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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推荐 | 《瑷珲海关历史档案辑要(全7卷)》出版


瑷珲海关历史档案辑要(全7卷)

黑龙江省档案馆 编译

2022年6月出版 / 3680.00元

978-7-5201-7139-7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瑷珲海关设立于清朝末年,其所形成的档案大部分由英文书写,记录了1908年至1933年间瑷珲海关的关务往来,包括货运监管、征税缉私、航路港口建设、外交事务等,内容系统完整,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瑷珲海关历史档案辑要》为中英文对照版本,收录、选择了文献价值较高的档案资料,通过翻译、整理、编撰而成。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协议章程、关税、海务港务、地方要闻,将重现中俄边境在贸易监管、征收赋税、查禁走私、航路港口建设、外交往来及文化传播等方面的历史,为东北地区近代民族工商业发展史及中俄贸易史研究提供最新视角和最直接的档案支撑。


前言

自1854年至1950年,中国近代海关经历了96年的外籍税务司制度,建立了包罗万象、庞杂无比的行政机构,它有着极其严格的人事制度和财物制度,所辖业务也非常广泛,除了监管进出口货物,征税、查缉走私等海关基本职能外,海关还兼办沿海及内河航务、港务、邮政、外交事务等。外籍税务司制度下的中国近代海关涉足中国内外事务之广之深,对中国政局及社会影响之大,为世人震惊。


中国近代海关系统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档案及资料,也称“旧海关档案”。它是了解近代中国,特别是中国沿海、沿边区域变化的重要文献,通过对文献的梳理也可以看到区域政治、经济与社会变迁的历史脉络。黑龙江省档案馆现存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哈尔滨海关、瑷珲海关、绥芬河海关档案数百卷。本套书甄选了瑷珲海关自1909年至1932年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的档案500余件,按其内容编译为组织机构卷、章程协议卷、监管征税卷、海务港务卷及地方见闻卷。书中所节选的档案均为档案原件的影印件,受开本和篇幅限制,档案幅面有不同程度的调整。汉译在形式、程式以及文字上尽量靠近历史。本套书为黑龙江省档案馆首套海关档案编译出版物,其中汇集的大量珍贵海关档案也为首次对外公开。


瑷珲海关地处黑龙江中游右岸,与俄远东城市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江相望,曾是东北地区边境水路对外贸易的重要海关之一,是中俄边境贸易的重要节点。1908(光绪三十四年),随着满洲里、绥芬河两个陆路边境关的设立,加之中俄边境贸易的恢复发展,水路设关问题被提上日程。同时,由于日本在大连设关征税,而北满水路尚未设关,中俄进出口货物仍实行免税自由贸易,日本以南北贸易不平衡为由,向清政府提出在北满江上设关的要求。1909年8月18日,经清政府批准设立瑷珲关,由哈尔滨海关管辖。1921年9月瑷珲关从哈尔滨关下属分关改设为独立关。为了征收出入边境百华里之外的货税,在距大黑河屯(海关驻地)百华里的梁家屯设立分卡,因取消百华里内免税专条,于1924年正式撤销梁家屯分卡。后为防止客商偷运过界,又分别设立了卧牛河分卡、小黑河分卡。1933年1月,随着日军入侵黑河,日伪强行接收了位于大黑河屯的瑷珲海关。至此,瑷珲海关业务随之终止。


