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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志英:13~17世纪东亚的海上贸易世界

16世纪之交,当葡萄牙海员闯入亚洲海域冒险时,惊讶地发现繁荣的贸易网络横跨从印度到中国的海洋。当时,马六甲(Melaka)——马来半岛上一个小小的伊斯兰苏丹国,连接印度和中国航线的十字路口——是这个海上贸易世界的重要枢纽,因此成为葡萄牙帝国缔造者眼中最贵重的战利品。在1511年葡萄牙人占领这座城市后不久,抵达该城的托梅·皮雷斯(Tomé Pires)写报告给他的赞助人葡萄牙国王,惊呼“人们无法估计马六甲(Malacca)的价值,因为它太广大和有利了。马六甲是一个为商品而设的城市,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城市的都要适宜”。从马六甲开始,葡萄牙人一路东进,于1513年抵达中国沿海;此后在东亚便不再攻城略地,转向经商逐利。

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欧洲人在东亚海上的存在虽然对贸易结构造成冲击,但并未使其完全改变。相反,他们主动融入几个世纪以来已经成型的海上贸易和跨文化交流之中。葡萄牙人(及其他接踵而来的欧洲人)的商业成功,取决于他们依照亚洲君主制订的贸易条件同本土对手竞争的能力。然而,成功并非易事。到17世纪,荷兰人就不再依循这种在自由市场中通过竞争取得成功的商业模式,而是将发展出一种依赖暴力征服、垄断控制生产中心和贸易路线的新模式。

东亚海上贸易网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以“国际贸易的主要商品中心(emporia)”为核心的“港口政体”(port polities)的突出地位。这些商品中心更像是商人而非王公的城堡。王公们通常都在远离市场喧嚣的地方安居,他们从商业中获利丰厚,却很少直接介入。商业主要由跨族群、国别、语言和宗教的商人管理。商业中心则是这些商人的跨国飞地(multinational enclaves),故呈现出独特的多元和世界主义特征。在被葡萄牙人攻占之前,马六甲是“港口政体”的商品中心典型。欧洲人尤其是其兼具殖民统治者和商贸企业两种角色的特许贸易公司,建构了一个新的管理海上贸易的框架:贸易港口(entrepôts)。贸易港口预设在全球范围组织商品的生产、运输和交付,因此通常要依赖殖民体制来控制贸易条件。荷兰东印度公司1618年在爪哇建立的巴达维亚城将是其最初原型。

一、东亚海上贸易的第一阶段:10~13世纪

 

公元900~1300年间,整个欧亚大陆都是一派经济繁荣、贸易兴盛的景象。适宜的气候、飞跃的农业生产、城市的发育、激增的货币供应及商业网络与更复杂的金融、商业机构的进步,都促进了经济发展。经济扩张最早在地中海东部的伊斯兰地区和中国出现,但很快蔓延到欧洲、印度洋海岸、东南亚大陆和群岛及日本。东亚海上贸易世界形成的主要催化剂是中国宋朝(960~1276)的经济大转型。南方稻米经济的兴起和丰富资源的开采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人口大爆炸,刺激了新技术和产业的面世。茶叶、瓷器、丝绸、铁制品、纸张、书籍、糖以及大米、大豆和小麦等主食成为区域、国家乃至国际市场上交易的主要商品。南方的常绿针叶林则为造船业提供了关键原材料。而造船业正是诸多历经重大技术改进的行业之一。深龙骨的船只(deep-keeled ships)、船尾舵(stern-post rudders)和航海指南针的运用增强了中国水手在海外冒险的能力。

宋代的政治气候进一步鼓励了这种冒险。由于敌国占领了陆上丝绸之路,宋朝政府和民间商人均转向海上贸易,将其作为大宗商品和贵重商品的来源。国家财政前所未有地依赖贸易和消费的间接税,商业税和关税成为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海外贸易也因跨国商业网络的形成而得以拓展,这种网络将东亚和东南亚主要的海上商品中心连为一体。来自波斯湾的阿拉伯商人和来自印度南部的泰米尔人不少在中国的南方港口定居。但中国与东南亚的许多生意都是由中国水手打理,他们通常以伙伴关系的方式合伙投资和分摊海外贸易远行的风险。整个11世纪,福建泉州取代了更南的广州成为中国主要的海上贸易港口。根据一通1095年撰写的碑铭,“舶商岁再至,一舶连二十艘”,自“南海”达泉州。但到13世纪,泉州作为中国国际贸易主要门户的光芒被长江口附近的宁波(明州)所掩盖。宁波的崛起来自其附近的杭州重获的帝国资本及其巨大的消费需求、对日本和高丽而非东南亚海外贸易的重新定位,以及宁波商人在建立海外社区和网络方面取得的成功,使其与福建相比更有竞争优势。

