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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纯艳:朝贡体系与宋朝国家安全

作者简介:黄纯艳,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广州)2018年第2期,第120-132页

内容提要:中国古代朝贡体系并非简单地满足王朝的虚荣,而是具有多方面的政治意义,包括对王朝国家安全密切相关。宋朝沿袭此前历代天下观及其影响下的守在四夷的整体国家安全观和守内制外的“中国”中心观,以及防御为本的安全观。朝贡体系的稳定与破坏与宋朝国内安全密切相关。北宋后期对外主动开拓和女真崛起,导致了东亚国际秩序变动。宋朝应对失策,最终导致了本朝朝贡体系的瓦解和王朝灭亡,也使南宋初期面临严重的国内安全危机。南宋得以稳定立国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归入金朝朝贡体系。朝贡体系所构建的秩序与体系内诸国安全都有很大关系,构成了一个安全共同体,是一个出入变动、多层次、多形态的纵横参差的复杂的国际安全体系。

The tributary system in ancient China does not simply satisfy the vanity of the dynasty,but also has multifaceted political meanings,including its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the security of the dynasties and countries.The national security view of the Song Dynasty,a central view of “Middle Kingdom” and a security view of defense,is a holistic view of national security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surrounding minority nationalities.The stability and destruction of the tributary system are inseparable from the domestic security of the Song Dynasty.The opening up policy implemented by the late Northern Song Dynasty and the rising of Jurchen people in north China lead to the great changes of the ordering in East Asia community.The wrong countermeasures in Huizong period(1100-1126 A.D.)eventually brought about the disintegration of the tributary system,the destruction of the North Song Dynasty(960-1127 A D.)and the domestic security crisis in the early period of Southem Song Dynasty(1127-1279 A.D.).Being subsumed in the tributary system of the Jin Dynasty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reasons for the stability of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The ordering constructed by the tributary system has much to do with the security of all countries within the system.The tributary system constituted a complex security community featuring as an ever-changing,multifacetal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ystem.

关 键 词:宋朝/朝贡体系/国家安全

中国古代朝贡体系是中国中央王朝从自己的视角出发,以本王朝为中心规定的以华夷为基本理念、朝贡为基本关系的国际关系垂直秩序。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当代国家安全包括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等10个方面。①古代国家安全的构成略有差异,但基本要素有共同性。对宋代朝贡体系存在形态和运行方式已有学者作了深入研究。②朝贡体系的建构当然不只是满足大国的虚荣和小国的利益,而有更多的现实作用。朝贡体系作为一种国际秩序,与宋朝国家安全多个方面密切相关,同时影响着朝贡体系内诸国的安全。本文试图从朝贡体系和内外关系的视角讨论宋朝国家安全,以宋朝朝贡体系为中心,兼及辽、金朝贡体系,考察朝贡体系建构和存废与宋朝及朝贡体系内各政权安全的关系。

一、中国古代国家安全观和宋代国家安全观

  (一)中国古代国家安全观

了解中国古代国家安全观的特点首先需要明确中国古代的国家观。而中国古代国家观是以“天下”观为基础的。天下被描述为九州和四海构成的地理空间,即《礼记·王制》所称“凡四海之内九州”,这就是“九州—四海”的“天下”结构。“四海”是一个自然地理的概念,即根据五行的原理,九州加东、南、西、北四个海构成自然地理空间的“天下”。同时,“四海”也是民族地理和政治地理相交织的概念。《尔雅·释地》称“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四夷”处“中国”四边,因而被称为政治地理意义上的“四海”。从人文地理和政治地理而言,“天下”也是“中国—四夷”的结构。所以“九州—四海”又是“华夏—四夷”,或“中国—四夷”的结构。“中国—四夷”也成为了历代王朝构建国家安全的思想基础和基本逻辑。

中国古代国家安全观的基本特点首先是华夷整体安全观。中国古代王朝认为建立四夷怀服的华夷秩序是国家安全的最大保障和理想模式。《左传》说道:“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诸侯守在四邻。诸侯卑,守在四竟。慎其四竟,结其四援,民狎其野,三务成功,民无内忧,而又无外惧,国焉用城。”③也就是说天子最理想的安全保障是四夷怀服,即使不能如此,只要做到守卫四境,依靠民众,也不必在国都置城防御。所以国家安全是华夷整体关联的安全。

其次,国家安全的根本是守内制外,认为要做到四夷怀服,其根本是治安“中国”。华夷观念的核心是贵华贱夷、华夷之辨。“中国”或“华夏”是华夷关系中的主体和根本。唐代李大亮说道:“中国百姓天下本根,四夷之人犹如枝叶。”只有根本牢固,枝叶才能依附,所以他又说“九州殷盛,四夷自服”。唐太宗经历了唐朝初年的突厥强盛,唐朝向其称臣,到击败突厥,使其向唐朝朝贡的转变过程。他的感受是:“昔人谓御戎无上策。朕今治安中国而四夷自服,岂非上策乎。”马上得天下的他认识到控驭四夷的最好办法不是武力征服,而是治理好“中国”。这一“守内以制外”的安全思想是历代王朝的共同思想。

再次,中国古代的国家安全观是以防御为本的国家安全观。中国古代总体上认为保障国家安全方面防胜于攻,文胜于武。孔子就曾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④。强调用文德的手段。新莽时期,严尤劝谏王莽时说:“匈奴为害所从来久矣,未闻上世有必征之者也。后世三家周秦汉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周(驱之而还)得中策,汉(深入远戍,疲惫‘中国’)得下策,秦(‘中国’内竭,以丧社稷)无策焉。”其意是说,不管何种程度的用兵,都不是最理想的上策。唐太宗也曾说,贞观之初有上书者劝告他“宜震耀威武,征讨四夷。唯魏征劝朕偃武修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他认为魏征的修文以治国,安“中国”以服四夷的办法是上策。