瑷珲海关的主要职能集中在监管进出口贸易、征收关税、查缉走私及编制进出口统计。这些贸易统计资料记载了中俄边境贸易的兴衰。据档案记载,1913至1922年间,中俄进出口贸易出现了兴盛局面。进出口贸易货价总值十年间平均每年在550万两关平银以上,其中出口远远超过进口,对俄出口,包括本地自产商品与外地转运出口商品。1923年至1931年,中俄边境贸易因俄实行增加税率、封锁边界、限制贸易的政策以及卢布价跌、自然灾害、中东路事件等受到很大影响,进入贸易衰落期。随着开埠通商,俄、日等国大肆运输原料,倾销商品,进行掠夺式贸易。然而随着世界市场的建立,现代化的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都输入进来,也促进了黑龙江沿岸农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民国时期以后,由于边境贸易的开展,俄岸对我岸农副产品的大量需求,促进了农业商品生产的形成和发展,耕种面积不断扩大,农作物产量大幅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有了一定的进步。在瑷珲口岸附近,俄岸一些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被引入我岸,从瑷珲出口到俄岸的农副产品也有20种之多。1922年我岸出口俄岸小麦2079石,占瑷珲县年产小麦的15%,到1931年,瑷珲县内有打场机、割地机、播种机、拖拉机等,这些农业机械都是由布拉格维申斯克的孔士洋行、秋林公司、俄满洋行购进。这些商号在黑河设有分号,经营农业机械的出口和农机零件的销售。中俄边境贸易也带动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黑龙江各地不仅兴起了粱米加工、酿酒、木材加工、电力、采金等工业,还兴起了煤炭、制革、食品、印刷等行业。至1923年,黑龙江沿岸地区经济飞速发展,定居入口大幅增加,耕地面积亦在逐年增长,富农家几乎家家有耕犁、除草机、收割机。大黑河附近70到100俄里范围内已发现数个金矿,聚集矿工6000余名,有超过30家金矿公司进行勘探并开采黄金,一度成为本地区重要产业。数家磨坊生意红火,酿酒厂大量收购农产品,大黑河、瑷珲、呼玛河、漠河等地区均设有邮政局和电报局,对沿岸贸易有极大助益。


瑷珲海关承办的另一主要业务为黑龙江航务、港口事务。黑龙江及其支流可供航行之水道共计一万余俄里,俄国政府自大革命爆发伊始,又值货币危机,用于航路标志维护工作的资金不足以维持运转,遂萌生出与中国共同管理黑龙江边界河道的想法。1922年中俄双方首次就共同维护黑龙江边界河道航路标志一事成立中俄航路标志联合委员会,并签署了《临时地方工程协议》,决议通过黑龙江边界河道航路标志的维护费用从双方所征江捐中支出。中俄航路标志联合委员会成立后,开展了引水、灯塔、航标等各项海事业务,建立水位观测站、在水位低的浅滩设立水深信号站、在狭窄水路设立通行信号站,沿浅滩设置灯桩、灯塔,清理河道礁石、修缮码头、维修冬季停泊处,编制河段航图并制订了航务条例等。每年自航运季开始中方及俄方委员会各派代表,巡查黑龙江上下游,检查航路标志维护情况,沿途有测量师进行检测,检查航道标桩是否准确,并确定各项支出预算,并在随后数年开展航标维修工作。据档案记载,1924年整个边界河道(计1703俄里)共有1285座江式信标和171座海式信标。1927年中俄双方共支出33万金卢布用于黑龙江、额尔古纳河、乌苏里江的航路标志工程以及黑龙江上游疏浚、额尔古纳河石块清理。随着中俄边境贸易的开展,黑龙江流域的航运业也应运而生。1922年大黑河口岸共有民船60余只载重从400普特到5000普特不等,为当地居民提供各种物资。1925年,戊通航运公司改组为东北航务局,并拥有数艘大型轮船,在黑龙江、乌苏里江、及松花江沿岸提供运输服务。


瑷珲海关档案中也包含了一些社会情报及外交活动的史料。中国近代海关是受帝国主义操纵的外籍税务司控制下的一个畸形机构,一方面要始终维护帝国主义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要维护中国统治阶级的利益。海关通过半官方性信函等搜集当地的政治、军事、经济情况以及重大事件等一切社会情况,只要中国社会发生某一重大事件,各地税务司即加紧活动,及时不断地向总税务司密报情况。在任命税务司的时候,总税务司都会有这样的要求:“您需要每两周‘半官方性’地向我致函,补充说明您呈文中的未尽事宜,随时告知我您所辖港口或其邻近之所发生的趣闻或要事,这些内容需要我了解但不宜列入官方通信之中。”从瑷珲海关历任税务司写给海关总税务司的半官函中可以看到海关视角下的历史事件及社会要闻等,不仅让读者全方位了解黑龙江近代政治、经济、社会情况以及对外关系,也有助于深入了解中国近代海关运作规则。


编译出版此套书,重现中俄边境在贸易监管、征收赋税、查禁走私、航路港口建设、外交往来及文化传播等方面的历史,全面梳理中俄边境海关及边境贸易发展进程,为学术研究提供档案支撑,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档案的资政参考作用。


目 录

第一卷·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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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机构及分卡