从12世纪下半叶开始,中日贸易迅猛增长。它主要是由日本国内不断扩大的农业生产和商品流通尤其是货币需求所驱动的。日本统治者在10世纪初已停止铸币,转以大米和丝绸等为一般等价物。但是,商业和金融亟需一种更有效的支付手段。特别是对王公贵族、寺庙神社和崛起的武士家族这些统治阶级而言,他们寻求将其遥远的庄园产出的财富转运到其在京都、镰仓(Kamakura)的府邸。大量的宋钱出口到日本,1226年镰仓幕府正式承认宋钱为其通行货币。此外,日本精英们渴望获得中国的丝织品、瓷器、书籍、笔墨纸砚及各类手工艺品等名贵商品,它们统称“唐物”(karamono)。日本的手工艺品包括剑、盔甲、扇子和漆器,在中国也备受欢迎。但在12世纪,日本出口中国的主要产品是黄金和硫磺、木材、水银等大宗商品。博多(Hakata)(今福冈[Fukuoka])是日本朝廷指定为对外开放的唯一港口。它成为宁波商人和船运代理商的飞地,中国商人的数量甚至超过本地人。

 

二、14世纪东亚海上贸易的重整

 

1276年蒙古对南宋的征服以及忽必烈汗在1274、1281年两次入侵日本中断了东亚海上贸易,不过其影响却很短暂。蒙古人热切地推动商业,在其庇护下,中国与印度洋世界和日本的海上交流迅速反弹。但东亚海上贸易世界的结构和组织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东南亚,13世纪吴哥(Angkor)对占婆(Champa)的征服及其后吴哥王国的衰落,与三佛齐制海权(Srivijaya thalassocracy)在苏门答腊、马来半岛的丧失,摧毁了旧的政治和商业霸权中心。与此同时,新的海上贸易模式出现。中日贸易在14世纪继续繁盛。但随着明朝(1368~1644)定鼎,一个新的政治和经济秩序在中国建立,严重破坏了整个东亚海上贸易。

伴随三佛齐马六甲海峡商业霸权的衰落,一系列新的港口政体兴起,包括苏门答腊北部的南浡里(Lambri)和苏木都剌(Samudra),马六甲海峡的吉打(Kedah)、淡马锡(Temasek)(今新加坡)和马六甲,以及马来半岛东海岸上的单马令(Tambralinga)、吉兰丹(Kelantan)和彭亨(Pahang)。三佛齐诸港口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中国和印度洋市场交流的商品中心,新兴的港口政体主要出口当地商品:胡椒和其他香料,香货(aromatics),藤材和沉香(gharu)、乌木等优质木材,药品以及有异国情调的热带动物产品。

从13世纪末开始,满者伯夷(Majapahit)和暹罗两个新的地区强权开始对海上贸易施加霸权影响。满者伯夷王国直接统治爪哇和巴厘岛,经不断扩张,掌控通往香料群岛和南苏门答腊的贸易航线。满者伯夷采用宋钱作为官方货币,中国铜钱取代当地金银砂成为整个爪哇的主要通货。暹罗能崛起为昭披耶(Chaophraya)河三角洲的强权,同其首都阿瑜陀耶(Ayudhya)的战略位置息息相关。阿瑜陀耶将富裕的农业腹地与暹罗湾连接起来。其作为一支海上力量的成功应归功于那里定居的庞大华商社区。事实上,暹罗首任国王乌通王(Uthong)(1351~1369年在位)是一位与土著权贵通婚的华商。

蒙元时代(1271~1368),中国水手的航海范围扩展到印度洋沿岸。在蒙古人的统治下,公共经济和私人经济领域之间的区别很大程度被抹去:蒙古贵族通过代理商深深地卷入贸易;主要由西域色目商人组成的斡脱(ortoq)商人时或享有垄断海上贸易的特权;强大的商人家族经常获封官职,包括担任市舶使。政府官员自己组织和派遣海外贸易船只。与私商的竞争间歇性地激起政府对私人海上贸易的(短期)禁令。但总体而言,元代国家政策对海上贸易持赞许态度。

在蒙古入侵日本期间和失败之后,蒙元帝国和镰仓幕府互存敌意。尽管如此,日本精英对“唐物”的欲望(更不用说日本市场对中国铜钱的渴望)仍未消退。到1300年,中日贸易已然恢复。与此前相若,贸易航程主要由中国水手管理,但日本投资者越来越多地主动投身海外冒险。1318年,一艘日本商船在温州附近搁浅,据说有“本国客商五百余人……意投元国庆元路市舶司,博易铜钱、药材、香货等项”。京都和镰仓最伟大的禅宗佛教寺院都对前往中国贸易和朝圣有特别浓厚的兴趣。新安沉船(Sinan shipwreck)恰好证明了宗教虔诚和商业利益相交织的双重目的。这艘日本商船载满陶瓷及其他船货,还有28吨中国铜钱,于1323年从宁波返回日本途中在朝鲜海岸沉没。它受1319年罹遭大火的京都东福寺(Tōfukuji)委托,从中国博取钱币和货物,以筹措重建资金。其在宁波的发货实际是由扎根在博多的中国商人代理寺庙经营的。