中国古代以防御为本的国防安全观,除了与“守在四夷”、“治安中国,四夷自服”的观念有关外,也与以华夏文明优越感和农业文明思维密切相关。华夏或“中国”自认为经济文化遥遥领先于四夷,而且长期以农立国,四夷常常是农业文明不发达,以游牧或渔猎为主要生计。华与夷在经济形态上的区别很大程度上也表现为农业经济形态与游牧或渔猎经济形态的差异。华夏或“中国”也以农业经济形态审视夷狄,称四夷之地为“无用之地”、“硗确之地”、“不食之地”、“岩田”、“荒地”等等。狄仁杰曾说:“(四夷)硗确不毛之地,得其人不足以增赋,获其土不可以耕织。”唐代前期的赋税与秦汉以来都是立足于土地和人口为基础的农业经济,用此标准,则四夷之地不能获得赋税收入,没有经济价值,所以他说“天生四夷皆在先王封疆之外,故东拒沧海,西隔流沙,北横大漠,南阻五岭,此天所以限夷狄而隔中外也”⑤。华夷是天然分壤。自汉代开边郡就对四夷“以其故俗治,毋赋税”⑥,而非殖民征服。以此为基础的国家安全思想总体上是对四夷实行防御为本。

  (二)宋代国家安全观

如上所述,国家安全的构成有多方面的要素,有国内安全要素,也有对外安全要素。朝贡体系与宋朝国家安全主要是从宋朝对外关系的角度考察其安全。从对外防御而言,宋代国家安全观的特点一是由“守在四夷”转向“画疆自守”;二是以和止战和守内制外。雍熙战争前以建立华夷一统的一元化天下秩序为目标,围绕着打败契丹,展开了对东北和西北诸民族的合纵联盟。宋琪向宋太宗勾画战后的格局时说:“契丹小敌,克日殄平。其奚、霫、渤海之国,各选重望亲嫡,封册为王,仍赐分器、旗鼓、车服、戈甲,优而遣之,必竭赤心,永服皇化……得奚、霫、渤海以为外臣,乃守在四夷也。”⑦可见北宋初期是以建立“守在四夷”的天下秩序为目标,其安全自然也就寓含在华夷整体安全之中。若真能实现制服契丹的目标,建立如汉武帝打败匈奴、唐太宗击败突厥后的“守在四夷”的安全格局是完全可能的。

但雍熙战争的失败是宋朝已不可能建立“守在四夷”的一元化的华夷秩序和安全格局。其国家安全思想随着对外政策的收缩而改变。澶渊之盟后宋朝逐步形成“画疆自守”的国家安全思想。“画疆自守”既是划界,更是放弃“王者无疆”的模糊边界意识和防御意识,也是华与夷的自觉和觉他,内外之分日益走向明确的表现。因而“画疆自守”不等同于不生事,而是有主动开拓。澶渊之盟承认了宋辽之间的现实边界,约定“沿边州军,各守疆界”⑧。既有以两属地为界,也有以河流为界。与其他政权的画界自宋神宗朝始。熙宁四年,宋神宗和王安石令鄜延路等与西夏交界诸路“立封沟”,“缘边封土掘壕,各认地分”。立封沟就是挖掘界沟,划分边界线。范育指出,按《周礼》,只有“中国”诸侯间立封沟,与夷狄蕃国间不立封沟。吕大忠又说:“自来沿边多以两不耕种之地为界,其间阔者数十里,狭者亦不减三五里,出其不意尚或交侵。今议重定地界,相去咫尺,转费关防。”⑨范育和吕大忠实际上就是指宋人的做法既不合古制,也违反宋朝立国以来的传统,且加大了边防的难度。

熙宁划界改变了以往依自然地理或民族地理分界的惯例,勘定了边界。熙宁七年与辽朝,元丰年间与交趾,元丰和元祐年间与西夏又进行了勘界。勘界除河流处以河为界,个别地方“立沟”外,也有划出边界地带。如,与西夏“分画界至处,许于蕃界内存留五里空为草地,汉界草地亦依此对留五里,为两不耕地”⑩。绍兴和议以后,南宋与金朝分画地界,“以画淮为界”、“自盱眙至唐邓画界”、“以大散关为界”。(11)以点和线划分边界。南宋曾下令“两淮诸将各画界分,使自为守”,淮北新复州军“画疆自守”。(12)即守卫明确的边界线。华夷一统的国家安全观下,国家安全最大的保障是“四夷怀服”,虽然有现实的此疆彼界,但正式商谈划界极少。宋代一再与举行划界,甚至与“汉唐旧疆”内的西夏和交趾正式划界,是观念的一大变化。

雍熙战争后,宋朝推行以和止战的消极国防战略,并成为宋朝的祖宗家法。(13)宋朝与周边政权签订了一系列和议,如宋辽间的澶渊之盟、庆历和议、河东议界;宋金间的海上之盟、绍兴八年和议、绍兴十一年和议、隆兴和议、嘉定和议;宋夏间的景德和议、庆历和议、元丰议界、元祐议界;宋越间的元丰议界等等。和约的背后就是以经济利益换取国家安全。对宋朝而言,在推行以和止战的消极国防战略的大背景下,以经济代价换取议和成为既可以得到安全,又可以保持“名分”的最好选择。因而宋人对立和约以保国家安全持肯定态度。范育就说:“保疆场不如立约,立约不如崇信。”其意就是武力防卫不如签订和约,而忠实地遵守和约比和约本身更重要。富弼也说过:“岁遗(指给辽朝的岁币)差优,然不足以当用兵之费百一二焉。则知澶渊之盟,未为失策。”(14)李纲对澶渊之盟的评价则同时也为南宋和议作了肯定的解说:“自秦汉以来,制御戎狄未有得上策者。惟本朝与契丹为澶渊之盟,守之以信,结之以恩,百有余年边境晏安,兵革不用,和好之笃古所未有。”(15)这些都是算国家安全的经济账。澶渊之盟后立和约以换和平成为宋朝的祖宗之法。