专题一  设立瑗珲分关

1.为于瑗珲、齐齐哈尔及松花江和黑龙江交汇处设立海关税卡事

2.为瑗珲分关工作千 1909年 8月 17日开始及工作安排事


专题二 瑗珲关独立管理运作

1.为保证瑗珲关独立后正常运作的财务问题事

2.为向瑗珲关职员发放满洲特殊津贴事

3.为呈报瑗珲关图书馆藏书清单   

4.为汇报黑龙江边界沿线各税卡之情形事


专题三 梁家屯分卡管理及裁撤

1.为呈报梁家屯分卡裁撤理由事

2.为批准梁家屯分卡关闭各安排事


专题四 图东、图西分卡的设立及关闭

1.为汇报图东及图西分卡开设事

2.为报告图东及图西分卡的日常工作事

3.为报告图东分卡和图西分卡现状事


专题五 瑗珲关因局势紧张被迫转移、关停及重新开放

1.为汇报暂时关闭瑗珲关并撤离职员事

2.为呈送撤离期间职员从瑗珲关至滨江关的费用事

3.为瑗珲关职员返回大黑河及海关重新开放事


第二部分  人事管理

专题六 历任税务司任免

1.为瑗珲海关分关改为独立关,任命头等帮办后班包安济先生为署理税务司事

2.为包安济先生将管理权转交至贺智兰先生事

3.为贺智兰先生正式将管理权移交给裴德生先生事

4.为裴德生先生正式将管理权移交给瑚斯敦先生事

5.为瑚斯敦先生正式将管理权移交给铎博赉先生事

6.为铎博赉先生正式将管理权移交给富乐嘉先生事

7.为富乐嘉先生正式将管理权移交给周骊先生事

8.为按照洋籍职员与华籍职员平等之原则,重组海关职员事

专题七 瑗珲关华籍关员清册

专题八 瑗珲关洋籍华籍关员履历表

专题九 瑗珲关华洋职员一览表


第二卷·章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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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9年《瑗珲分关暂行试办章程》

2.1911年《瑗珲分关临时章程》

3.1912年《哈尔滨关区税款征收与管理制度》

4.1913年《呼玛河分卡稽查办法》

5.1919年《临时理船章程》

6.1920年《黑龙江行船章程》

7.1921年《哈尔滨关税务司与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经理关于海关税款代征协议》

8.1921年《瑗珲关署理税务司与中国银行大黑河支行行长为收税事所签合同》

9.1922年《瑗珲海关与中国银行关于税款代征办法的草拟协议》

10.1922年《稽查黑龙江往来船只进出口货物之各项章程》

11.1922年《陆路来往货物拟议章程 》

12.1922年《中俄黑龙江航行地方临时协议》

13.1922年《为与税捐局划清界限 事之各项办法》

14.1923年《为松花江和黑龙江船只检查工作之各项章程》

15.1923年《黑龙江航路标志协议》

16.1923年《瑗珲关理船章程》

17.1924年《黑龙江航路标志协议》

18.1925年《黑龙江航路标志协议》

19.1926年《黑龙江航路标志协议》

20.1926年《无线电广播条例》与《运销无线广播电收听器规则》

21.1927年《黑龙江航路标志协议》

22.1927年《联合维护乌苏里江航路标志临时协议》

23.1927年《外洋官商报运禁品领用军事部护照办法》

24.1928年《黑龙江航路标志协议》

25.1928 年《乌苏里江航路标志协议》

26.1928 年《稽核智利硝进口后预防危险暂行办法》

27.1928 年《中俄边界河道临时航务条例》

28.1928 年《黑龙江上游联合疏浚协议》

29.1929 年《联合维护边界河道航路标志协议 》

30.1929 年《海港检疫章程》与《卫生章程》

31.1930 年《危险物品关栈章程》 

32.1930—1931年《联合维护黑龙江乌苏里江及额尔古纳河航路标志协议》   

33.1931年《中国海关船舶纪律维护章程》


第三卷·监管征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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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  征税办法  