然而从1330年代开始,中日贸易航向越来越动荡的水域。后醍醐(Go-Daigo)天皇试图恢复皇权,这终结了镰仓幕府,但也引发了两个对立的皇室朝廷之间的分裂,并为一个新的幕府将军足利(Ashikaga,1338~1573)的脱颖而出铺平了道路。尽管如此,日本的政治动荡似乎并没有打断前往中国贸易的航程。不过,随着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Toghon Temür,1333~1370年在位)继登大宝,在中书右丞相伯颜(Bayan)的建言下,蒙古朝廷对日本采取严厉的态度并暂停贸易。这至少部分根除了宁波(庆元)市舶司官员的贪污腐化恶行。日本商人拒绝进入宁波,转而劫掠沿海城镇,煽动了对臭名昭著的“日本海盗(倭寇)”的大恐慌。1340年伯颜垮台,中日贸易关系一度得以恢复,但1348年后中国自身又陷入内乱。随着贸易机会的消失,水手们铤而走险。1350年代,倭寇开始捕掠渤海湾的商船及从江南向元大都(北京)运送粮食和其他货物的漕船。这些“倭寇”的确切起源和身份模糊不清,但最近的研究表明他们是发端于朝鲜南部、九州北部及二者之间主要岛屿济州(Jeju)、壹岐(Iki)、对马(Tsushima)的跨国水手集团。

尽管元末最后几十年充满动荡,但明朝第一位皇帝洪武(1368~1398年在位)的统治才标志着东亚海上贸易的决定性破坏。洪武帝决心消除他认为是蒙古风俗的侵蚀污染,并恢复儒家经典崇奉的农业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在如此行事中,洪武不仅否定了蒙古遗产,还否定了元朝统治下继续繁荣的强大的市场经济。洪武的政策虽然在他三十多年的统治下有所演变,但其基本目标始终不变:恢复儒家学说理想化的自给自足的乡村经济,并尽量减少市场经济及其造成的不平等。为了实现这一议程,皇帝亲自制定了财政政策,其根本是恢复对国家的单向实物支付、征募劳役和实施自给自足的军屯,以及向官员、士兵发放实物而非金钱。洪武发行了一种新的不能兑换的纸币:宝钞,同时禁止使用金银(甚至一段时间内包括国家发行的铜钱)作为货币。不过,宝钞事后证明是一次惨败。至1425年,宝钞的价值仅为其面值的2%,并且基本上不再具备货币功能。此外,明代国家无法铸造出足量的铜钱,在1430年代初完全暂停铸币。国内商业大幅萎缩,民众采用未经铸造的白银作为主要交易手段。

洪武还贬低对外开展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的益处。他建立了一个高度形式化的朝贡外交体系以提升中国皇帝的礼仪霸权,并迫使外国君主尊重顺从。根据朝贡体系的规定,外国使团只允许进行三种交换:(1)贡赋,上贡本国出产的异宝等,得赏大批明帝国的慷慨回赐;(2)官方贸易,陪使团来朝的外商按照明朝官员决定的价格同官府交易其带来的商品;(3)私人贸易,外商的余货还可以通过官府指定的牙商卖给中国商人。因此,明朝政府插手了朝贡贸易的各个方面。1374年,洪武禁止中国商人出海,并在严格管理的朝贡体系下限制所有对外贸易。

禁止私人海上贸易将持续到1567年,这有效地扼杀了宋元时期繁盛的海外贸易。虽然朝贡体系提供了一些重要的交流机会,但中国的出口急剧减少。这一断裂最明显的证据是中国陶瓷在同东南亚的海外贸易中突然无影无踪。明朝一立国,中国陶瓷在沉船货物中所占的比例便剧降。它们在郑和下西洋结束后的1430年代几乎完全不见。15世纪最后十年,当禁令暂时放松时,中国陶瓷重新大量出现在沉船中,但在16世纪再次消失,直到1567年禁令废止。东南亚陶瓷贸易中的“明代断裂”(Ming Gap)不仅反映了明朝海禁的有效性,也折射出明代头100年中国民间瓷器烧制的大滑坡。

 

三、15世纪东亚海上贸易的复兴

 

尽管受到明帝国朝贡体系的限制,15世纪东亚海上贸易还是缓慢恢复。日本以及与明朝建立外交关系的其他国家都试图利用朝贡体系提供的贸易通道。中国水手慢慢鼓起勇气绕开海禁法令,向琉球和东南亚走私。到16世纪之交,越来越多的走私商人对禁令置若罔闻,引发中国官员新的安全担忧,并最终导致明朝与新一代倭寇之间的武装冲突。

足利幕府将军义满(Yoshimitsu,1358~1408)早年寻求恢复与中国的关系并重获中国市场和商品,尤其是已经成为日本国内经济命脉的铜钱。但洪武对日本的外交姿态反应冷淡。1386年,由于不满幕府没有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来遏制倭寇掠夺,洪武暂停了与义满的联系。然而,义满得到了永乐皇帝(1402~1425年在位)更积极的回应。在从洪武指定的继任者手中夺取帝位之后,永乐开始奉行一套完全不同的外交政策。这是受蒙古世界帝国憧憬启发的政策,也是被他恶意反元的父亲所否定的政策。永乐试图通过在1407年侵入并占领北越来创造自己的世界帝国。他多次出征蒙古,并派遣其心腹郑和将军统帅大规模的舰队下西洋。郑和在1405~1433年间七次远航,远至阿拉伯和非洲海岸,为明朝的朝贡臣属花名册增添了数十名新的番国。永乐还恢复了与日本的外交关系,于1404年授予义满“日本国王”称号并欢迎朝贡使团每年一次入京。