宋朝国家安全还需辨析如何对待内外关系的问题,也就是如何看待影响国家安全的国内因素与国外因素之间关系的问题。“攘外必先安内”和“守内虚外”被认为是宋朝的基本国策,且皆认为宋太宗是始作俑者。事实上,“攘外必先安内”和“守内虚外”皆非宋太宗原话,而是从“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主用心,常须谨此”一段言论引申而来。(16)宋人未见说过“攘外必先安内”,相近的说法仅见于南宋王十朋的“治外必先安内”,建议欲“复祖宗之境土”,应先平内寇。(17)“守内虚外”一词仅见于吕祖谦论屯田:“入敌境为国守,取敌地为国圉者,古人之所以置屯也。斥地与敌,守内虚外,以常为变,以易为难,今世之不得守兵也。”(18)吕祖谦是批评南宋置兵于内地的边防策略,而非谈边防战略思想。宋人从未说过的话被视为宋朝的基本国策,研究者各自的观察视角和“春秋”之义,我们在这里不作进一步辨析和讨论。而正如近有学者对该问题所作的反思和梳理,宋太宗的话确实反映了宋太宗后期消极的对外防御观。李合群、纪雪娟等指出从北宋军力部署而言,“‘守内虚外’之说有悖于北宋史实”;“守内”可理解为如何在中央内部防止“奸邪”,“虚外”应理解为对外以不生事为原则的消极防御态度。(19)更准确地说,我们用一个今天总结的词“守内制外”取代同样非宋人原话的“守内虚外”,更能体现宋朝对待国家安全中内与外的关系。

南宋实行防御型国防部署,不论其本意,还是实际上都无法做到“守在四夷”,但四大战区分区布防,军需总体上就地供给,各战区内财、兵、政既统一又制衡的防御设计的运行,较北宋由中央统筹、远距离运输的供军体制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总体上也是成功的。更不见南宋统治者主观轻视边防的制度设计和思想意识,但存在着其边防措施是否得当、防卫是否得法的问题。王十朋谈澶渊之盟后的宋辽关系时说:“制御之术曷尝一日弛备耶?财用充足,粮储有余,士马精研,将帅用命,则彼虽欲窥边徼,而封疆无隙可投,欲不守盟,何可得也。”这番话客观地反映了若非宋朝重视边防,力能御边,岂有国家安全可言。辽朝不侵犯,也是以此保障的。不论北宋,还是南宋,都十分重视对外防御的武备,其所谓“内”,是言固根本(民本)、去内患,与“治安中国而四夷自服”为同一理念。宋朝的国家安全观总体仍是华夷整体、守内制外和防御为本的国家安全观。只是日趋消极和保守,出现了与夷狄画疆自守的被动防御的做法。

  二、朝贡体系与国内安全

  (一)朝贡体系与国内政治安全

在中国古代政治中,名分,即政治合法性是需解决的首要问题,也就是孔子所谓的“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20)。宋王朝的政治安全首先需要解决政治合法性,即正统问题。欧阳修《正统论》称:“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21)正统是对“天下”地位而言的。如上所述,“天下”是包含华夷的空间,因而正统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正,即所承继的德运和道统,二是统,即华夷一统。宋人还说:“君天下曰天子,言天下者外薄四海,兼夷狄之称也。古者于中国称天王,于夷狄称天子。”(22)宋朝皇帝要证明正统,必须证明其是君临华夷的天子。建立包括四夷在内的朝贡体系就成为证明皇帝和王朝合法性的重要方面,即既是王朝的皇帝,也是华夷天子。

欧阳修说:“大宋之兴,统一天下,与尧舜三代无异。臣故曰不待论说而明。”(23)事实上宋朝的正统并非“不待论说而明”,而需要大力营造和证明。宋朝不仅未能统一“天下”,而且常被夷狄置于被动屈辱的境地,特别需要在国内进行解说。正统解说一方面是在国内通过定德运,立正朔,行皇帝制度;另一方面是建立华夷一统的朝贡秩序,证明皇帝亦天子。宋朝皇帝的诏书都是用华夷一统的朝贡话语。如宋太宗诏书称“奄有万邦,光被四海,无远弗届,无思不服”,“华夏蛮貊,罔不率俾”。(24)国内对皇帝地位的营造也是朝贡体系的共主。如宋高宗“功德疏”称“疆戎索以御四夷”、“宗社妥安,蛮夷率服”等。(25)

宋太宗和宋真宗的封禅,以及南宋的南郊突出反映了朝贡体系的营造对国内政治安全的重要作用。司马光曾阐述了太平盛世的标准,其中有“君明臣忠,上令下从……四夷怀服,家给人足,此太平之象也”(26)。宋太宗自己也说“朕闻封禅之仪,皇王大礼,苟非功格天地,泽被昆虫,虽力行于一时,终取笑于千古”(27)。宋太宗和宋真宗显然没有达到此标准。但宋太宗有非法继统的隐患。太平兴国五年高粱河之战溃退中,宋太宗一时与臣下失去联系,臣下有立太祖之子赵德昭之议,表明宋太宗得位不正,其合法性并没有得到彻底认可。宋真宗有澶渊与夷狄结城下之盟的耻辱,竟王钦若和丁谓等人的“提醒”,觉得是亟需掩盖之事。宋太宗和宋真宗策划华夷拥戴的封禅大礼都因其需要大力营造四夷怀服的朝贡体系,以增强政治安全感。