1.为哈尔滨救济俄国饥民会救济物资免税放行之指令事   

2.为呈报拟与中国银行签订税款代收合同事

3.为告知在中国使用过且在复出口到国外时仍能识别为洋货的货物可免税复出口但不予以退税事

4.为拟对土货征收复进口半税事

5.为俄中央联社远东分社要求其千1921年复出口至布拉戈维申斯克之货物征税款悉数退还事

6.为请示可否为运往大黑河的糖签发特别免 重征执照事

7.为运送到国外港口的洋货从国外复进口时征税办法事

8.为呈交经满洲往来西伯利亚的货物提供过境便利之意见事

9.为协商经满洲里往来西伯利亚的转口货物可否退税事

10.为按照满洲特别免重征执照或其他凭单进口后又需再复出口到国外的土货征税办法事

11.为汇报乘客所携行李及船员所携包裹中应税物品的征税惯例事

12.为告知拟在中国实施统一的海陆征税办法及报需告采纳上述办法可能产生的贸易后果事

13.为汇报俄国当局拒不承认道尹所签发的过境小票及道尹对俄方实施贸易封锁事

14.为瑗珲关区各种货物皆按正税率例征收事

15.为呈送1914—1924年机制洋式货物及机制面粉出口价值报告事

16.为指示未遵守满洲特别免重征执照管理规定者实施处罚办法事

17.为瑷珲关将检查中外人等护照事宜全权移交地方警察接办事

18.为指示出口需要农工部畜牧产品卫生检验检疫局颁发的检验合格证事

19.为传达关务署有关由瑷珲关出口土产皮货的征税办法规定事

20.为汇报地方政府为改善消防将向由轮船及民船所运进口各货抽收经费事

21.为汇报对经水路往来滨江关与瑷珲关之土货的征税办法进行调整事


专题二 面、油、糖、酒、谷物、卷烟征税

1.为商议避免对酒桶重复征税事

2.为禁止黑龙江省小麦出口的相关指示事

3.为黑龙江省小麦出口已禁止及海关有关告示现可发布事

4.为申请批准于取消特别减税及免税优惠后开始对出口小麦及面粉征税事

5.为告知黑龙江省小麦出口禁令已撤销事

6.为对1922年4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出口至国外的面粉所征关税进行退税事

7.为戊通航业公司轮船装运之自用木柈免税放行事

8.为呈送由满洲阿什河糖厂及其他工厂生产之块糖的征税办法事

9.为汇报瑷珲关酒桶登记惯例事   

10.为奉令提交罐装油征税办法报告事

11.为自1930年1月20日起减征豆油出口正税及免征豆饼出口附加税之指示事

12.为保税油罐及货仓的相关费用之指示事

13.为批准放宽满洲港口出口谷物禁令事

14.为告知已批准对某些公司进口之卷烟施行临时赊税办法事

15.为要求对所有进口糖品详细记录及汇报进口糖品征税情形事


第四卷·监管征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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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邮寄包裹