1408年义满去世,其子义持(Yoshimochi,1386~1428)接任幕府将军。但义持接任不久,突然停止向中国派遣贡使,这激起国内贵族的反对。1432年当足利幕府又恢复对华朝贡时,明帝国却已从永乐的热情外交政策中回撤。朝贡关系变得越来越一厢情愿。日本使节和商人热切渴求(明朝已不再铸造的)铜钱、丝布、纱线和各类“唐物”。对华朝贡是幕府的重要收入来源,幕府将贸易特许权租让给富裕的寺庙神社和武士家族。但明廷受自身财政困难所扰,几乎没有欲望去贴补朝贡贸易。1453年来华的日本朝贡使团多达9艘海船、1200名船员,大大超过以往。这促使明廷削减使团规模:十年一贡,每次不超过三艘贡船。此外,明廷只象征性地赏赐了若干铜钱,进一步削弱了使团的商业价值。

受此拖累,日本崛起的地区统治者——大名(daimyō)武士家族开始探索获得中国商品的替代方案。机会留给了统治琉球群岛的琉球王国(地图1)。明朝立国之初,琉球分裂为三个独立的酋长国,每个都被明朝承认为朝贡国。1429年,琉球王国的尚巴志(Shō Hashi)击败对手,“并而为一”。尚氏与明廷建立了密切关系。琉球一共向中国派遣了171次朝贡使团,仅次于朝鲜,几乎是其他国家的两倍。这些使团让琉球能与中国人进行广泛的商业交流。中国水手还经常违反海禁令前往琉球贸易。在明朝缩减日本朝贡使团规模后,日本商人涌向琉球,以获得中国的铜钱和其他商品。

 

 

图1 16世纪东亚的海上贸易世界

 

琉球本地除马匹外,并无多少可供贸易的产品。不过,其主要港口那霸(Naha)却成为中日贸易绝佳的商品中心和中日获取南海商品的重要供应地。中国铜钱(此时主要是由福建和琉球商人仿照宋钱私铸)仍然是中日贸易的主要内容。那霸坐落在一扇优质天然海港中间的大岛上。作为一个跨国商人的飞地,兴盛起来的那霸港划分为毗邻码头和天使馆、盖有围墙的华人社区久米(Kumemura),与较远处日本商人、本地岛民居住的若狭町(Wakasamachi)(见地图2)。一条筑堤将那霸同腹地和王宫首里(Shuri)连接起来。首里建在大约五公里外的悬崖上,俯瞰整个海港。

 

 

图2 15世纪的那霸

 

琉球作为中国和东南亚商品的进口通道,其重要性引起日本一流大名之间激烈的竞争。在应仁之乱(Ōnin War,1467~1477)及接踵而至的足利幕府权力衰颓后,细川(Hosokawa)氏在京都掌握大权。前往日本的琉球船只数量急剧下降。获得细川氏许可的堺(Sakai,今大阪)商人接管了琉日贸易。但细川氏垄断外贸的努力遭到日本西部大名大内(Ōuchi)氏的挑战。16世纪初,大内氏及受其委托的博多商人在同琉球、明朝的贸易关系中占据上风。大内氏和细川氏之间的斗争在1523年达到高潮。他们在这一年针锋相对地同时向明朝派遣朝贡使团。这两个使团在宁波登陆后爆发暴力冲突,促使明廷切断与日本的一切朝贡关系。1539年,大内氏又派遣使团前往宁波,重获朝贡贸易协议。但到那时,变革风潮已经席卷了整个东亚海上世界。

 

四、16世纪东亚海上世界的转型

 

16世纪中叶,三个新的发展从根本上重塑了东亚的国际经济:一是中国国内经济的勃发刺激了商业化,并增强了对白银作为货币媒介的需求;二是葡萄牙人的到来,因亚洲、欧洲和西班牙美洲殖民帝国的连接而形成的全球经济;三是“港口政体”商品中心的出现,其经济繁荣和政治独立来自海上贸易而非农产品和农业税。这些发展对贸易网络、商业社区、商品生产和政治权力、文化交流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巨大的贸易诱惑极大地冲击着明朝的朝贡贸易体系。明朝强力推行海禁的努力引发暴力对抗,并促使葡萄牙人带来的火药武器迅速传播。最后在1567年,明朝被迫开禁。大量流入中国的日本和美洲白银重整了贸易网络,催生了新的国际贸易机制。港口政体一跃而起抓住这些变局带来的经济、政治机会,一段时间内至少提供了中国官僚统治的农业帝国政治模式之外的另一种道路。

中国只是缓慢地从洪武的反市场政策的衰退影响中恢复过来。但到16世纪中叶,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兴盛促进了城乡交流、区域专业化、帝国范围内主要市场的形成(最引人注目的是棉纺织品这个全新产业)、新金融机构和商业组织的诞生,以及壮观的城市繁荣。不过,宝钞或铜钱都已无力维持,明朝经济亦已开始依赖未经铸造的白银来润滑商业流通。而日本在本州(Honshu)西部岩见(Iwami)发现了丰富的银矿,又从中国引入水银精炼技术炼银。1520年代以降,其采矿业突飞猛进。可在朝贡贸易体系的限制下,这些白银很少能够运抵中国。在向中国私贩白银一本万利的蛊惑下,“倭寇”活动进入新阶段。与14世纪掠夺性海盗相比,新的倭寇团伙主要由出没于日本南部港口或浙江沿海岛屿之外的跨国水手集团组成。至少从其首领看,他们大多数是中国人。1540年代后期,朝廷打击走私的行动升级为明朝和倭首之间的全面战争。