宋太宗太平兴国间策划封禅的吁请阶段就有“蕃夷酋长之徒,耆艾缁黄之辈,共排阊阖,三贡表章”,请求封禅。(28)还假造了《批答南诏国王东封表》,称“卿勤王岁久,望阙情深,特推北拱之心,远有东封之请”(29),营造大理国请求封禅的虚像。王钦若劝说宋真宗只有举行封禅,才“可以镇服四海,夸示戎狄”(30),其封禅的吁请和举行中都有夷狄参与。宰相王旦曾率包括蕃夷、僧道等在内的两万多人五次上表请封禅。泰山封禅时有大食国、占城等国贡使会于泰山之下。(31)南宋朝贡大为减少,但营造宋朝皇帝为华夷朝贡体系共主的三年一次南郊大典必须有夷狄参与。宋高宗诏书中说:“日后郊祀,外国加恩,可令先次检举,庶知朝廷不忘怀远之意。”(32)南郊大典上都有夷狄的朝贡和册封的环节,完全是为了向国内臣民演绎朝贡体系以维持国内政治安全。因而朝贡体系的构建是证明宋朝皇帝作为华夷天子的必需条件,而在“天下”的语境下华夷天子与其在国内成为皇帝的政治合法性又是一体两面的关系。

  (二)北宋朝贡体系瓦解与国内安全危机

朝贡体系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宋朝国内安全。陈寅恪曾论述过唐代外族盛衰之连环性及外患与内政之关系,指出:“某甲外族不独与唐室统治之中国接触,同时亦与其他之外族有关,其他外族之崛起或强大可致某甲族之灭亡或衰弱……中国与其所接触诸外族之盛衰兴废,常为多数外族间之连环性,而非中国与某甲外族间之单独性也。”他还说到吐蕃和唐朝衰落使南诏失去约束,不仅成为唐朝边患,而且影响到唐朝的覆亡。(33)宋朝东亚诸民族政权的互动和连环性与其所论原理相近,国内安全与外部国际环境变化密切相关。

通常朝贡关系比较稳定时,宋朝国内安全受到的威胁较小,朝贡体系遭到破坏时,国内安全受到的威胁就大。宋太祖和宋太宗前期以收复幽云为目标。幽云问题并非区域问题,意味着宋辽间必将围绕幽云而有一最终地位决战。一方面宋朝积极联络高丽、渤海、高昌等政权和民族,另一方面这些政权和民族在宋辽即将到来的决战中看好宋朝,因而与宋朝保持朝贡关系。这样的朝贡关系营造对宋朝是十分有利的国际环境和安全保障。

澶渊之盟后,东亚地区总体形成相对稳定的国际秩序,即宋辽两大朝贡体系并存,宋朝朝贡体系内也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关系。宋朝在与本国安全直接相关的诸国中,西北实行联合吐蕃抑制西夏,在南方实行联合占城抑制交趾,同时用经济手段维持与辽、夏的稳定关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小规模局部危机,但未构成国内安全的严重威胁。

自宋神宗开边始,既有的相对稳定的国际秩序逐步松动、瓦解,甚至成为导致北宋亡国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宋朝的开边计划牵动了东亚国际局势的变化。宋神宗启动了先取河湟,再灭西夏,最后夺取幽燕的开边计划。实际最终要吞服辽朝。在南边重启“恢复”交趾的计划,导致宋朝与交趾的熙宁战争。宋神宗开边以全面惨败告终,不仅损兵折将数十万,大大降低了宋朝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从宋朝朝贡体系的角度看,还使比较有序的朝贡关系变为疏离和敌对关系。如宋神宗朝开始,西夏和辽朝势力都渗入了河湟吐蕃,阿里骨时期甚至与夏国联合对抗宋朝。

宋神宗朝晚期对外政策开始转向收缩,元祐时期采取了相对保守的政策。但“绍圣绍述”又转向对外开拓,特别是宋徽宗再次酝酿大规模开边。在西北“神宗始用师于四方,历哲宗、徽宗,遂渐夺其横山之地,又旁取熙河湟鄯以制之”(34)。宋徽宗朝从崇宁二年到宣和元年,开边活动基本结束,在青唐吐蕃辖区置州四、军一、关一、城六、寨十、堡十二,收西夏地数千里,筑军一、城七、寨五、堡垒二十四。(35)西北开边的“巨大”成果刺激了宋徽宗君臣建立更大功业的野心。如明人陈邦瞻所言“既得志于西羌,遂谓辽亦可图,因请使辽以觇之”(36)。崇宁年间,童贯、蔡京等人既在谋划收复燕云,主动向辽朝寻衅滋事。崇宁四年,宋朝派林摅和高俅使辽。“时蔡京欲启边衅,密谕摅令激北虏之怒”。授意林摅主动向辽朝挑衅,其目的是刺激辽朝用兵,宋朝借机完成“恢复”幽云的目标。因而林摅在辽朝“悖慢不逊”,“虏甚骇,绝其饮食,几欲杀之”(37)。政和元年童贯等又“奉密旨使觇其国”,出使的主要目的是了解辽朝动向,为用兵作准备。童贯得辽人马植,相告“契丹为女真侵暴,边害益深,盗贼蜂起,知契丹必亡”。马植后来入宋,宋徽宗接受了他“结好女真,与之相约攻辽”的建议。(38)主动派人联络女真,结成海上之盟,形成了对辽用兵的必然之势。

另一方面,臣服于辽朝的女真族在12世纪初开始壮大,并起兵反辽,于1115年正式建国。马植对女真崛起,辽朝衰亡趋势的判断是准确的。东亚国际政治格局正孕育着巨大变化。宋徽宗君臣认为这一机遇完全契合了自己早已确立的开拓计划,而积极主动作为。高丽劝告宋朝“辽,兄弟之国,存之足为边扞。女真,狼虎耳,不可交也”(39)。高丽作为生存于辽、宋两大国夹缝中的小国,且长期与女真交往,受到女真的侵扰,对女真比宋朝更为了解,对国际局势也比宋朝更为敏感。高丽从自身安全着想,希望宋朝维持与辽朝既有关系,即维持东亚国际秩序既有的稳定和平衡。辽朝出于自身利益,也希望宋朝不要与女真联合攻辽,劝说宋朝道:“今射一时之利,弃百年之好,结豺狼之邻,基他日之祸,谓为得计,可乎?”(40)宋朝国内也有反对意见:“灭一弱寇而与强敌为邻,恐非中国之福”,“异日女真决先败盟,为中国患,必矣。”(41)事实证明,高丽、辽朝和国内反对派的意见都是理性而准确的,但宋徽宗和蔡京等决策者被开拓前景所迷惑,影响了其对联金灭辽可能给宋朝国家安全带来威胁的预判,不听取各方维持现状的意见,执意联金灭辽。