1.为要求对往来满洲商埠的邮寄包裹实行统一征税办法事

2.为指示满洲出入境邮递包裹何时征收子口税及修订征税办法事

3.为北满境内以邮递包裹及以普通方式运送之土货的征税办法事

4.为参照哈尔滨关处理运往南部地区邮递包裹征税办法事

5.为参照珲春关处理自中国寄入或寄出经由境外运至中国其他口、贸岸易市场等地之邮政包裹的征税办法事

6.为汇报“半两"邮寄包裹征税情况事

7.为黑龙江省政府委任税捐局征税通知及要求海关停止代征厘金的子口税事

8.为批准移交邮递包裹子口半税征收权至黑河税捐局事


专题四 验估

1.为构建口岸群由中心口岸提供货物估价和税目分类事   

2.为呈报查验用秤相关信息事

3.为瑗珲关1931年第一季度验货工作、货物估价与归类事

4.为申请按照大黑河批发市价为当地出口货物估价事

5.为呈交瑗珲关1931年第二季度验货工作、货物估价与归类报告事

6.为瑗珲关1931年第三季度验货工作、货物估价与归类事

7.为呈送瑗珲关1931年第四季度验货工作、货物估价与归类报告事


专题五 查缉

1.为黑河金商运金过境携带枪弹者之验照办法事

2.为防止俄国赤塔及苏维埃政府发行的纸币进入中国之指令事

3.为禁止俄国军火进入满洲境内事

4.为瑗珲关护兵之武器军火应否归还事

5.为汇报查获印花税票请指示处理办法事

6.为没收军火之处理办法事   

7.为报告瑗珲关现有军备及相关详情事

8.为通告东北各机关由外洋购运军火所持护照不必经驻外使领签字事

9.为汇报每月走私情况事


专题六 征税汇率

1.为呈交1924年7月为完税所用之通货统计表事

2.为按照市场汇率涸整税收汇率及薪资发放汇率事   

3.为汇报海关监督同意基于哈大洋市价来计算税收汇率的提议事

4.为使用海关金的海关案件解决惯例事


专题七 征税总况

1.1921年征税总况

2.1922年征税总况

3.1923年征税总况

4.1924年征税总况

5.1925年征税总况

6.1926年征税总况

7.1927 年征税总况

8.1928 年征税总况

9.1929 年征税总况

10.1930年征税总况

11.1931年征税总况


专题八 海关与税捐局、报关行

1.为东省银行请海关接受以其纸币 支付关税事

2.为理清瑷珲关与税捐局管辖范围事   

3.为汇报东三省前巡阅使张作霖将军企图挪用海关税收盈余事

4.为同海关监督商议对报关行进行管理事   

5为具报各口岸报关行之组成及营业手续以及海关如何管理之详细方法事


第五卷·海务港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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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  黑龙江航务

1.为开设哈尔滨江关拉哈苏苏分关和三姓分关事

2.为瑷珲设立港务课及维护黑龙江航路标志事   

3.为《临时理船章程》之修改事   

4.为俄方提议管理黑龙江航路标志工作并征收江捐以支付航路标志维护费用事   

5.为黑河道尹与俄阿穆尔政府之间讨论关千界河航行的协议事

6.为委任易保罗先生为黑龙江航务专门顾问事

7.为与道尹商议1923年中俄临时航务协议及航运开通时征收江捐事

8.为黑龙江航务1922年及1923年的工作及规划事

9.为汇报中俄地方政府就签订新协议进行协商事

10.为戊通航业公司轮船于叶卡捷琳尼斯基浅滩触礁沉船事

11.为边境关闭后江捐税收不足难抵支出事

12.为督促道尹尽快与俄国地方官员签署拟定协议及向中国银行贷款事

13.为黑龙江和吉林政府指示由海关命专执员行《中俄边界河道航务条例》事

14.为报告免除航务专门顾问职务及巳按道尹要求移交航路标志账户余额事

15.为松花江航路标志委员向黑龙江水道委员会划拨协济款事


专题二 年度航务报告

1.为1922年及1923年黑龙江航务年度报告事

2.为1924年黑龙江航务年度报告事

3.为1925年黑龙江航务年度报告事

4.为1926年黑龙江航务年度报告事

5.为1927年黑龙江航务年度报告事

6.为1928年黑龙江航务年度报告事

7.为1929年黑龙江航务年度报告事

8.为1930年黑龙江航务年度报告事


第六卷·海务港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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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港口事务 