1510年代,葡萄牙人到达东亚海域。这使得明朝希望消灭倭寇和走私贸易的努力目标变得更难实现。在与明朝谈判贸易特权的初步尝试被拒绝后,葡萄牙人同倭首们缔结同盟,以获得丰厚的日本白银贸易份额。他们还通过引进舰炮、火枪等“奇技淫巧”的火药武器,来改变诸方势力之间的平衡。1543年随着在日本列岛的失败,葡萄牙人开始寻求与九州地区大名做生意的机会。1549年,耶稣会传教士沙勿略(Francis Xavier)受到大友宗麟(Ōtomo Sōrin,1530~1587)在其九州东北海岸首府丰后府内(Bungo Funai)的热烈欢迎。府内是一繁华的国内贸易中心,可以很容易获得白银(图3)。但次年,九州西部的松浦(Matsura)大名允许葡萄牙人在平户(Hirado)港建立商馆。平户港实际早已成为倭寇商人的据点,为日本沿海的白银产区提供了更便捷的通道。明朝则在1557年允许葡萄牙人在澳门居留贸易,以此离间葡萄牙人与倭寇的关系。

 

 

图3 1580年左右九州及其主要港口

 

虽然葡萄牙人至此已能合法地将日本白银贩至中国(换取中国出口日本商品80%的丝绸、棉布),但中国的需求远远超过葡萄牙商人的能力。越来越多的中国水手罔顾朝廷的禁海令。福建月港据说是拥有一两百艘远洋商船的母港,其居民“数万家,方物之珍,家贮户峙。东连日本,西接暹球,南通佛郎”。华南沿海的地方精英厌倦倭寇掠夺且自身渴望从外贸中获利,吵着要求开禁。最后在1567年,福建巡抚说服朝廷放开海禁,同时制订了一系列贸易新规:出海的中国船长必须先领到船引,商品数量根据配额确定;禁止出口硫、铜、铁等战略物资;中国商人必须在一年内回国。最重要的是,朝廷保留禁止与日本直接贸易的禁令。

尽管存在诸多限制,但无论是东亚海上的还是全球的贸易,新时代已经启航。 除日本白银外,美洲白银也开始从欧洲流入亚洲并最终流向中国。1571年,西班牙人在马尼拉建立贸易据点,开辟了跨太平洋航路,将秘鲁、墨西哥的白银投放中国市场。虽然马尼拉如同澳门,名义上是一个遥远的欧洲贸易帝国的殖民前哨,但到1600年绝大多数居民都是中国移民,他们实际垄断了马尼拉与华南的贸易。欧洲消费者热切渴望瓷器、丝绸等中国手工艺品。但是向中国贩卖白银所赚的利润,却是创建第一个真正的全球贸易体系的主要动力。

在贸易全球化带来的东亚海上贸易转型过程中,既有赢家,也有输家。新秩序中最大的输家是琉球王国。15世纪下半叶,日本船只接管琉球群岛和日本港口之间的贸易,琉球在商业和航运方面的优势就已开始下滑。货币流通的变化反映出其经济日益依赖日本。琉球商人已不再向日本市场供应明朝铜钱,而是购买15世纪下半叶开始在九州南部激增的仿照中国铜钱铸造的劣钱。1534年访问琉球的中国使节在报告中说,其居民仅使用日本铸造的只有标准铜钱价值十分之一的小型无文(mumon)钱——空白的、无任何铭文的私铸硬币。1567年明朝开禁后,琉球作为中日贸易中间商的角色很快就遭淘汰。琉球在东亚海上贸易的边缘化也破坏了其政治独立。1609年,九州南部的岛津(Shimazu)大名实际控制了琉球,最终导致琉球王国被并入日本民族国家。

随着越南中部沿海的会安(Hội An)作为新的中日贸易商品中心的出现,琉球商品中心的贸易消亡也进一步加速。1520年代,大越(Đại Việt)王国因权臣争斗而分裂,莫登庸(Mạc Đăng Dung)篡夺王位并在越南北部的东京(Tonkin)建立莫朝(1527~1592)。王国中部、南部则在阮氏(Nguyễn)和郑氏(Trịnh)领主的军事支持下,名义上仍然由黎(Lê)王统治。1558年,阮、郑联盟解体,阮氏自立为王,建都富春(Phú Xuân)(今顺化[Hué]附近)。1592年,郑氏打败莫氏,夺回东京,后将黎王降为傀儡。阮氏和郑氏的内战持续到1673年,双方宣布紧绷持久的休战。

与东京广阔的冲积平原相比,沿越南崎岖中部海岸伸展的阮氏疆土不适合水稻农业。鉴于缺乏根本的农业基础,阮氏采取重商主义战略,鼓励外贸,以广开财源。距离富春下游约10公里的会安被宣布为自由港,向所有商人开放。1590年代初,阮氏朝廷以中国商人为中间商,向“日本国王”发出信件,寻求建立贸易关系。虽然这些姿态没有得到回应,但到17世纪初,会安已成为中日贸易的主要枢纽,继承了此前那霸的商业中心角色。1601年日本德川幕府成立后,会安成为“朱印船”(red seal ships)的主要目的地。这些海外贸易商得到幕府的正式特许。会安也像那霸那样成为跨国商人的飞地,主要由日本和中国商人居住(图4)。

 

 