女真崛起不仅从内部瓦解了辽朝朝贡体系,而且打破了宋辽两大朝贡体系平衡和稳定所构成的东亚整体国际秩序,最终导致宋朝为金朝所灭。如果北宋始终保持澶渊之盟后宋辽相安及本朝朝贡体系的均衡格局,在女真反辽的变局中应对得当,或最终并不能阻止金朝灭亡辽朝,但一定可以享国更久。这从另一面说明,北宋开拓之心不断膨胀,打破朝贡体系和宋辽关系的稳定格局,对金朝崛起的判断和应对失当,是加速其亡国的重要原因。

北宋政权的灭亡只是赵宋王朝国内安全危机的第一幕。随着北宋王朝覆灭的是宋朝境内的统治失序和人心离散。南宋建立伊始,国内统治几乎完全失序。全国的民变风起云涌,湖北有杨幺,湖南有邓装、胡元奭,福建有范汝为,江西有王念经,广东有吴忠,两浙有居正、徐明、何三五等等。宋朝旧臣纷纷反叛。先有张邦昌被立为傀儡(楚),后有接替张邦昌的刘豫(齐),又有李成、孔彦舟、曹成等数以万计的溃兵游窜各地。金人、民变、溃兵交相为祸,如朱胜非所说“方今兵患有三:曰金人、曰土贼、曰游寇”(42)。国内的统治几乎完全失序。

其次是人心离乱。石介说:“善为天下者,不视其治乱,视民而已。民者,国之根本也。天下虽乱,民心未离,不足忧也。天下虽治,民心离,可忧也。”他还说:“自古四夷不能亡国,大臣不能亡国,惟民能亡国”,“夫四夷、大臣非不能亡国,民心尚在也。”(43)国家安全的根本是民心,如果民心离散,四夷未必不能亡国。扬州溃散是南宋人心溃堤的开始。宋高宗接到金人陷天长军的消息,仅带五六骑出逃,百姓见之,“城中大乱。上与行人并辔而驰”。黄潜善、汪伯彦等朝臣得知高宗已逃,也仓皇南逃。在混乱的逃命之中,君臣关系不免失序,在扬子桥上宋高宗亲手刺杀出语不逊的卫士。渡过长江“百官皆不至,诸卫禁军无一人从行者”(44)。南逃途中,宋高宗还经历了两次警卫部队的兵变,即苗刘兵变和明州的班直卫士哗变。苗刘兵变不仅强迫其退位,而且仅有的一子也因此次惊吓,不久去世。在越州,吕颐浩奏令从官以下去留从便,各自选择。宋高宗还说“士大夫当知义理,岂可不扈从。若如此,则朕所至乃同寇盗耳”。事实却是“郎官已下或留越,或径归者多矣”。(45)事实并非如宋高宗所期待的,群臣能与他生死与共。

从杭州奔逃时,隆祐太后一行往江西疏散。金人至吉州,知州杨渊弃城走。隆祐太后连夜逃离吉州,至太和县,随行的卫兵万人皆溃散,以至于随卫不满百,朝官也奔溃山谷,从官仅中官何渐、使臣王公济、快行张明跟从。乘舆服御之物、所带金帛几乎被盗抢一空。至虔州,该州府库已被抢尽,不能发卫兵伙食费,导致了卫兵作乱。当地地方势力和乡兵并未舍身救主,护卫隆祐太后。相反,乡兵与卫兵发生冲突,虔州城众烟焰亘天。隆祐太后性命受到威胁,大为震恐。她下旨赦免乡兵,希望平息乱局,但作乱的乡兵不听赦罪,宰执、将领坐视其乱,附近官军闻难不救。

在当时的皇权政治下,如果宋高宗和隆祐太后命丧金军或本朝乱军之手,赵宋王朝也就彻底断绝了重建的可能。随着原有国际秩序的打破,不仅国家安全毫无保障,宋高宗和隆祐太后的生命安全都悬于一线。南宋的领土安全、政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都受到严重威胁,皇室权威、国家认同,高宗所言士大夫之义理几乎荡然无存。国民安全更是完全失去保障。扬州溃散,“金游骑至瓜洲,民未渡者尚十余万,奔迸堕江而死者半之……比敌至,皆相抱沉江”,金人所过掠杀,在洪州、鼎州等地屠城,(46)民众更遭受了惨绝人寰的灾难。

  (三)金朝朝贡体系的重建与南宋立国

自金人攻陷开封,掳掠二帝,宋朝的国内安全已失去有效保障。君与臣不相顾,民与君不相保。宋高宗如惊涛骇浪中的一叶小舟,金人如狂风,乱局如巨浪,安全感荡然无存。金朝对南宋采取不承认态度,意味着双方处于战争状态。在金人强大的军事攻势下,宋高宗要重建国内秩序和国家安全的前提就取决于是否能建立与金朝的稳定关系,取得金朝承认,重建新的国际秩序。

在奔逃过程中心理近于崩溃,安全感荡然无存的宋高宗所想的已不是“恢复”中原,报亡国掳父之仇,所迫切祈望的是金人同意接纳其归入金朝朝贡体系。他向金人哀求道:“古之有国家而迫于危亡者,不过守与奔而已。今以守则无人,以奔则无地,此所以鳃鳃然惟冀阁下之见哀而赦已。故前者连奉书,愿削去旧号,是天地之间皆大金之国,而尊无二上。”(47)为换取金朝停止战争,承认南宋政权,宋高宗不惜杀岳飞,向金人表示求和决心,以求得国内安全,同时收夺兵权以重建国内秩序。

