复:“《教育原理心理学》浅显便于教授,惟征引间有未确,纂言间有鄙俚之处,且多沿日本人语气,似是抄译东籍而未及改正者。《西洋历史讲义》译辑东籍而成,其取材不外元良氏《万国史纲》与长泽氏《万国历史》,而空语太多,译名亦有前后违异处,自系随教,未定之本。”而对于商务印书馆呈送的《和文汉译读本》,更直接说明“毋庸审定”:
该书系日本寻常小学国语读本,译者以为便吾国人学和文之用,故每卷附有译文,然以所译汉文与和文对勘,闲字尚多,且有不成语处。
不可否认,“新名词”频频出现于报章,引起“语言文字”有所用心之辈的忧虑是自然的,但“新名词”的出现的确有着深刻的日本因素。此一时期留学日本的钱玄同(1887—1939)就提供了值得检讨的例证。
钱玄同1905年底赴日留学,甫到日本就接触了《民报》、《新民丛报》等报章,对于此时频频出现的“新名词”有不少接触,一开始也并非全是负面的评价。1906年2月20日的日记就写道:“阅任公《太平洋歌》,直可当历史歌读,以记事之笔,作瑰奇之文,而又以种种新名词填入其中,而仍浑存自然,毫无堆砌之痕,真才子笔也。”不过,很快地,他就对新名词失去了好感。在5月4日的日记中谈到曾鲲化(1882—1925)所著《中国历史》时,就留下这样的评价:“曾氏之《中国历史》,体例未错,而喜用新名词,太远国风,且考据多讹,恨矣。”之所以如此,即在于此时的钱玄同对历史文化的看法受到了章太炎(1869—1936)的影响。他在1909年的一则日记中表示:“凡文字、言语、冠裳、衣服,皆一国之表旌,我国古来已尽臻美善,无以复加,今日只宜奉行者。”正是基于肯定“祖宗所创造之丰功伟烈”,保证“种性、民族赖以不坠”的认知,1910年3月,他与章太炎创办《教育今语杂志》,鲜明阐述了这样的主张:“悉舍国故而新是趋,一时风尚所及,至欲斥弃国文,芟夷国史,恨轩辕历山为黄人,令己不得不变于夷语有之。”
四 回归“知识”后的持续论辩
“新名词”“新概念”的出现和定型,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对此的争辩并非局限于晚清,到民国时期仍在继续发酵。新文化运动以“文学革命”为先声,自也涉及对“新文体”与“新名词”的看法。换言之,围绕“新名词”的争辩由晚清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而且稍后对新文化的看法往往也集中于此。
1921年,《东方杂志》登载了《新文化前途之消极的乐观》一文,认为“所谓新文化,非仅摭拾一二新名,即已蒇事,其要尤在于探新文化之精蕴,以应用之于吾人之实际生活,而欲探新文化之精蕴,非有极深研几之精神,决难收最后之效果”。杨荫杭(1878—1945)对此则不无讥讽:“观此知今世风俗,最重新名辞,识时务者,类能运用一二。”他不仅指出在文化上的表现,还道出在政治上也广为借用,“由此观之,中华民国虽不能革其旧染之污而自新,然其所用名辞,固未尝不日日新,又日新也”。而梁启超1923年在《先秦政治思想史》“再版自记”中,对于“新名词”的广泛流行也有所总结:
国故之学,曷为直至今日乃渐复活耶?盖出吾侪受外来学术之影响,采彼都治学方法以理吾故物,于是乎昔人绝未注意之资料,映吾眼而忽莹,昔人认为不可理之系统,经吾手而忽整,乃至昔人不甚了解之语句,旋吾脑而忽畅。质言之,则吾侪所恃之利器,实“洋货”也。坐是之故,吾侪每喜以欧美现代名物训释古书,甚或以欧美现代思想衡量古人。
可以说,浮现于晚清时期的“新名词”“新概念”,延伸到民国时期才凸显出其问题所在。由于过度关注这些新词的“政治意味”,或贴上“东瀛文体”的标签,清季对此的反省显然是不够的,到民国时期才堪称有所检讨。重要的是,超越“政治”与“文化”的因素,基于“知识”的立场似乎又有所回归,影响所及,那些似乎早已完成“定名”的“新概念”仍然引起较大的争议,问题主要集中于这些外来“新词”用以描绘中国社会与中国历史是否恰当。