图4 “朱印”船到达会安,出自17世纪初茶屋新六(Chaya Shinroku)从长崎到会安航行绘画手卷

 

1617~1622年,居住在富春的一位耶稣会士描述会安道:

 

有两个城镇,一个是中国人的,另一个是日本人的;他们都有自己的街区间隔和几个地方主管,并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也就是说,中国人根据自己的法律和习俗,而日本人则用他们自己的。

 

1633年“朱印船”贸易中止,荷兰人取代日本人,会安商品中心的贸易继续繁盛。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15世纪下半叶,足利幕府将与中国的朝贡贸易特权交予强大的大名。应仁之乱后的几十年间,细川大名及受其委托的堺商人垄断了朝贡贸易,但到16世纪初,他们被控制主要国际贸易港口博多的大内氏取而代之。随着1540年代倭乱的加剧,九州地区的统治者包括大友、相良(Sagara)、岛津、松浦等大名,竞逐同倭寇、葡萄牙人和明朝往来的贸易同盟。“唐人町”(Tōjinmachi)居住的不仅是航海贸易商,还有在博多、平户、五岛(Goshima)、丰后府内、臼杵(Usuki)和其他九州港口迅速增加的工匠、医生和零售店主等。

大友宗麟可能是日本最有雄心从海上贸易中博取政治利益的大名。宗麟努力使丰后府内成为日本对外贸易的中心,这是他一统日本的霸业宏图的一部分。大友家族长期以来一直参与博多的对外贸易。他们为声名狼藉的1453年朝贡使团提供过一艘海船。1544年,宗麟的父亲大友义鉴(tomo Yoshiaki,1502~1550)大胆地派出使臣到达宁波。但由于缺乏合理的凭据,其请求被拒。义鉴其后派遣的两个使团亦是同样的结局。1551年,宗麟继位。当时大内大名遭家臣暗杀,在宗麟的运作下,其弟大内义长(Yoshinaga)继任家督。趁此良机,1553年宗麟和义长向中国派遣了一个声称代表“日本国王”的联合使团。但这次还是被拒之门外。1557年宗麟向宁波派遣的另一艘船也因被怀疑是海盗船而遭扣押、焚毁。宗麟继续另觅他途。他允许耶稣会士在丰后府内建立使团和医院,后皈依基督教。这个决定肯定有政治动机。1579年,他甚至派遣使团与暹罗建立贸易关系。但是宗麟的霸业宏图转头空。1586年,岛津氏占领丰后府内,将其焚烧一空。惨败的宗麟向丰臣秀吉(Toyotomi Hideyoshi)求援。1587年,丰臣秀吉征伐九州,降伏岛津氏和大友氏。这也扼杀了日本列岛港口政体独立的最后一丝可能。

1586年被岛津武士焚毁后,丰后府内作为国际贸易中心遽兴遽亡。宗麟志得意满之时,丰后府内的跨国性质反映在其地理布局上:“唐人町”位于城市中心的大名府邸附近,与基督教堂和西边的主要寺庙神社相邻(图2)。大名府邸正对面的大宅被认为是商人仲屋宗悦(Nakaya Sōetsu)的家。时人描述,宗悦的父亲出身卑微,早在冒险进入海外贸易前便因从事清酒生意而大发其财,成为“日本西部最富有的人”。宗悦与广阔的中国商人、工匠网络关系颇深,据说是同来府内贸易的外国商人洽谈价格的主脑。他自己的海外贸易投资远至柬埔寨。仲屋家族还在大阪、堺和京都设有分支机构,以便利其汇款、融资和商品推销活动。最近的考古发掘出土大量实用的越南、暹罗和缅甸陶瓷以及精美的中国、朝鲜瓷器,证实丰后府内与海外市场的广泛联系。有证据表明,大友氏灭亡后,府内居民继续从事对外贸易。如一份1617年合同记录,中国投资商向府内的一名日本商人借出1.1贯目(kanme)(41公斤)白银,用作前往会安的贸易航程的担保金。但是从1635年开始,德川幕府的对外贸易限制彻底终结了府内作为国际港口的命运。

 

 

图5 16世纪末丰后府内(含大友院、“中国町”、耶稣会使团处、上市街、国际码头)

 

16世纪,像丰后府内和越南、爪哇等海上东亚的诸多跨国商人社区构成的港口政体,在政治动荡和经济波动的“创造性破坏”中茁壮成长。但整个17世纪,复兴的农业国家吞并了这些港口政体,并使海上贸易受到更严格的政治控制。

 

五、17世纪的东亚海上贸易世界

 

17世纪之交,东亚各地海上贸易壁垒日渐消融。随着荷兰、西班牙以及葡萄牙商人的到来,接踵而至的贸易扩张加速,所有人都渴望从中国对白银的贪婪需求中获利。虽然丰臣秀吉一统日本扼杀了日本列岛独立港口政体的前景,但日本的新统治者,特别是德川幕府(1601~1868)的创始人德川家康(Tokugawa Ieyasu)也认识到对外贸易的财政、战略和技术效益。三十年来,海上贸易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但从17世纪30年代中期开始,情况发生逆转。德川幕府采取了一系列严厉限制对外贸易和接触的政策。1644年明朝覆灭,羽翼未丰的清朝对在台湾建立独立基地的郑氏采取的惩罚性政策,致使中国的对外贸易急剧下降。16世纪下半叶,影响欧洲和中国的经济萧条也对外贸产生了负面影响。为了追溯17世纪东亚海上贸易兴衰的轨迹,本文将重点关注两个故事:日本“朱印”船和台湾郑氏。