宋高宗祈望重建的国际秩序是金朝一统的朝贡体系。绍兴八年和议宋朝与金朝之间正式形成君臣关系,宋朝奉表称臣,受金朝册封,宋朝皇帝需再拜亲受金朝诏书。在绍兴八年和议以前,金朝已经“定齐、高丽、夏朝贺、赐宴、朝辞仪”,与周边诸国都形成了朝贡关系。南宋正式纳入了这个朝贡体系。而宋高宗此前早就用实际行动以金的臣下自居,“宋人畏之(指金朝),待(刘齐)以敌国礼,国书称大齐皇帝”(48)。与西夏也建立敌国之礼。西夏于1124年向金称臣。1128年宋夏约和“更用钧敌礼”,绍兴元年宋高宗“诏夏国历日自今更不颁赐,为系敌国故也”,(49)正式承认了敌国之礼。这两个政权与金朝都是君臣关系,宋朝与其行敌国礼,就是主动表示愿作金朝臣下。

绍兴和议之时,宋高宗向往日大宋的天子向夷狄行臣下之礼,“军民见者往往流涕”,宋高宗却“辞色俱厉”地说“士大夫但为身谋。向使在明州时,朕虽百拜亦不复问矣”。(50)这是宋高宗抒发在金人追击下,臣下离散,民心不附,自己想向金朝称臣换取安全尚不可得的恐惧和怨恨。这些令其胆寒的不安全感形成了他渴求安全的迫切心态。

隆兴和议使宋金关系有所改变,宋朝得以免奉表称臣、称名、再拜,双方关系名义上从君臣之礼变为叔侄之礼,取得名义上的对等关系,但在外交文书和外交礼仪上仍未改被动屈辱的局面。宋朝总体上仍处于金朝主导下的国际秩序中。直到嘉定八年宋人终止了给金朝的岁币,此间东亚格局总体上是金朝主导的国际秩序。南宋的朝贡体系相较于北宋已大为萎缩,态度上也更为消极。西北诸国、高丽、大理都已逐步完全脱离南宋的朝贡体系。与宋朝有朝贡往来的只有交趾、占城、三佛齐、大食、真腊、真里富、罗斛诸国,仅交趾与南宋保持着比较稳定的朝贡和册封关系,其余朝贡最多的占城也仅6次,主要是贸易关系。南宋王朝与境外诸国中仅与交趾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政治朝贡关系,且限制其赴阙。南宋一朝交趾的29次朝贡中只有绍兴二十五年和乾道九年两次被允许赴阙,其他都在广西交割。(51)虽然构建本朝朝贡体系对于南宋王朝在国内解说自己的政治合法性仍然必不可少,是国内政治安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但由于金朝主导国际秩序的现实及自身的实力,南宋无恢复朝贡体系的可能和愿望。甚至可以说,南宋朝贡体系似有若无,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也较北宋大为削弱。

三、朝贡体系与安全共同体

如上说述,中国古代,包括宋朝的国家安全观是华夷整体安全观。宋朝,特别是北宋,十分重视构建华夷秩序下的整体安全。刘安世反对宋朝修京城时说:“天子有道,守在四夷。今帝王之都而为受敌之具,则在外屏翰将安用?”(52)余靖和范祖禹都曾用“守在四夷,义不如此”、“天子守在四夷”、“国焉用城”反对修京师城墙。(53)他们一方面是反对修造京城劳民费财,另一方面也都是在强调建立四夷怀服的朝贡体系才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保障。这一整体安全观涉及“华”即中国和“夷”即“朝贡”诸国两个方面。宋朝建构朝贡体系就是建立对本国安全有利的国际秩序,同时这一国际秩序的稳定也有利于朝贡体系内诸国的安全。由此而言,朝贡体系就是国际安全体系,朝贡体系内诸国构成一个安全共同体。

宋朝构建朝贡体系首先是保障本国安全。宋朝建立以本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作为这一秩序的主导者,朝贡体系的稳定就是宋朝国际环境的安全稳定。宋朝通过军事和经济的手段维持朝贡体系,增强本国安全。宋朝在与西夏朝贡关系中,一方面利用西夏牵制辽朝,减少来自辽朝的威胁。宋仁宗朝,辽朝将伐西夏,希望宋朝停止对西夏的册封,并出兵西夏。宋朝采取的态度是不介入辽夏战事,且保持了宋夏朝贡册封关系,以图“存元昊之和,则契丹未敢轻绝中国而为患也”,可“使元昊得以专力东向,与契丹争锋。二国兵连不解,此最中国之利”。(54)另一方面,在宋夏朝贡和册封的背后是双方的榷场和贡赐贸易。如果西夏破坏朝贡关系,宋朝则对其“绝岁赐,禁和市”(55)。宋朝在与西夏武力角力中胜少败多的情况下,用“岁赐”和画界等让步维持双方的朝贡关系。宋朝还保持与吐蕃的朝贡关系,使其牵制西夏,认为“此乃以蛮夷攻蛮夷,古今之上策也”(56)。“自元昊拒命,终不敢深入关中者,以唃厮啰等族不附,虑为后患也”(57)。消减来自西夏的安全威胁。此外,宋朝发展与高丽、吐蕃、西域诸国的朝贡关系还具有瓦解西夏和辽朝国际秩序的作用:“北方诸国则臣契丹,其西诸国则臣元昊,而二虏合从以犄角中国之势”。“宜度西戎诸国,如沙州、罝勒、明珠、灭藏之族,近北如黑水女真、高丽、新罗等处皆旧通中国。今为二虏隔绝,可募人往使诱之来朝。如此则二虏必憾于诸国矣。憾则为备,为备则势分,此中国之利也”(58)。