1.为戊通公司码头修建事 

2.为完成港口测量工作及于大黑河建立水位标尺事   

3.为拆除戊通航业公司建于大黑河港口的码头所采取的措施事 

4.为协商挖掘新河道及通过增加 江捐税率支付改建费用之提议事 

5.为大黑河港口前滩筑堤事   

6为建议分开管理海关港务事务和航路标志工作及申请批准开设C 账户事  


专题四  船只管理 

1.为拟议中国船只航行于黑龙江之暂行办法事   

2.为批准黑河商人使用煤油引擎轮船于黑龙江松花江一带往来行驶事   

3.为建议于航运季开始时检查轮船及锅炉事 

4.为商议按照马力收取查验费用事 

5.为购入大黑河港口所需之摩托艇事   

6.为往来千黑龙江航道的俄国船只之管理办法事 

7.为往返千黑龙江且在瑷珲关报关的俄罗斯船只船舶证件抵押办法事   

8.为在哈尔滨关结关驶向大黑河之轮船在松花江口将其所拖驳船转移给另一艘轮船之情况处理办法事   

9.为提议拉哈苏苏分关、瑷珲口岸及大黑河口岸之间每周交换一次口岸间往来的轮船清单事

10.为汇报大黑河轮船检查及港务课设立等事    

11.为瑷珲关对非商业用途的私人汽艇与摩托艇的管理事

12.为瑷珲关实施海关关于中国和非条约国船只船长及船员的管理合同事   

13.为免税放行东北航务局轮船自用薪材数量不超过40000 俄丈事

14.为建议在航海季雇用轮船工程师事  


专题五  江捐税率 

1.为汇报俄方拟议的江捐征收税率事   

2.为指示黑龙江航务江捐征收入账办法事   

3.为提议暂于一年之内向经水运往来于黑龙江航道华岸各地和瑷珲关之间的货物征收半税事   

4.为江捐收入账管理及支出意见事 

5.为公布黑龙江江捐税则事   

6.为1927年5月起上调江捐税率事

7.为拉哈苏苏分关代瑷珲关征收乌黑两江江捐相关事 

8.为巡查黑龙江的旅费由黑龙江江捐账户支付事 

9.为自1929年春天起增加江捐税率及黑龙江省政府指令事   

10.为黑河市政筹备处处长要求每月扣除10%海关征税佣金后向其移交江捐税款事   

11.为批准提高江捐及黑龙江政府提议松花江水道委员会免除黑龙江航路标志委员债务事

12.为汇报自1931年6月10日起以新税率征收江捐事   


第七卷·地方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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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地方见闻(1921—1925)

1.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1号半官函) 

2.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2号半官函) 

3.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3号半官函) 

4.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6号半官函) 

5.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7号半官函) 

6.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8号半官函) 

7.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10号半官函)

8.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11号半官函)

9.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12号半官函)

10.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13号半官函)   

11.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14号半官函)   

12.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15号半官函)   

13.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17号半官函)   

14.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18号半官函)   

15.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19 号半官函)  

16.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20号半官函)   

17.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21号半官函)   

18.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22号半官函)

19.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24号半官函)

20.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25号半官函)   

21.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26号半官函)   

22.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27号半官函)

23.包安济致安格联函(第29号半官函)

24.包安济致包罗函(第30号半官函)

25.包安济致包罗函(第31号半官函)

26.包安济致包罗函(第32号半官函)

27.贺智兰致安格联函(第46号半官函)   

28.贺智兰致安格联函(第47号半官函)

29.裴德生致泽礼函(第51号半官函)


第二部分   地方见闻(1926—1928)

1.裴德生致安格联函(第55号半官函)

2.瑚斯敦致安格联函(第57号半官函)

3.瑚斯敦致安格联函(第60号半官函)

4.瑚斯敦致易纨士函(第61号半官函)

5.瑚斯敦致易纨士函(第62号半官函)

6.瑚斯敦致易纨士函(第63号半官函)

7.瑚斯敦致易纨士函(第64号半官函)

8.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65号半官函)

9.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66号半官函)

10.铎博赉致安格联函(第67号半官函)  

11.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73号半官函)

12.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74号半官函)

13.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76号半官函)

14.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77号半官函)

15.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78号半官函)

16.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84号半官函)

17.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85号半官函)

18.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88号半官函)

19.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90号半官函)

20.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91号半官函)   

21.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92号半官函)

22.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95号半官函)

23.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96号半官函)

24.铎博赉致易纨士函(第99号半官函)


第三部分  地方见闻(1929——1932)

1.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02号半官函)

2.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03号半官函)

3.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05号半官函)   

4.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06号半官函)   

5.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09号半官函)   

6.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10号半官函)   

7.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11号半官函)   

8.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12号半官函)   

9.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13号半官函)   

10.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14号半官函)  

11.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15号半官函)  

12.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16号半官函)  

13.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19号半官函)  

14.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20号半官函)  

15.铎博赉致梅乐和函(第121号半官函)  

16.富乐嘉致梅乐和函(第124号半官函)  

17.富乐嘉致梅乐和函(第127号半官函)  

18.富乐嘉致梅乐和函(第132号半官函)  

19.富乐嘉致梅乐和函(第133号半官函)  

20.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39号半官函)

21.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41号半官函)

22.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43号半官函)

23.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45号半官函)

24.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49号半官函)

25.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50号半官函)

26.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58号半官函)

27.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59号半官函)

28.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60号半官函)

29.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69号半官函)

30.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70号半官函)

31.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71号半官函)

32.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72号半官函)

33.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73号半官函)

34.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74号半官函)

35.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76号半官函)

36.周骊致梅乐和函(第177号半官函)

后 记



实拍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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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佟   譞

编辑:廉   婷

审校:启   沐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人文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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