从一开始,德川幕府第一代将军德川家康(1601~1616年在位)就追随其前任的脚步,寻求与东亚其他海域的外交和商业联系。在1601年发给越南阮氏和马尼拉西班牙船长的信件中,德川家康坚持认为,只有持有其政府颁发许可证的日本船才能在其港口进行贸易,同时保证外国船只的安全通行。所有在日本的船只(包括日本船和外国船)离港前往海外贸易冒险,都必须获得指定目的地的“朱印状”。大多数“朱印状”发给了日本商人家族,不过幕府官员、中国商人和居住在日本的欧洲人也获得了这些许可证。如表1所示,在该制度运作的30年间(1604~1635),越南港口是“朱印船”的主要目的地(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但它们也经常光顾暹罗、马尼拉和柬埔寨。

 

表1“朱印船”许可证(1604~1635)

目的地“朱印状”占总数比例
  交趾(会安)7521
  暹罗(阿瑜陀耶)5515
  马尼拉5415
  安南(东京)4713
  柬埔寨4412
  台湾3610
  澳门185
  北大年(马来半岛)72
  占婆62
  其他113
总数356

来源:岩生成一《朱印船貿易史の研究》第147页,表4

 

“朱印船”的航程描绘了一个新的贸易网络,它将日本与更广阔的东亚海洋世界连接起来。由于日本商人仍然被禁止与中国直接贸易,他们转而利用会安、东京、马尼拉甚至阿瑜陀耶等港口与中国同行进行贸易。在所有这些港口中(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会安例子),“唐人町”和“日本町”(Nihonmachi)看起来彼此相邻(图3)。

 

 

3:17世纪晚期阿瑜陀耶地图

图片说明文字:商人飞地以原国籍划分(包括中国人、日本人、葡萄牙人和马来人)被置于暹罗首都以外(底部)

 

17世纪20年代,多达3000名日本人和20000多名中国人定居在马尼拉,相较而言西班牙人只有区区数百人。在“朱印船”贸易后期,以台湾为基地的西班牙、荷兰和中国商人也成为引人注目的贸易伙伴。然而,琉球却没有出现在这一新的贸易航线中。在为长崎角屋(Kadoya)商人家族准备的日文版葡萄牙航海图上,虚线表示角屋的船在会安航程中使用的贸易路线完全绕过琉球穿过台湾海峡(图4)。

 

 

4 名古屋角屋商人家族航海图

 

德川幕府还重建了日本与外部世界的海上联系。如前所述,在16世纪60年代,平户取代了丰后府内成为前来日本的葡萄牙商人的中心,但平户很快被附近的长崎所取代。长崎最初是一个小渔港,围绕当地迅速兴起的基督徒皈依社区发展壮大。1570年,当地大名(他本人是一名皈依者)允许葡萄牙人将长崎作为锚地。从这时起,葡萄牙商人完全依靠长崎作为其进入日本市场的门户。丰臣秀吉于1588年颁布新规定,重申了中央政府对涉外贸易的垄断权,并将长崎置于其直接控制之下。在德川幕府治下,长崎仍由幕府直接管理。尽管受到种种限制(例如幕府代理人可优先购买中国丝绸商品),长崎的商业蓬勃发展,在“朱印船”航海的鼎盛时期,长崎城市人口(包括葡萄牙和中国居民在内)达到了25000人。

事实证明,德川幕府促进对外贸易是一个福音,对荷兰人而言尤其如是,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后,荷兰人成为亚洲贸易的一支重要力量。1609年,德川家康允许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平户建立其贸易据点。不过,平户最初更多的是充当海盗的巢穴,为劫掠葡萄牙和中国船只的荷兰船提供避风港,而不是作为贸易中心。日本的保护提供了关键的帮助,使荷兰东印度公司得以在亚洲海洋贸易中立足;例如,1615年,一艘荷兰东印度公司公司船只(实际这是一艘由荷兰人抢占并重新命名的葡萄牙船)从平户航往暹罗,船上载有大量的日本武士以及白银、武器和盔甲等船货。不过,在1624年之前,荷兰东印度公司未能在日本市场取得太大进展,当时荷兰在台湾南部建立了热兰遮城(Fort Zeelandia),并通过在福建经营的商人(包括郑氏家族)获得中国商品。

1615年,德川幕府最终在日本群岛取得了无可争议的政治霸权。政治上的巩固缓解了幕府的军事和财政压力,削弱了对外贸易作为收入和补给来源的价值。1616年德川家康辞世后,德川幕府领导层通过强制执行严格的、受规则约束的地位秩序,重新集中精力维护社会稳定。这种政治观点越来越认为,商业财富的集中是对武士霸权的诅咒。基督教社区也是如此,它们将自己与日本社会的其他部分区分开来。17世纪30年代,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外国人是破坏稳定的力量,这促使幕府采取越来越多的限制措施将日本与外界隔离开来。到1641年,德川幕府废除“朱印”贸易特许,并禁止日本人到海外冒险;驱逐葡萄牙人,严厉执行针对基督徒的长期禁令;将荷兰商人和中国商人迁移到唯一的港口长崎(他们被限制在城市边缘、类似监狱的地方);并且通过强迫外国商人与指定的日本商人组成的同业公会开展业务,建立对中国生丝进口的垄断。虽然这些所谓的“锁国”令(seclusion edicts)(一个18世纪创造的术语)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内秩序,然其亦显示出继续对外贸易的愿望,尽管这是在幕府控制之下并以有利于幕府的条件进行的。不过,通过取消对荷兰商人和中国商人的竞争,这些法令无意中增强了他们在商业谈判中的筹码。