对朝贡诸国而言,保持与宋朝的朝贡关系不仅可以在“厚往薄来”的贡赐贸易及商业贸易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有利于本国的国家安全。如果宋朝对西夏“既绝岁赐,复禁和市。羌中(西夏)穷困,一绢之值,至十余千”,甚至“衣食并竭,老少穷饿,不能自存”。(59)引起国内的不稳定。西夏自李德明归顺,与宋朝形成了常贡制度,“每岁旦、圣节、冬至皆遣牙校来献不绝”(60)。每年可用“称臣之虚名,而岁邀二十五万之厚赂”(61)。加之榷场贸易利益,作为一个小国,从宋朝获得的巨额经济利益不仅可以增强西夏国力,而且满足了宋朝所需的形式上的臣服,也消除了其来自宋朝的威胁。同时,西夏与宋朝保持朝贡关系还可解其抗御辽朝的后顾之忧。西夏另一方面又保持与辽朝的朝贡关系,利用辽朝制约宋朝,“缓则指为声势,急则假其师徒。至有掎角为奇,首尾相应”(62)。辽朝多次在宋夏交战时发兵威胁宋朝,帮助西夏索回土地,坐取渔人之利。加入宋朝和辽朝两大朝贡体系,正是西夏纵横捭阖之术。

高丽作为夹在宋辽两大国间的小国,其处理与宋辽关系的最高原则是本国国家安全。高丽在北宋初期,奉宋朝正朔。雍熙战争前,宋太宗令高丽发兵夹击辽朝,高丽与东北诸族一样,期待宋朝的胜利,站在宋朝一边,以期获得宋辽决战后的安全保障。雍熙战争后,高丽受到辽朝武力侵犯,“累年贡奉(宋朝),朝廷终不许,遂决志事契丹”(63),在得不到宋朝保护的情况下,又逐步转奉辽朝正朔。高丽选择宋辽两大朝贡体系的标准就是保障本国安全,正如其国君臣讨论对宋辽政策时所言“国家结好北朝,边无警急,民乐其生,以此保邦,上策也”(64)。

北宋前期占城对宋朝的朝贡关系也成为其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北宋前期以“恢复”交趾为目标,联合占城,抑制交趾。朝贡中多次给占城回赐其他国家不能得到的战马弓剑等军用品,调解和制止交趾对占城的侵扰。这些特殊待遇提高了占城在周边诸国中的地位。占城王说:“自前本国进奉未尝有旌旗弓矢之赐。臣今何幸,独受异恩。此盖天威广被,壮臣土疆”,“邻国闻之,知臣荷大国之宠而各惧天威,不敢谋害”。淳化元年占城“诉为交州所攻,国中人民财宝皆为所略。上赐黎桓诏,令各守境”。(65)宋朝的大国威望及交趾对宋朝的经济诉求使宋朝能在一定程度约束交趾对占城的侵扰。熙宁战争后,宋朝放弃了“恢复”交趾的目标,同时也放弃了对占城的优待和保护。元祐七年,占城向宋朝表示“如天朝讨交趾,愿率兵掩袭”(66)。政和六年,占城请求“臣身縻化外,不沾禄食,愿得薄授大朝俸给,壮观小蕃”(67)。宋朝都未予理会。占城逐步完全被交趾控制,对交趾“执藩臣礼,贡奉不缺”,接受交趾册封为“占城王”。(68)

当然,朝贡关系并非解决国家安全的万能良药。有些政权与宋朝朝贡关系正常时能各安境土,有的则一面保持朝贡关系,一面不断侵扰和蚕食宋朝。宋朝与交趾的关系就是如此。宋人说“交趾虽奉朝贡,实包祸心,常以蚕食王土为事”(69)。天圣中宋朝与交趾的边界在云河洞,嘉祐四年云河洞“乃入蛮徼数百里”(70)。淳祐二年宋朝还与交趾约定“一无犯边;二归我侵地;三还卤掠生口;四奉正朔;五通贸易”(71)。对于高丽、占城等对受到朝贡体系所构成的国际秩序影响较大的国家,朝贡体系也只是保障其国家安全的因素之一,而且受到朝贡体系主导国政策变动的影响。

以华夷观念为基本理念的宋、辽、金建立的国际秩序都表现为朝贡体系。“九州—四海”或“中国—四夷”的天下观及其影响的国家安全观下,中国古代国家安全观是守在四夷的整体国家安全观、守内制外的“中国”中心观,以及以防御为本的国家安全观。宋代国家安全观也基本如此而更为消极。

朝贡体系的稳定与破坏与宋朝国内安全密切相关。北宋后期对外主动开拓,导致了本朝朝贡体系的松动和离散,另一方面女真崛起,从内部瓦解了辽朝朝贡体系,动摇了既有的东亚国际秩序。宋朝对国际局势变动应对失策,最终导致了北宋灭亡和南宋初期国内安全的严重危机。南宋归入金朝重建的朝贡体系,成为其得以立国的重要原因。

朝贡体系是一个国际安全体系。朝贡体系对体系内的宋朝和诸朝贡国的安全都有很大关系,构成了一个以经济和军事等手段维持其存在和平衡的安全共同体。这个安全共同体是一个出入变动、多层次、多形态的,同时又不是简单的垂直体系,而是交织着纵横参差的复杂体系。朝贡体系内诸国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利益冲突,既有对抗和相互角力,也有合作和相互利用,构成动态的安全。