由于贯穿清季民国的总体基调是“变革”,影响所及,导致“新名词”“新术语”层出不穷;学界热衷编纂各种辞书、词典,就揭示出这一特质。1923年出版的《新文化辞书》,特别说明该书在这样一个“分科的时代”所采集范围:“关于政治、宗教、经济、法律、社会、哲学、文艺、美术、心理、伦理、教育以及自然科学方面,凡是和新文化有关系而为我人所必需的知识,和对于各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学者底传记及其学说,兼收并采,分条叙述。”1929年出版的《新术语辞典》一书也持相似的看法:“我国自五四运动以后,不断地介绍欧美的学术进来,因此,读者阅读书报时,就常常碰到许多的‘新术语’。”因此选择范围是:“一般的读者所最常见的属于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社会心理、社会问题、社会思想、社会运动、哲学、文学、欧洲外交史、中国外交史等的‘新术语’以及我国自己所有的流行的新术语。”但围绕这些学科的种种“术语”,也有过诸多争论。
以引发了持续近十年的争论话题“意译、音译之得失”为例,直到1923年,钱玄同针对西语之中译,仍有改“意译”为“音译”的主张,原因在于,“照原字的意义译成中国字,译得不确当固然不对,即使译得极确当,也还是不对,因为无论如何总是隔膜了一层”。相应地,钱玄同更愿意接受“不能算做翻译”的“音译”,还以此阐述其所持“用罗马字母作国语字母”的主张:
中国人要希望与世界文化融合而不再受隔膜的苦痛,除了用罗马字母作国语字母,实在没有更适宜的办法。国语用了罗马字母拼音,则西洋字的输入,真如“水之就下”,顺便无比:“论理学”自然写Logic……“伦理学”也自然写Ethics。
如果说“音译”的出现是基于“意译”难以准确传递西语的含义,那么接下来围绕诸多“新概念”的论辩,更说明对此的反省又回归到“知识”本身。
1926年,傅斯年(1896—1950)在与顾颉刚(1893—1980)讨论古史的信函中,提出了用“新名词”指称“旧事物”是否合适的问题:“大凡用新名词称旧物事,物质的东西是可以的,因为相同;人文上的物事是每每不可以的,因为多是似同而异。”信中亦提及:“‘史’之成一观念,是很后来的。章实斋说六经皆史,实在是把后来的名词、后来的观念,加到古人的物事上而齐之,等于说‘六经皆理学’一样的不通。”进而声明:“我不赞成适之先生把记载老子、孔子、墨子等等之书呼作哲学史。中国本没有所谓哲学。”“‘思想’一个名词也以少用为是。盖汉朝人的东西多半可说思想了,而晚周的东西总应该说是方术。”在给胡适(1891—1962)的信中,傅斯年仍坚持古代中国严格说来“没有哲学”而只有“方术”的主张,所以他舍弃“哲学”一词而只用历史性的“方术”一词,“用这个名词,因为这个名词是当时有的,不是洋货”,乃“他们自己称自己的名词”,反之,如“把后一时期,或别个民族的名词及方式来解他,不是割离,便是添加”。
仅由此便不难看出,如果基于新事物、新观念而接纳“新名词”,阻力相对较小,即便有“知识”“政治”“文化”的屏障,也可以逐渐消除;然而,当根据中国历史的认知来审视所接纳为现代汉语的“新名词”“新概念”,并以此“重塑”中国历史与社会时,则不免会产生较大的分歧,甚至会不断泛起种种不同的看法。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所谓的“新概念”仍有“不确定性”,围绕此的争辩也不免长期持续下去。
编者注:该文发表于《南国学术》2015年第4期第59—69页。为方便手机阅读,微信版删除了注释,如果您想了解全貌,可到本公众号界面下端的“全部论文”栏目点击、浏览。
责任编辑:田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