在锁国令生效后,台湾成为日本进口中国商品的主要来源地。 自17世纪20年代以来,台湾一直是荷兰人、西班牙人和中国人殖民的目标,到1642年,台湾基本上已被荷兰人控制。荷兰东印度公司开始将台湾发展成殖民基地,种植甘蔗(使用中国移民劳动力),并与原住民交换鹿皮,这两种产品都是出口到日本的商品。 但在17世纪50年代中期,荷兰东印度公司与郑氏家族之间爆发了一场争夺该岛控制权的斗争,最终导致1662年荷兰人被驱逐出境。

郑氏家族是这个时代跨国商人集团的典范。郑芝龙(卒于1661年)出生于泉州,曾在澳门和台湾担任通事,后为平户华商李旦的随从,他在平户娶了一位日本妻子。郑芝龙因走私被明朝海军抓住后,提出协助明朝清剿日中之间的秘密非法贩运(clandestine traffic)。明朝末年,郑芝龙成为沿海边陲的最高军事指挥官,同时还在安海和厦门建立强大的商船队。虽然郑芝龙于1646年向满人投降,但他的儿子郑成功(1624-1662)拒绝投降,并在福建沿海建立了独立的统治。在17世纪40至50年代,郑氏商船队逍遥法外,并主导中日贸易:1654年,在以长崎港的56艘中国船里,有41艘来自郑家的安海港;1658年,在抵达长崎的47艘中国船中,有28艘为郑氏所派。

1661年,新兴的清廷满族统治者(曾在1655年颁布禁止海外贸易的法令)下令将福建和广东的沿海人口内迁(在沿海建立18-30公里的无人带),以努力阻止沿海与郑氏的秘密接触。这一行动迫使郑氏迁往台湾,在那里他们驱逐了荷兰人,并重建其与日本、马尼拉和东南亚的海上贸易。在郑成功之子郑经的领导下,郑氏家族控制了长崎与马尼拉的商业贸易。但在1683年,清军占据上风,攻占台湾(将其并入清帝国),并摧毁了郑氏家族及其商业企业。不过,这场胜利之后,清朝立即恢复了自由贸易。中国商人蜂拥前往长崎,1685年就有85艘中国船只抵达,这令德川幕府惊慌不已。从17世纪60年代末开始,德川幕府对中国生丝价格飙升感到震惊,于是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坚决阻止白银外流。日本银币贬值,更重要的是,中国经济萧条(即所谓1660-1695年的“康熙大萧条”)的爆发,使中国对日本白银的需求大幅减少,到1700年,日本的白银出口已经停止。

因此,17世纪下半叶标志着东亚海洋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中日两国新政权的政治统一再次证明了农业官僚国家作为政治经济典范的优势。满清帝国和德川幕府都恢复了明代朝贡主权和外交模式,但与明朝不同的是,贸易特权与朝贡关系脱钩。虽然1757年清政府将欧洲贸易商限制在广州一个港口,但随后几十年对外贸易的增速更快。正如我们所见,限制日本对外贸易的不是17世纪40年代颁布的锁国令,而是德川政府从1668年开始实施的保护主义政策。

到1700年,在著名的东亚海上“贸易时代”(1400~1650)蓬勃发展的港口政体几乎消失殆尽。琉球和九州大名领地已被霸权主导的德川幕府政治秩序所吸收;清帝国合并了台湾,并从其海洋边缘清除诸如倭寇这样的劫掠贩子;1672年,在与郑氏休战后,越南阮氏政权将其注意力转向南进,向湄公河三角洲扩张,并发展以水稻种植为中心的农业经济基础。18世纪末,阮氏统治者将抹去其作为海港政体的起源,并彻底接受中国农业官僚国家的模式,将自己重塑为统治复兴的大越帝国的帝制王朝。

跨国商人团体随着滋养它们的港口政体一起消失了。在“朱印船”鼎盛时期,在海上东亚生发的“日本町”也凋零了。长崎象征着新的秩序,那里的中国和荷兰贸易商被限制在单独的围墙内,禁止与日本居民混杂。这种旨在允许贸易但排除文化交流的遏制模式后来被清政府在1757年实施的“广州体制”(Canton system)所复制。18世纪,跨国商人团体在欧洲殖民飞地(如澳门和马尼拉)以及东南亚海域的港口城镇中持续存在,这些港口城市在1740年前后开始出现中国移民,之后中国移民大量涌入。19世纪,在欧洲殖民国家建立的新制度秩序下,东亚海上贸易的重组也产生港口城市的新范式,诸如新加坡、香港和上海等贸易港口,同时培育出一种新的世界主义。

 

作者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教授,译者陈博翼为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

来源:海洋史研究【第十五辑】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海洋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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