古代朝贡体系并非只是满足大国虚荣,作为一种国际秩序,也是维持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和整体而复合的国际安全机制,既有关区域安全,也有关国内安全,既是政权安全,也是国民安全等多方面的安全。同时,国家安全包括多种形式的安全,其影响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永远是整体关联而非单一性的。朝贡体系对宋朝国家安全的影响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第2条;刘跃进:《国家安全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②黄纯艳:《宋代朝贡体系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宋代与东亚的多国体系及贸易世界》,《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章深:《宋朝与海外国家的贡赐贸易》,《学术研究》1998年第6期;李云泉:《略论宋代中外朝贡关系与朝贡制度》,《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金成奎:《宋代における朝貢機構の編制とその性格》,《史観》2002年第146期;土肥祐子:《南宋期の占城の朝貢——《中興礼書》にみる朝貢品と回賜——》,《史艸》2003年第44期;《南宋乾道三年的占城朝贡——以大食人乌师点的诉讼事件为中心》,《史艸》46号,日本女子大史学研究会2005年版等。

③《春秋左传注疏》“昭公二十三年八月”,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44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59页。

④皇侃撰,高尚榘校点:《论语义疏》,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423页。

⑤《旧唐书》卷八九《狄仁杰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889页。

⑥《史记》卷三○《平准书》,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440页。

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雍熙三年正月戊寅,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04页。

⑧《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二月辛丑,第1299页。

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熙宁四年十二月甲寅,第5549页。

⑩《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元祐五年十月乙未,第10787页。

(11)《金史》卷九八《完颜匡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169—2170页;《宋史》卷三○《高宗七》,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556页。

(1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五绍兴三十年四月辛卯,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3579页;吴泳:《鹤林集》卷二十《边备札子》,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76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95页。

(13)陈峰:《宋代主流意识支配下的战争观》,《历史研究》2009年第2期。

(14)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五富弼《上仁宗河北守御十三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501页。

(15)李纲:《李纲全集》卷四六《论守御札子》,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版,第535页。

(1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淳化二年八月丁亥,第719页。

(17)王十朋:《王十朋全集》奏议卷二《论广海二寇札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620页。

(18)吕祖谦:《历代制度详说》卷一○《屯田》,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923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75页。

(19)李合群:《北宋“守内虚外”国策质疑》,《史学月刊》2009年第12期;纪雪娟:《北宋“守内虚外”国策的再认识》,《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纪雪娟回顾了“守内虚外”的学术问题。本文不再赘述。

(20)《论语义疏》,第326页。

(21)《欧阳修集·居士集》卷一六《正统轮》,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267页。

(22)卫湜:《礼记集说》卷一一,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7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32页。

(23)《欧阳修集·居士集》卷一六《正统轮》,第266页。

(24)《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一○三;《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第14038页。

(25)张纲:《华阳集》卷一三《高宗天申节功德疏》。

(26)《资治通鉴》卷二四四太和六年十二月乙丑,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7880页。

(27)王禹偁:《小畜集》卷二七《批答南诏国王东封表》,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086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68页。

(28)《宋大诏令集》卷一一六《宰相三上表答诏》,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93页。

(29)王禹偁:《小畜集》卷二七《批答南诏国王东封表》,第268页。

(3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七景德四年十一月庚辰,第1506页。

(31)黄纯艳:《多样形态与通用话语:宋朝在朝贡活动中对“四夷怀服”的营造》,《思想战线》2013年第5期。

(32)《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9830页。

(33)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34)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九《西夏扣关》,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846页。

(35)王应麟:《玉海》卷一九四《定功继伐碑》,扬州:广陵书社2003年版,第3565页。

(36)《宋史纪事本末》卷五三《复燕云》,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39页。

(37)《皇宋十朝纲要校正》卷一六崇宁四年五月壬子,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450页。

(38)《三朝北盟会编》卷一“政宣上帙”,政和七年七月四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39)《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第14049页。

(40)《宋史》卷三三五《种师道传》,第14049页。

(41)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二宋昭《上徽宗论女真决先败盟》,第1603页。

(4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绍兴元年二月乙酉,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905页。

(43)杨士奇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石介上言”,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436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3、74页。

(44)《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建炎三年二月壬子,第454页。

(45)《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九建炎三年十一月己巳,第677页。

(4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建炎三年二月癸丑、卷三○建炎三年十二月乙未、卷三二建炎四年三月癸卯,第456、693、731页。

(47)《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六建炎三年八月丁卯,第524页。

(48)《金史》卷七七《刘豫传》,第1760页。

(49)《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建炎二年六月己卯,卷四六绍兴元年七月壬辰,第332、838页。

(50)《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四绍兴八年十二月戊寅,第2024页。

(51)黄纯艳:《宋代朝贡体系研究》之“南宋朝贡体系的构成”,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125—140页。

(52)刘安世:《尽言集》卷六《乞罢修京城》,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4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41页。

(53)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二六余靖《上仁宗乞罢修京城》、范祖禹《上哲宗乞罢修京城》,第1392、1393页。

(54)杨士奇等:《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二六《御边》、卷三四二《四裔》,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44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60、577页。

(5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九元祐七年十二月丙子,第11412页。

(5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八大中祥符元年四月己未,第1538页。

(57)《宋史》卷二九五《孙甫传》,第9840页。

(58)《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三贾昌朝《上仁宗备边六事》,第1483页。

(59)《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元祐二年八月戊申,第9863页。

(60)《宋史》卷四八五《夏国上》,第13992页。

(61)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三六韩琦《上仁宗论西北议和有大忧者三大利者一》,第1516页。

(6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四宝元二年九月丁巳,第2927页。

(63)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五富弼《上仁宗河北守御十三策》,第1507页。

(64)《高丽史》卷八《文宗世家二》,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18页。

(65)《宋史》卷四八九《占城传》,第14081页。

(66)《文献通考》卷三三二《占城》,第9161页。

(67)《宋会要辑稿》蕃夷四,第9814页。

(68)《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全书》卷三《李纪二》、卷四《李纪三》,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30页。

(69)《宋史》卷三三四《萧注传》,第10733页。

(7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嘉祐四年九月戊申,第4593页。

(71)《宋史》卷四一四《董槐传》,第124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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